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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權發布:《習近平關於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論述摘編》(四)

四、全面依法治國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 編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2018年12月05日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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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出發,提出並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確立了新形勢下黨和國家工作的戰略目標和戰略舉措,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了理論指導和實踐指南。習近平同志圍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作的一系列重要論述,立意高遠,內涵豐富,思想深刻,對於深入理解“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大意義、系統把握“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科學內涵和總體要求、把“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落到實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為幫助廣大干部群眾全面系統地學習、理解和掌握習近平同志關於“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論述,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了《習近平關於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論述摘編》,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受權連載。全書共分6個專題,收入287段論述,摘自習近平同志2012年11月15日至2015年9月3日期間的講話、報告、批示、指示等110多篇重要文獻。其中部分論述是第一次公開發表。


我們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不斷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

——《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013年2月23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579頁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們要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引領和規范作用。

——《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關於中央政治局工作的報告》(2014年10月20日)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要推動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不斷開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就必須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從法治上為解決這些問題提供制度化方案。

——《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2014年10月20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786頁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關系我們黨執政興國、關系人民幸福安康、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問題,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方面。

——《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2014年10月20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787頁

黨和法治的關系是法治建設的核心問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件大事能不能辦好,最關鍵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確、政治保証是不是堅強有力,具體講就是要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根本制度基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行動指南。這三個方面實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要義,規定和確保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制度屬性和前進方向。

——《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2014年10月20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791頁

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

——《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2014年10月20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791頁

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我國憲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黨帶領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取得的成果,確立了在歷史和人民選擇中形成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對這一點,要理直氣壯講、大張旗鼓講。要向干部群眾講清楚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視聽。

——《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2014年10月20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792頁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就和經驗的集中體現,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唯一正確道路。在走什麼樣的法治道路問題上,必須向全社會釋放正確而明確的信號,指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正確方向,統一全黨全國各族人民認識和行動。

——《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2014年10月20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792頁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很多方面,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有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這個總抓手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依法治國各項工作都要圍繞這個總抓手來謀劃、來推進。

——《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2014年10月20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792-1793頁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法治權威能不能樹立起來,首先要看憲法有沒有權威。必須把宣傳和樹立憲法權威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事項抓緊抓好,切實在憲法實施和監督上下功夫。

——《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2014年10月20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793頁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我們黨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出發、為更好治國理政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也是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的一個全局性問題。落實好這項重大戰略任務,對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0月23日)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深刻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功經驗和深刻教訓作出的重大抉擇。我們黨對依法治國問題的認識經歷了一個不斷深化的過程。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們黨在廢除舊法統的同時,積極運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根據地法制建設的成功經驗,抓緊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初步奠定了社會主義法治的基礎。后來,黨在指導思想上發生“左”的錯誤,逐漸對法制不那麼重視了,特別是“文化大革命”十年內亂使法制遭到嚴重破壞,付出了沉重代價,教訓十分慘痛!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把依法治國確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執政確定為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始終把法治放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來考慮、來謀劃、來推進,依法治國取得重大成就。

——《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0月23日)

我國是一個有十三億多人口的大國,地域遼闊,民族眾多,國情復雜。我們黨在這樣一個大國執政,要保証國家統一、法制統一、政令統一、市場統一,要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都需要秉持法律這個准繩、用好法治這個方式。這就是黨的十八大明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部署全面深化改革之后,黨中央緊接著用這次全會部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工作的基本考慮。

——《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0月23日)

我國改革發展穩定形勢總體是好的,但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依然突出,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凸顯,黨風政風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其中大量矛盾和問題與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相關。市場經濟應該是法治經濟,和諧社會應該是法治社會。解決制約持續健康發展的種種問題,克服部門保護主義和地方保護主義、維護市場秩序、保護知識產權、化解產能過剩、打擊假冒偽劣產品、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民民主、維護社會主義法制權威和尊嚴、克服執法不嚴和司法不公,解決人民最關心的教育、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藥衛生、住房等方面的突出問題,解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完善互聯網管理、加強安全生產、保障食品藥品安全、改革信訪工作制度、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的難題,克服公器私用、以權謀私、貪贓枉法等現象,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反對特權現象、懲治消極腐敗現象等,都需要密織法律之網、強化法治之力。

——《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0月23日)

我們必須把依法治國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黨和國家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堅持在法治軌道上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依靠法治解決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確保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0月23日)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著眼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長遠考慮。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部署,既是立足於解決我國改革發展穩定中的矛盾和問題的現實考量,也是著眼於長遠的戰略謀劃。從現在的情況看,隻要國際國內不發生大的波折,經過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應該可以如期實現。但是,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后路該怎麼走?如何跳出“歷史周期率”、實現長期執政?如何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這些都是需要我們深入思考的重大問題。

——《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0月23日)

法治和人治問題是人類政治文明史上的一個基本問題,也是各國在實現現代化過程中必須面對和解決的一個重大問題。綜觀世界近現代史,凡是順利實現現代化的國家,沒有一個不是較好解決了法治和人治問題的。相反,一些國家雖然也一度實現快速發展,但並沒有順利邁進現代化的門檻,而是陷入這樣或那樣的“陷阱”,出現經濟社會發展停滯甚至倒退的局面。后一種情況很大程度上與法治不彰有關。

——《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0月23日)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關鍵是要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法律是治國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規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堅持依法治國,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的制度保障。我們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堅定不移厲行法治,一個重要意圖就是為子孫萬代計、為長遠發展謀。

——《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0月23日)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走對路。如果路走錯了,南轅北轍了,那再提什麼要求和舉措也都沒有意義了。全會決定有一條貫穿全篇的紅線,這就是堅持和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一個管總的東西。具體講我國法治建設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舉出十幾條、幾十條,但歸結起來就是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一條。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2014年10月23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827頁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証。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依法治國是我們黨提出來的,把依法治國上升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們黨提出來的,而且黨一直帶領人民在實踐中推進依法治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有利於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完成黨的執政使命,決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2014年10月23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828頁

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保証了人民當家作主的主體地位,也保証了人民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主體地位。這是我們的制度優勢,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區別於資本主義法治的根本所在。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2014年10月23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828-1829頁

各級領導干部在推進依法治國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現在,一些黨員、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長官意識,認為依法辦事條條框框多、束縛手腳,凡事都要自己說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大搞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這種現象不改變,依法治國就難以真正落實。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首先解決好思想觀念問題,引導各級干部深刻認識到,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法律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証憲法法律實施就是保証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實現。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2014年10月23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829-1830頁

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規范社會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的作用。治理國家、治理社會必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視發揮法律的規范作用,又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2014年10月23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830頁

走什麼樣的法治道路、建設什麼樣的法治體系,是由一個國家的基本國情決定的。“為國也,觀俗立法則治,察國事本則宜。不觀時俗,不察國本,則其法立而民亂,事劇而功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從我國實際出發,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既不能罔顧國情、超越階段,也不能因循守舊、墨守成規。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2014年10月23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831頁

堅持從我國實際出發,不等於關起門來搞法治。法治是人類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對於各國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具有普遍意義,我們要學習借鑒世界上優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是,學習借鑒不等於是簡單的拿來主義,必須堅持以我為主、為我所用,認真鑒別、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盤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2014年10月23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文獻選編》(四),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831-1832頁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是貫穿決定全篇的一條主線,既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性質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工作重點和總抓手,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綱舉目張的意義。

——《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2014年10月23日),《求是》雜志2015年第1期

依法治國是我國憲法確定的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國,關鍵在於黨能不能堅持依法執政,各級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我們要增強依法執政意識,堅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體制、法治的程序開展工作,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推進依法執政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執法是行政機關履行政府職能、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主要方式,各級政府必須依法全面履行職能,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完善執法程序,嚴格執法責任,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2014年10月23日),《求是》雜志2015年第1期

推進科學立法,關鍵是完善立法體制,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要優化立法職權配置,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健全立法起草、論証、協調、審議機制,完善法律草案表決程序,增強法律法規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有效性,提高法律法規的可執行性、可操作性。要明確立法權力邊界,從體制機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法律化。要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及時反映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要求、人民群眾關切期待,對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動經濟發展、完善社會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抓緊制訂、及時修改。

——《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2014年10月23日),《求是》雜志2015年第1期

推進嚴格執法,重點是解決執法不規范、不嚴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為、亂作為等突出問題。要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范化、法律化。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依法行政體制。要嚴格執法資質、完善執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准制度,確保法律公正、有效實施。

——《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2014年10月23日),《求是》雜志2015年第1期

推進公正司法,要以優化司法職權配置為重點,健全司法權力分工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制度安排。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都要旗幟鮮明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絕不容許利用職權干預司法。“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司法人員要剛正不阿,勇於擔當,敢於依法排除來自司法機關內部和外部的干擾,堅守公正司法的底線。要堅持以公開促公正、樹公信,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杜絕暗箱操作,堅決遏制司法腐敗。

——《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2014年10月23日),《求是》雜志2015年第1期

推進全民守法,必須著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要堅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採取有力措施加強法制宣傳教育。要堅持法治教育從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精神文明創建內容,由易到難、循序漸進不斷增強青少年的規則意識。要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尊法守法成為全體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

——《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2014年10月23日),《求是》雜志2015年第1期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一支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隊伍至關重要。我國專門的法治隊伍主要包括在人大和政府從事立法工作的人員,在行政機關從事執法工作的人員,在司法機關從事司法工作的人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首先要把這幾支隊伍建設好。

——《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2014年10月23日),《求是》雜志2015年第1期

立法、執法、司法這三支隊伍既有共性又有個性,都十分重要。立法是為國家定規矩、為社會定方圓的神聖工作,立法人員必須具有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具備遵循規律、發揚民主、加強協調、凝聚共識的能力。執法是把紙面上的法律變為現實生活中活的法律的關鍵環節,執法人員必須忠於法律、捍衛法律,嚴格執法、敢於擔當。司法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司法人員必須信仰法律、堅守法治,端穩天平、握牢法槌,鐵面無私、秉公司法。要按照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教育和引導立法、執法、司法工作者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恪守職業道德,做到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

——《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2014年10月23日),《求是》雜志2015年第1期

一個現代化國家必然是法治國家,一支現代化軍隊必然是法治軍隊。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體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強軍目標的必然要求。整個國家都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軍隊法治建設不抓緊,到時候就跟不上趟了。

——《提高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水平》(2014年12月26日)

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必須緊緊圍繞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著眼全面加強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堅持戰斗力標准,堅持官兵主體地位,堅持依法和從嚴相統一,堅持法治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相結合,創新發展依法治軍理論和實踐,構建完善的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提高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水平。

——《提高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水平》(2014年12月26日)

依法治國的根基在基層。縣委書記要做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善於運用法治思維謀劃縣域治理。要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作決策、開展工作多想一想是否合法、是否可行,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據、法定的程序、違法的后果,自覺當依法治國的推動者、守護者。

——《做焦裕祿式的縣委書記》(2015年1月12日),《做焦裕祿式的縣委書記》,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1頁

事實証明,領導干部對法治建設既可以起到關鍵推動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壞作用。如果我們的領導干部不能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不要說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不要說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就連我們黨的領導、我國社會主義制度都可能受到嚴重沖擊和損害。還是鄧小平同志說的那句話,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所有領導干部都要警醒起來、行動起來,堅決糾正和解決法治不彰問題。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各級領導干部作為具體行使黨的執政權和國家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的人,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全面依法治國的方向、道路、進度。黨領導立法、保証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主要是通過各級領導干部的具體行動和工作來體現、來實現。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領導干部要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遵守法律、執行法律,帶頭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謀劃工作要運用法治思維,處理問題要運用法治方式,說話做事要先考慮一下是不是合法,把握不准的就要去查一查黨紀國法是怎樣規定的,還可以請法律專家、法律顧問幫助把把關。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黨的十八大提出,領導干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這就要求領導干部把對法治的尊崇、對法律的敬畏轉化成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現在,廣大干部群眾的民主意識、法治意識、權利意識普遍增強,全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渴望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強烈,如果領導干部仍然習慣於人治思維、迷戀於以權代法,那十個有十個要栽大跟頭。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領導干部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關鍵是要做到以下幾點。一是要守法律、重程序,這是法治的第一位要求。二是要牢記職權法定,明白權力來自哪裡、界線劃在哪裡,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三是要保護人民權益,這是法治的根本目的。四是要受監督,這既是對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監督,也是對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權力的制度保護。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古人說,民“以吏為師”。領導干部尊不尊法、學不學法、守不守法、用不用法,人民群眾看在眼裡、記在心上,並且會在自己的行動中效法。領導干部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老百姓就會去尊法學法守法用法。領導干部裝腔作勢、裝模作樣,當面是人、背后是鬼,老百姓就不可能信你那一套,正所謂“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要求,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這是推進法治建設的重要組織保証。各級領導干部要把責任擔起來,不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不能一年開一兩次會、講一兩次話了事。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力親為,不能當甩手掌櫃。要加強和改進對法治建設的領導,統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每年都確定重點任務,明確完成時間,做到年初有分工、年中有督察、年末有考核,全年有台賬。對不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的黨政主要負責人,上級黨委要及時告誡和約談,嚴肅批評。對一個地方、一個部門接二連三發生重大違法案件、造成嚴重社會后果的,必須嚴肅問責、依法追究。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黨和法的關系是一個根本問題,處理得好,則法治興、黨興、國家興﹔處理得不好,則法治衰、黨衰、國家衰。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強調:“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証。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這一論斷抓住了黨和法關系的要害。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方向要正確,政治保証要堅強。古人說:“有道以統之,法雖少,足以化矣﹔無道以行之,法雖眾,足以亂矣。”我說過,“黨大還是法大”是一個政治陷阱,是一個偽命題。對這個問題,我們不能含糊其辭、語焉不詳,要明確予以回答。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黨和法的關系是政治和法治關系的集中反映。法治當中有政治,沒有脫離政治的法治。西方法學家也認為公法只是一種復雜的政治話語形態,公法領域內的爭論只是政治爭論的延伸。每一種法治形態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論,每一種法治模式當中都有一種政治邏輯,每一條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種政治立場。我們要堅持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法治領域的具體體現﹔我們要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在法治問題上的理論成果﹔我們要建設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我們有符合國情的一套理論、一套制度,同時我們也抱著開放的態度,無論是傳統的還是外來的,都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但基本的東西必須是我們自己的,我們隻能走自己的道路。我們是中國共產黨執政,各民主黨派參政,沒有反對黨,不是三權鼎立、多黨輪流坐庄,我國法治體系要跟這個制度相配套。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我們必須牢記,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是我們的法治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法治最大的區別。離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就建不起來。我們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絕不是要虛化、弱化甚至動搖、否定黨的領導,而是為了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改善黨的執政方式、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証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在我國,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願的統一體現,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黨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這就是黨的領導力量的體現。全黨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這是我們黨的高度自覺,也是堅持黨的領導的具體體現,黨和法、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是高度統一的。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我們說不存在“黨大還是法大”的問題,是把黨作為一個執政整體而言的,是指黨的執政地位和領導地位而言的,具體到每個黨政組織、每個領導干部,就必須服從和遵守憲法法律,就不能以黨自居,就不能把黨的領導作為個人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的擋箭牌。我們有些事情要提交黨委把握,但這種把握不是私情插手,不是包庇性的插手,而是一種政治性、程序性、職責性的把握。這個界線一定要劃分清楚。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如果說“黨大還是法大”是一個偽命題,那麼對各級黨政組織、各級領導干部來說,權大還是法大則是一個真命題。縱觀人類政治文明史,權力是一把雙刃劍,在法治軌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則必然禍害國家和人民。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公平正義是我們黨追求的一個非常崇高的價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決定了我們必須追求公平正義,保護人民權益、伸張正義。全面依法治國,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來進行。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公正司法事關人民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公平正義,事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堅持司法體制改革的正確政治方向,堅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為根本尺度,堅持符合國情和遵循司法規律相結合,堅持問題導向、勇於攻堅克難,堅定信心,凝聚共識,銳意進取,破解難題,堅定不移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不斷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3月24日),《人民日報》2015年3月26日

(本書由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本網受權連載。未經許可,請勿轉載。)

( 編輯:皮博   送簽:皮博   簽發:馮愛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