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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讀本(2016年版)》

六、全力推進法治中國建設——關於全面依法治國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2018年12月05日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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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依法治國是關系我們黨執政興國、關系人民幸福安康、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戰略問題,是“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出發,從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國這一重大戰略部署。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題研究依法治國問題,並作出我們黨歷史上第一個關於加強法治建設的專門決定,開啟了中國法治新時代。

  1.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推動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不斷開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必須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

  全面依法治國,是深刻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功經驗和深刻教訓作出的重大抉擇。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們黨在廢除舊法統的同時,積極運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根據地法制建設的成功經驗,抓緊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初步奠定了社會主義法治的基礎。后來,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走過一段彎路,付出了沉重代價。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把依法治國確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執政確定為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始終把法治放在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來考慮、來謀劃、來推進,依法治國取得重大成就。經驗和教訓使我們黨深刻認識到,法治是治國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在我們這樣一個大國,要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必須秉持法律這個准繩、用好法治這個方式。

  全面依法治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保証。當前,我國改革發展穩定形勢總體是好的,但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依然突出,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凸顯,黨風政風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其中大量矛盾和問題與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相關。人民群眾對法治的要求越來越高,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要妥善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一系列突出矛盾和問題,必須密織法律之網、強化法治之力。要把依法治國擺在突出位置,把黨和國家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堅持在法治軌道上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依靠法治解決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確保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全面依法治國,是著眼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長遠考慮。從現在的情況看,隻要國際國內不發生大的波折,經過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可以如期實現。但“不謀萬世者,不足謀一時”,如何確保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后路該怎麼走?如何跳出“歷史周期率”、實現長期執政?如何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這些都是需要深入思考的重大問題。世界上一些國家雖然一度實現快速發展,但並沒有順利邁進現代化門檻,而是落入這樣或那樣的“陷阱”,很大程度上與法治不彰密切相關。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的制度保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堅定不移厲行法治,一個重要意圖就是為子孫萬代計、為長遠發展謀。”

  2.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全面依法治國,必須走對路。如果路走錯了,南轅北轍了,那再提什麼要求和舉措也都沒有意義了。在堅持和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個根本問題上,我們要樹立自信、保持定力。

  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証。全面依法治國,要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有利於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完成黨的執政使命,決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必須堅持黨領導立法、保証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統一起來,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於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於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中央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

  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保証了人民當家作主的主體地位,也保証了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主體地位。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必須堅持法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要保証人民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依法治國全過程,使法律及其實施充分體現人民意志。要充分調動人民群眾投身依法治國實踐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必須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要求。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須體現在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個方面。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都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都必須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或權利、履行職責或義務,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任何人違反憲法法律都要受到追究,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規范社會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的作用。治理國家、治理社會必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要發揮好法律的規范作用,以法治體現道德理念、強化法律對道德建設的促進作用。要發揮好道德的教化作用,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強化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作用。

  必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走什麼樣的法治道路、建設什麼樣的法治體系,是由一個國家的基本國情決定的。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從我國實際出發,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突出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既不能罔顧國情、超越階段,也不能因循守舊、墨守成規。堅持從我國實際出發,不等於關起門來搞法治。要學習借鑒世界上優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必須堅持以我為主、為我所用,認真鑒別、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盤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

  3.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全面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這個總目標“既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性質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工作重點和總抓手,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綱舉目張的意義”。法治體系作為法治建設的“綱”,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骨干工程。全面依法治國,就要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首要的是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要維護憲法尊嚴、權威,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堅持立法先行,堅持立改廢釋並舉,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體系,完善包括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在內的社會規范體系,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基本遵循。要完善立法體制,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要優化立法職權配置,健全有立法權的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體制機制,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健全立法起草、論証、協調、審議機制,完善法律草案表決程序,增強法律法規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有效性,提高法律法規的可執行性、可操作性。要明確立法權力邊界,從體制機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法律化。要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及時反映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要求、人民群眾關切期待,對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動經濟發展、完善社會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抓緊制定、及時修改。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法律的有效實施,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點和難點。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就是要堅持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不動搖,堅持憲法確定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不動搖。必須明確,我們堅持的依憲治國、依憲執政,與西方所謂的“憲政”本質上是不同的,不能用所謂“憲政”架空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要依據憲法治國理政,堅決糾正一切違反憲法的行為。要按照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要求,加快建設執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體制機制,堅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增強全民法治觀念,確保法律的全面有效實施。

  全面依法治國,要建立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權力不論大小,隻要不受制約和監督,都可能被濫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這是一條鐵律。”要以規范和約束公權力為重點,加大監督力度,加強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努力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進一步健全法治保障體系。要切實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提高依法執政能力和水平,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組織保障。加強法治專門隊伍和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加強機構建設和經費保障,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堅實人才保障和物質條件。改革和完善不符合法治規律、不利於依法治國的體制機制,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完備的制度保障。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使尊法守法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黨內法規既是管黨治黨的重要依據,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有力保障。要完善黨內法規制定體制機制,注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構建以黨章為根本、若干配套黨內法規為支撐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提高黨內法規執行力。

  4.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司法公正

  全面依法治國,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來進行。公平正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是我們黨追求的一個十分崇高的價值目標。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決定了我們必須追求公平正義,保護人民權益、伸張正義。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這就要求我們在實踐中推進公正司法。所謂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權利一定會得到保護和救濟,違法犯罪活動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懲罰。如果人民群眾通過司法程序不能保証自己的合法權利,那司法就沒有公信力,人民群眾也不會相信司法。人民群眾每一次經歷求告無門、每一次經歷冤假錯案,損害的都不僅僅是他們的合法權益,更是法律的尊嚴和權威,是他們對社會公平正義的信心。法律本來應該具有定分止爭的功能,司法審判本來應該具有終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這些功能就難以實現。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決不能讓不公正的審判傷害人民群眾感情、損害人民群眾權益”。

  推進公正司法,要重點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我國執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很多與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不合理有關,必須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要從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三個方面,著力破解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障礙,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發揮公正司法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最后一道防線的作用。

  推進公正司法,要堅持司法為民,改進司法工作作風。法律不應該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眾工作。一紙判決,或許能夠給當事人正義,卻不一定能解開當事人的“心結”。“心結”沒有解開,案件也就沒有真正了結。要通過熱情服務,切實解決好老百姓打官司難問題。特別是要加大對困難群眾維護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加快解決有些地方沒有律師和欠發達地區律師資源不足問題。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聯系群眾,如果不懂群眾語言、不了解群眾疾苦、不熟知群眾訴求,就難以掌握正確的工作方法,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

  推進公正司法,要堅持以公開促公正、樹公信。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權力運行不見陽光,或有選擇地見陽光,公信力就無法樹立。執法司法越公開,就越有權威和公信力。涉及老百姓利益的案件,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一般都要公開。要增強主動公開、主動接受監督的意識,完善機制、創新方式、暢通渠道,依法及時公開執法司法依據、程序、流程、結果和裁判文書。對公眾關注的案件,要提高透明度,讓暗箱操作沒有空間,讓司法腐敗無法藏身。

  “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推進公正司法,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都要旗幟鮮明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絕不容許利用職權干預司法。司法人員要剛正不阿、勇於擔當,敢於依法排除來自司法機關內部和外部的干擾,堅守公正司法的底線。

  5.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

  全面依法治國這件大事能不能辦好,最關鍵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確、政治保証是不是堅強有力。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確認識把握黨和法的關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和法的關系是一個根本問題,處理得好,則法治興、黨興、國家興﹔處理得不好,則法治衰、黨衰、國家衰。”

  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離開了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就建不起來。同時也要看到,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在我國,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願的統一體現,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黨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這就是黨的領導力量的體現。黨和法、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是高度統一的。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現在,有一些人提出諸如“黨大還是法大”這樣似是而非甚至極端錯誤的觀點,這是一個偽命題。少數人之所以熱衷於炒作這個命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想把黨的領導和法治割裂開來、對立起來,最終達到否定、取消黨的領導的目的。

  對各級黨政組織、各級領導干部來說,真正要解決的,是“權大還是法大”的問題,這是一個真命題。各級黨政組織、各級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不是可以為所欲為、隨心所欲的。要把厲行法治作為治本之策,把權力運行的規矩立起來、講起來、守起來,真正做到誰把法律當兒戲,誰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全面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要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不斷提高黨領導依法治國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向著建設法治中國不斷前進。

  6.領導干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我們黨領導立法、保証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主要是通過各級領導干部的具體行動和工作來體現、來實現的,他們的信念、決心、行動,對全面依法治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領導干部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實現全面依法治國目標和任務的關鍵所在。

  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每個領導干部都要深刻認識到,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法律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証憲法法律實施就是保証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實現。每個領導干部都要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對各種危害法治、破壞法治、踐踏法治的行為要挺身而出、堅決斗爭。對領導干部的法治素養,從其踏入干部隊伍的那一天起就要開始抓,加強教育、培養自覺,加強管理、強化監督。

  帶頭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學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領導干部要系統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准確把握我們黨處理法治問題的基本立場。首要的是學習憲法,還要學習同自己所擔負的領導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各級領導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規定怎麼用權,什麼事能干、什麼事不能干,心中高懸法律的明鏡,手中緊握法律的戒尺,知曉為官做事的尺度。

  帶頭遵紀守法、捍衛法治。領導干部要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遵守法律、執行法律,帶頭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謀劃工作要運用法治思維,處理問題要運用法治方式,說話做事要先考慮一下是不是合法。黨紀國法不能成為“橡皮泥”、“稻草人”,違紀違法都要受到追究。

  帶頭厲行法治、依法辦事。領導干部要把對法治的尊崇、對法律的敬畏轉化成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統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

  領導干部不但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更要自覺將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扛在肩上、記在心上、落在行動上。要通過帶頭推進全民普法、帶頭尊法學法、模范守法用法的行動和努力,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法律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切實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護法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追求。

( 編輯:皮博   送簽:皮博   簽發:馮愛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