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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讀本》

五、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越性

——關於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依法治國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2018年12月05日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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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是我們黨始終高揚的光輝旗幟。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社會主義愈發展,民主也愈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使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展現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

  1.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

  世界上沒有完全相同的政治模式,沒有也不可能有一種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治發展道路。一個國家實行什麼樣的政治制度,走什麼樣的政治發展道路,必須與這個國家的國情和性質相適應。對於我們這樣一個有著十三億多人口、五十六個民族的發展中大國來說,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發展道路,更是一個關系全局的重大問題。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團結帶領人民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成功開辟和堅持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為實現最廣泛的人民民主確立了正確方向。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既有科學的指導思想,又有嚴謹的制度安排,既有明確的價值取向,又有有效的實現形式和可靠的推動力量。這一政治發展道路的核心思想、主體內容、基本要求,都在憲法中得到了確認和體現,其精神實質是緊密聯系、相互貫通、相互促進的。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國家的領導核心和指導思想,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愛國統一戰線,社會主義法制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等等,這些制度和原則,我們必須長期堅持、全面貫徹、不斷發展。

  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關鍵是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這是我們推進政治文明建設必須遵循的基本方針,也是我國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本質特征。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証,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要堅持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改進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不斷提高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切實保証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以民主的制度、民主的形式、民主的手段支持和保証人民當家作主。堅持依法治國和依法執政,大力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使黨和國家的各項工作、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走上制度化、法律化的軌道。

  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必須繼續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要以保証人民當家作主為根本,堅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從各層次各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健全立法起草、論証、協調、審議機制,健全“一府兩院”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制度,健全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完善代表聯系群眾制度,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要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貫徹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加強同民主黨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黨派更好履行參政議政、民主監督職能。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不斷增強各族人民對偉大祖國的認同、對中華民族的認同、對中華文化的認同、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認同,更好維護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國家統一。要發展基層民主,暢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層選舉、議事、公開、述職、問責等機制,促進群眾在城鄉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

  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要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在黨的領導下,以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為內容,在全社會開展廣泛協商,堅持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拓寬國家政權機關、政協組織、黨派團體、基層組織、社會組織的協商渠道﹔深入開展立法協商、行政協商、民主協商、參政協商、社會協商﹔發揮統一戰線在協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拓展協商民主形式,增加協商密度,提高協商成效。

  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必須始終堅持正確方向。如果這一點把握不好、把握不牢,走偏了方向,不僅政治文明建設很難搞好,而且會給黨和人民的事業帶來損害,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影響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我們要充分發揮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越性,積極借鑒人類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絕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不搞多黨輪流執政,不搞“三權鼎立”和兩院制。

  2.全力推進法治中國建設

  “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法治是一個國家發展的重要保障,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國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努力建設法治中國,以更好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作用”。

  長期以來,為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我們黨團結帶領人民進行了艱辛探索。一九七八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總結我國民主法制建設正反兩方面經驗,特別是吸取“文化大革命”中法制遭到嚴重破壞的沉痛教訓,提出了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重大方針。一九九七年,黨的十五大把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確定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目標。二〇一〇年,我國形成了以憲法為統帥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我們黨領導人民不斷推進依法治國進程,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了法治保障。

  面向未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對依法治國提出了更高要求。當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依然存在﹔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執法司法問題還比較突出﹔一些公職人員濫用職權、失職瀆職、執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嚴重損害國家法制權威﹔公民包括一些領導干部的法律意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二〇一三年二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

  一是堅持科學立法。依法治國,首先要有法可依。用明確的法律規范來調節社會生活、維護社會秩序,是古今中外的通用手段。從我國歷史上看,雖然幾千年來的人治傳統根子很深,但春秋戰國時期就有了自成體系的成文法典,漢唐時期就形成了比較完備的法典。現在,我們國家和社會生活各方面總體上實現了有法可依,這是我們取得的重大成就。同時也要看到,實踐是法律的基礎,法律要隨著實踐發展而發展。要完善立法規劃,突出立法重點,堅持立改廢並舉,提高立法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要完善立法工作機制和程序,擴大公眾有序參與,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使法律准確反映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更好協調利益關系,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加快重點領域立法工作,抓緊制定和修改同全面深化改革相關的法律,確保重大改革於法有據。要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出發看待立法工作,破除部門、行業等局部利益對立法工作的干擾。

  二是堅持嚴格執法。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實施,或者實施不力,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紙空文,依法治國就會成為一句空話。現在我們社會生活中發生的許多問題,有的是因為立法不夠、規范無據,但更多是因為有法不依、失於規制乃至以權謀私、徇私枉法、破壞法治。必須加強憲法和法律實施,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形成人們不願違法、不能違法、不敢違法的法治環境,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行政機關是實施法律法規的重要主體,要帶頭嚴格執法,維護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執法者必須忠實於法律,既不能以權壓法、以身試法,也不能法外開恩、徇情枉法。要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堅決排除對執法活動的非法干預,堅決防止和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堅決防止和克服執法工作中的利益驅動,堅決懲治腐敗現象,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

  三是堅持公正司法。“理國要道,在於公平正直。”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如果人民群眾通過司法程序不能保証自己的合法權利,那司法就沒有公信力,人民群眾也不會相信司法。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決不能讓不公正的審判傷害人民群眾感情、損害人民群眾權益”。要緊緊圍繞這個目標來改進工作,重點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法律不應該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眾工作。要堅持司法為民,改進司法工作作風,通過熱情服務,切實解決好老百姓打官司難問題,特別是加大對困難群眾維護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聯系群眾,規范司法行為,加大司法公開力度,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公開的關注和期待。要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確保司法不受權力干擾,不受金錢、人情、關系干擾。

  四是堅持全民守法。全民守法,就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任何公民、社會組織和國家機關都要以憲法和法律為行為准則,依照憲法和法律行使權利或權力、履行義務或職責。要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在全社會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傳播法律知識,培養法律意識,在全社會形成憲法至上、守法光榮的良好氛圍。要堅持法制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廣泛開展依法治理活動,提高社會管理法治化水平。要引導全體人民遵守法律,有問題依靠法律來解決,決不能讓那種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現象蔓延開來。要堅決改變“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現象,誰違法就要付出比守法更大的代價,逐步在廣大干部群眾中樹立法律的權威,使大家都相信,隻要是合理合法的訴求,通過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

  我們黨是執政黨,能不能堅持依法執政,能不能正確領導立法、帶頭守法、保証執法,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重大作用。要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於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支持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照憲法和法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帶頭厲行法治,不斷提高依法執政能力和水平,不斷推進各項治國理政活動的制度化、法律化。各級領導干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努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

  3.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

  我國是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隻能用來為人民謀利益。但也要看到,當前在權力運行和行使方面還存在不少突出問題。有的領導干部權力觀扭曲,搞特殊化,享受做官當老爺的“尊榮”﹔有的把權力變成牟取個人或少數人私利的工具,搞權錢交易﹔有的權力過分集中,隨意性很大﹔等等。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保証權力正確行使,必須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要建立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把籠子扎得緊一點,嚴防“牛欄關貓”,使權力運行守邊界、有約束、受監督。

  要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協調機制。扎緊制度籠子,首先要做好頂層設計,合理分解權力,科學配置權力,形成科學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要完善黨和國家領導體制,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按照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原則,逐步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確保國家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規范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職責權限,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內設機構權力和職能,明確職責定位和工作任務。

  要強化權力運行公開。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權力隻有公開運行,才能防止被濫用。要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完善黨務、政務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推進決策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廣大黨員干部要養成在“放大鏡、聚光燈”下行使權力的習慣,杜絕“暗箱操作”、公器私用,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這是一條鐵律。馬克思、恩格斯說過:一切公職人員必須“在公眾監督之下進行工作”,這樣“能可靠地防止人們去追求升官發財”和“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領導干部使用權力,使用得對不對,使用得好不好,當然要接受黨和人民監督。不想接受監督的人,不能自覺接受監督的人,覺得接受黨和人民監督很不舒服的人,不具備當領導干部的起碼素質。要健全和完善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和輿論監督體系,最大限度減少體制障礙和制度漏洞。要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加強領導班子內部監督,加強行政監察、審計監督、巡視監督,形成對領導干部的嚴格約束,保証領導干部始終保持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警覺,做到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

  要反對特權思想、特權現象。在一些干部中,特權思想、特權現象比較嚴重。違規佔有多套住房、違規佔有公家車輛、違規侵佔群眾利益等特權現象,嚴重損害社會公平正義,引起群眾極大不滿。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共產黨人決不能搞封建社會那種‘封妻蔭子’、‘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腐敗之道!”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自覺遵守廉政准則,既嚴於律己,又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決不允許以權謀私,決不允許搞特權。

  4.在行政體制改革上邁出新步伐

  行政體制改革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推動上層建筑適應經濟基礎的必然要求,必須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發展不斷推進。要按照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體制目標,深入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社分開,建設職能科學、結構優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轉變政府職能是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核心。這實質上要解決的是政府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重點是政府、市場、社會的關系,即哪些事應該由市場、社會、政府各自分擔,哪些事應該由三者共同承擔。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我國行政體制改革的過程,就是從計劃經濟條件下的政府職能體系不斷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政府職能體系轉變的過程。總體上看,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在轉變政府職能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積累了寶貴經驗,有力推進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但也必須看到,現在政府職能轉變還不到位,政府對微觀經濟運行干預過多過細,宏觀經濟調節還不完善,市場監管問題較多,社會管理亟待加強,公共服務比較薄弱。這些問題的存在,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要求是不相符合的。二〇一三年二月,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屆二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必須下更大決心、以更大力度推進政府職能轉變,以更好適應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工作作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迫切要求。”

  深化行政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關鍵是要明確往哪裡轉、怎麼轉。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是轉變政府職能的總方向。要按照這個總方向,科學界定政府職能范圍,優化各級政府組織結構,理順部門職責分工,突出強化責任,確保權責一致。當今社會發展很快,經濟社會事務千頭萬緒,事無巨細都由政府來管,隻能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僅管不過來、抓不深入,而且不利於發揮全社會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政府要全面正確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能,應該有所為有所不為,減少對微觀事務的管理,把不該由政府管理的事項轉移出去,把該由政府管理的事項管住管好,努力做到不越位、不錯位、不缺位,以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社會力量在管理社會事務中的作用,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

  深化行政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要堅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成熟先行。抓住主要矛盾和重點問題,把職能轉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既鞏固以往的改革成果,又著力破解重大難題。條件成熟、形成共識的就先推進,能改的先改起來。上層建筑需要不斷適應經濟基礎發展的要求,但這是一個不斷調整的過程,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不可能通過一次改革就統統解決,有的改革還需要探索、還需要時間,可以進一步積累共識和經驗,條件成熟時再作推進。

  深化行政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要處理好幾個重要關系。一是處理好大和小的關系。大部門制要穩步推進,但也不是所有職能部門都要大,不是所有相關職能都要往一個筐裡裝,關鍵要看怎樣擺布符合實際、科學合理、更有效率。二是處理好收和放的關系。轉變政府職能需要放權,以發揮地方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但並不是說什麼權都要下放,該下放的當然要下放,但該加強的也要加強。三是處理好政府和社會的關系。發揮社會力量在管理社會事務中的作用,一些不適宜政府去管的事務,可以讓群眾依法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同時也要加強對各類社會組織的規范和引導。四是處理好管理和服務的關系。政府既有管理職能,又有服務職能,管理和服務不能偏廢,寓管理於服務之中是講管理的,政府該管的不僅要管,而且要切實管好。

  不論行政體制怎麼改、政府職能怎麼轉,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都不能變。要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接地氣、通下情,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解群眾之所憂,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實現服務。要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和政風建設,改進工作方式,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


  《 人民日報 》( 2014年07月08日 09 版)

( 編輯:皮博   送簽:皮博   簽發:馮愛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