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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應健全黨管干部、選賢任能制度要求的干部宏觀管理制度研究

鐘祖一
2021年05月19日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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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干部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需要干部宏觀管理發揮更大作用。我們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論述,深入總結近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的實踐經驗,專題開展課題研究,進一步深化了對干部宏觀管理的認識和把握。

干部宏觀管理,是指根據不同時期黨和國家的中心任務,結合實際運用科學的原理、制度、方法,對干部工作從總體上、全局上、長遠上作出規范、規劃、調控、統籌、指導、監督的管理活動,具有戰略性、權威性、系統性和時代性,可以說是“干部管理的管理”。其主要目的是發揮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總攬全局、加強協調、有效監督的作用,防止各行其是、各自為政,使干部人事工作沿著健康的軌道運行和發展。其主要任務可概括為“五管”:管政策制度,就是落實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根據權限和實際研究制定和貫徹落實具體的干部政策﹔管體制機制,就是根據事業發展需要設置干部管理機構、劃分干部管理權限、調整干部管理范圍,確定干部工作的領導關系和管理關系﹔管規劃調控,就是對未來一個時期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的總量、結構、布局以及干部制度建設等提出前瞻性要求﹔管統籌協調,就是整體推進不同條塊、不同領域、不同系統之間的干部工作,妥善處理干部管理各環節、各部分之間以及內外部各種影響因素之間的關系﹔管指導檢查,就是對干部工作運行情況和干部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控,發現和解決普遍性問題,推動政策、制度、規劃等落實。其實施主體是黨中央和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其管理對象以干部工作和干部工作部門為主,也包括整個干部隊伍。其重要價值在於維護干部路線方針政策的權威性、干部標准的統一性、干部工作程序的規范性和干部工作紀律的嚴肅性。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堅持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健全黨管干部、選賢任能制度”。這集中體現了黨的干部工作原則與導向、路線與方法的有機統一。黨管干部是干部宏觀管理的根本原則,是做好干部宏觀管理的關鍵所在﹔選賢任能是干部宏觀管理的核心目標,是評價干部宏觀管理成效的重要標尺﹔干部宏觀管理是健全黨管干部、選賢任能制度的實踐路徑和載體。我們要把黨管干部、選賢任能作為干部宏觀管理工作的核心理念和根本要求,貫穿到干部宏觀管理全過程、各方面。

一、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特別是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完善黨管干部制度機制

調研中大家反映,干部宏觀管理的基本內涵是明確的,但具體管什麼、怎麼管還需進一步明晰,相關政策制度也要進一步完善。一要全面落實黨管干部原則。在干部宏觀管理中,完善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協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保証黨對干部路線方針政策的制定權、對重要干部的管理權、對干部人事工作的領導權和監督檢查權,推進黨管干部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改進地方黨委向地方國家機關推薦領導干部工作,確保與相關法律法規相銜接。二要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嚴格按照《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的標准和程序選人用人,發揮好黨組織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的領導和把關作用。科學界定一把手的用人權,規范一把手在干部分析研判和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等環節的履職用權行為。三要健全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黨管干部制度。完善權責清晰、分類科學、機制靈活、監管有力的事業單位干部管理制度,改進干部選拔任用、交流、培養等工作。建立健全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選拔任用、考核、激勵等制度。

二、堅持事業為上、權責一致,完善干部管理體制機制

不少同志談到,當前干部管理中需要注意防止越位缺位錯位情況。分級管理上,有的地方和單位對“下管”職務延伸過長、過寬﹔分類管理上,相關改革穩步推進的同時出現了條塊分割現象,對統籌使用干部資源帶來一定障礙﹔歸口管理上,有的還沒有真正歸口“管”起來,缺少具體的管理制度、運行機制﹔雙重管理上,存在范圍不夠科學合理、主協管單位職責權限不夠清晰、操作程序不夠規范甚至擅自突破干部管理權限等問題。解決上述問題,一要堅持分級管理和重點管理相結合,在堅持“下管一級”原則的同時,加強對再下一級黨政正職等關鍵崗位干部以及優秀年輕干部等重點對象的管理。二要把握好干部分類管理的統籌,堅持“三支隊伍”差異化管理、推進專門領域干部職業化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隊伍職業發展基本平衡、層級大體相通、保障相應匹配的制度機制,統籌抓好編制、職數、待遇保障等政策,防止干部管理部門化傾向、利益化驅動。三要理順歸口領導、歸口管理相關權責關系,建立健全運行機制及規則程序,增強歸口管理效能。四要規范干部雙重管理,科學界定干部雙重管理列入條件和職務范圍,厘清主管和協管單位職責權限,優化操作程序,強化管理監督,做到主管有力、協管到位。五要優化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配置,合理確定各層級干部及領導干部職數配置比例,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確保各級干部數量與機構承擔的職責任務相適應。

三、立足優化成長路徑,完善干部培養鍛煉制度機制

大家談到,當前干部培養鍛煉制度頂層設計已比較完備,問題主要是一些地方和單位執行不力,有的配套政策措施沒有跟上,有的制度落實跟進不夠,導致一些干部素養難以適應事業發展需要,干部儲備不能滿足事業發展需求。完善干部培養鍛煉制度機制,一是加強干部培養鍛煉規劃和落實。認真落實《2019—2023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加強對本地本部門干部隊伍培養鍛煉工作的統籌謀劃和跟蹤落實,不斷優化各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的年齡、專業等結構,切實增強領導班子整體功能。二是健全政治素質培養鍛煉制度機制。加強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政治能力訓練、政治實踐歷練,用好組織調訓、專題研討班等形式,提升干部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實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計劃,使其政治素養與擔負的領導職責相匹配。三是健全專業能力提升制度機制。突出針對性和實效性,建立分級分類開展知識培訓、專業化訓練制度,幫助干部提高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能力。四是健全實踐鍛煉制度機制。完善干部援派、挂職制度,加強工作指導和審批備案管理,推動援派、挂職干部在重大斗爭一線、參與重大任務中磨煉意志品質、增強斗爭精神、提高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五是健全年輕干部培養選拔常態化長效化制度機制。分級分類建立信息庫,確保大批優秀年輕干部在經受住各種考驗中成長成才,著力解決優秀年輕干部儲備不足等問題。

四、突出精准科學選人用人,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機制

大家談到,當前干部選拔任用制度整體上比較成熟,主要是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干部選拔任用還需更好地適應和體現其自身特點,同時精准識別干部政治素質、專業能力的政策制度還要實化細化。一要區分不同領域健全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在遵循和落實《干部任用條例》的同時,結合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特點,有針對性地健全干部選拔任用制度,進一步鮮明用人標准、優化選拔流程、完善工作機制。二要改進政治素質考察辦法。聚焦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突出考察是否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總結和用好建立干部政治素質檔案的經驗做法,健全在重大斗爭一線加強干部政治素質考察辦法。三要完善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經常性分析研判機制。建立常態化分析研判制度,進一步細化和規范干部動議工作。堅持不研判不動議、不研判不推薦、不研判不調整。把功夫下在平時,重點分析研判班子的優化方向及需求,研判干部的突出特點、問題不足及調整使用意向。四要健全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及時配備機制。對照《規劃綱要》等政策文件的目標要求,經常開展分析,搞好需求測算,及時評估預警,抓住領導班子集中換屆等契機,動態實現配備目標。

五、注重統籌用好干部資源,完善干部交流制度機制

不少同志反映,當前干部資源科學配置還不夠,“條、塊”干部之間、上下層級干部之間、同級各單位之間以及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三支隊伍”之間統籌交流使用不夠活躍,制度化還有欠缺,干部隊伍同質化、部門化、半封閉化等現象仍不同程度存在。為此,一要健全干部資源統籌使用制度。完善干部交流工作相關規定,促進“三支隊伍”干部交流,推動干部跨層級、跨地區、跨領域交流工作制度化、常態化。二要完善從基層一線遴選干部制度。拓寬干部職業發展空間,進一步抓好“機關接地氣、干部走基層”相關要求落實,改進機關干部到基層一線任職、挂職和鍛煉工作。三要打通社會優秀人才進入黨政干部隊伍渠道。對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人才及專家學者進入黨政機關問題進行深入研究,鼓勵地方加強探索實踐,有效吸納機關急需的社會優秀人才。

六、堅持從嚴從實、全面全程,完善干部管理監督制度機制

大家認為,黨的十八大以來干部管理監督制度體系日臻完善,監督效力持續增強,但有的政策制度執行實施以及制度之間的銜接協同還有待加強,既要嚴格落實,也要形成合力。一要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堅持抓早抓小抓預防,加強對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經常性監督,加大政治監督、政治督查力度。認真執行巡視巡察、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等制度,改進談話和函詢工作方法。同時,堅持實事求是,充分考慮不同情形,進一步規范清理領導干部在企業、高校、社會組織等兼職工作,避免簡單“一刀切”。二要全面准確了解干部情況。運用大數據思維,破除干部管理信息壁壘,加大干部、人事和編制等部門信息共享,及時了解紀委監委、巡視巡察、審計、信訪等機關和部門掌握的有關干部信息,探索運用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信息。建立工作時間之外監督制度,總結推廣定期到街道社區了解情況、家訪、隨訪等做法。三要提升管理監督制度效力。既要結合新形勢新要求補齊制度短板,也要加強干部管理監督制度的整合,更要認真嚴格落實,真正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切實以完備的制度、堅決的執行提升干部管理監督工作成效。

七、著眼調動積極性,完善干部擔當作為的激勵和保護制度機制

很多同志談到,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的政策制度不少,效用之所以沒有充分發揮出來,主要是剛性不夠,還應研究制定些硬措施。一要強化政治激勵。進一步鮮明用人導向,對那些政治立場堅定、敢於擔當作為、工作實績突出、不怕得罪人的干部要大膽使用。進一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准確把握和執行受處理處分干部重新擔任領導職務、進一步使用或者提拔任用的政策措施。指導建立健全澄清正名和誣告陷害責任追究機制。全面實施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做好與公務員職級制度的政策銜接。二要強化精神激勵。建立健全經常性談心談話制度,加強對干部的心理疏導、人文關懷。加大對擔當作為者的表揚表彰力度,營造崇尚先進優秀、鼓勵擔當作為的黨內氛圍和社會環境。三要強化待遇保障。建立健全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工作業績相挂鉤的薪酬待遇政策,縮小地區、行業差距。持續推動激勵干部擔當作為政策落實,確保干部合理的津貼、補貼應發盡發,該有的休假、體檢等權益應享盡享。

八、嚴格落實責任,提高干部宏觀管理制度效能

大家提出,要明確各級黨委(黨組)及組織人事部門在制定和實施干部宏觀管理制度中的責任,對哪些政策需要結合實際配套細化、哪些政策必須剛性執行作出明確規定,加強跟進指導、檢查督查,確保責任落實。要強化過程管理,及時跟蹤評估政策制度實施效果及影響,深入分析面臨的新情況以及落實中的問題,適時改進完善制度機制,特別是經過實踐証明切實可行的“暫行”“試行”制度要及時修訂實行。加強監督問責,著力解決有規不依、貫徹不力問題,確保干部政策制度落到實處。

(來源:《黨建研究》2021年第5期)

( 編輯:張成付   送簽:鐘鳴   簽發:張桃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