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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聯委員收錢違規辦証 被查后說幫人辦事應該收手續費

楊甜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1年03月01日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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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士成(非黨員),江蘇省東海縣石榴街道殘疾人聯合會原專職委員。2012年4月至2018年10月,姜士成利用職務便利,在申請辦理殘疾人証過程中,違規為19人辦理二級以上殘疾人証,謀取殘疾人補貼、社會福利等,先后收受賄賂10.9萬元。2020年12月,姜士成涉嫌受賄罪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020年11月,東海縣紀委監委收到關於姜士成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研判審批后,由第一紀檢監察室進行初核。通過舉報人提供的線索,調查人員迅速核查,發現姜士成存在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行為。

在第一次談話中,姜士成以其身體殘疾不適為由抗拒調查,對涉嫌的經濟問題拒不承認。但返家后,姜士成意識到“這次事情嚴重了”,和家人打了聲招呼,便外出躲避、關閉手機,一時間蹤跡全無。

最終,調查組在一出租屋內找到了姜士成。經東海縣監委研究,決定對姜士成予以立案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姜士成自小患有小兒麻痺症。2009年初,姜士成在石榴街道殘聯幫忙,憑借勤懇的工作表現,加之有政府購買殘疾人專職委員公益性崗位的政策,2011年1月,50歲的姜士成被聘任為石榴街道殘疾人聯合會專職委員,負責每年兩次的殘疾人証辦理、殘疾人基礎信息採集、服務殘疾人就業等工作。

本是一份信任,但到姜士成這裡成了“一人獨大”。因這份“體面”的工作,他開始有了優越感。

“我就小學文化,就懂辦殘疾人証的事。實在不行我把錢退出來不就行了。”“那些找我違規辦証的人,心術不正,我向他們收錢是應該的!”在他看來,幫人辦了事,收點“手續費”是應該的。“拿人錢財,替人辦事”的思想背后,其實是貪婪心理在作怪。

工作越來越得心應手,姜士成不久后發現了漏洞——隻要持有重度殘疾人証,申請后就能領取補貼,而申請程序的第一個把關人還是自己。他萌生出一個想法:“要在殘疾人証上賺點錢”。

2012年4月,村民張某找到了姜士成,想為自己的孫女辦理殘疾人証。姜士成見張某孫女智力確有問題,心裡打起了“算盤”,說“辦証可以,但要5000元”。因對政策不了解,加之辦証心切,張某當即同意。沒過多久,張某孫女便領到了証。

經縣紀委監委查証,在這個過程中,姜士成確實“沒費什麼事”,按張某孫女的實際情況,理應能申請到重度殘疾人証。

第一次“操作”還算謹慎,見幾個月過后仍風平浪靜,姜士成開始試著第二次、第三次……

姜士成違規辦証的程序很簡單。通過他錄入信息、填寫申請表,在評殘當天,姜士成找到負責組織、參加評殘工作的縣殘聯工作人員陸某(另案處理)、管某(另案處理),通過他們向評殘專家醫生打聲招呼,為申請人評定二級及以上殘疾等級。因這一層“關系”,有些人甚至在評殘當天未到現場,卻依然暢通無阻拿到重度殘疾人証。

“要辦殘疾人証,就得找姜瘸子!”姜士成的“名聲”傳開了,辦証交錢似乎成為“共識”。

因熟悉辦証流程,經一次次“實操”,姜士成從別人找他辦証,發展成主動“推銷”、拉攬“生意”。重度殘疾人証在姜士成這裡,成了買賣商品,隨意談價砍價,有時談好了價,在拿証時竟還坐地起價。

據調查人員介紹,“有重度殘疾人証的人,經申請,每年可享受殘疾人護理補貼和生活補貼﹔一些不符合條件的人覺得申領后,幾年就能拿回本,對姜士成要的手續費一般不會拒絕。”

2019年,東海縣紀委監委針對發現的違規持有殘疾人証,騙取國家補貼等問題線索,推動督促縣殘聯、民政等職能部門開展殘疾人証復評工作,姜士成的違紀違法線索也隨之浮出水面。

針對殘疾人証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根源,該縣紀委監委對相關職能單位發放監察建議書,督促嚴格執行殘疾人証評審制,對縣衛健委、縣殘聯兩家單位,縣殘聯原理事長及評殘醫生共17人進行全縣通報。目前,經過全面復評,全縣170名公職人員到縣殘聯注銷殘疾人証,重殘人數淨減少7384人,每年減少財政支出1600余萬元。

( 編輯:鐘鳴   送簽:張桃英   簽發:陳 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