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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具體表現及治理研究

交通運輸部政策研究室課題組
2021年05月26日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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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圍繞機關黨的建設創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深刻回答了新時代機關黨建是什麼、做什麼、怎麼做、為誰做、靠誰做等重大問題,為加強新時代機關黨的建設指明了前進方向。講話充分肯定了中央和國家機關黨建工作取得的成效,但也指出當前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還存在“燈下黑”的問題。本課題以總書記關於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重要論述為根本遵循,查找突出問題,剖析存在根源,提出改進措施,努力破解制約機關黨建高質量發展的“燈下黑”難題,為建設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模范機關提供堅強保障。

一、解決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中央和國家機關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最初一公裡”和踐行“兩個維護”的第一方陣,位置特殊、權力集中、影響力大,其黨的建設質量將直接影響整個黨的建設質量和效果。

(一)加強機關黨建工作,切實解決“燈下黑”問題,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內在要求。馬克思主義政黨始終高度重視政權機關建設。早在1871年,馬克思在《法蘭西內戰》中就明確指出,無產階級政黨取得政權之后,仍然有加強黨組織建設的必要﹔恩格斯強調,要“防止國家和國家機關由社會公仆變成社會主人”,這一論述蘊含著政權機關黨組織建設的重要思想。列寧高度重視無產階級國家機關建設和改革,強調國家機關“寧肯數量少些,但要質量高些”,“用緩慢、艱難和非常的辦法,經過多次檢查,來建立一個真正模范、不只是由於官銜和職位才受到大家尊敬的機關”。

(二)加強機關黨建工作,切實解決“燈下黑”問題,是中國共產黨的寶貴經驗。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機關黨的建設。從革命戰爭時期到新中國成立后,以毛澤東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領導集體強調“共產黨基本的一條,就是直接依靠廣大革命人民群眾”,要求各級領導機關要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對改進機關黨組織領導方法、建立報告制度和健全黨委制等提出明確要求,對加強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進行了寶貴的實踐探索。鄧小平同志多次強調,要防止領導機關官僚化的危險,“必須有系統地改善各級領導機關的工作方法,使領導工作人員有足夠的時間深入群眾,善於運用典型調查的方法,研究群眾的情況、經驗和意見”,他提出了機關黨的工作的主要任務,為做好機關黨的工作、加強機關黨的建設提供了科學指導。江澤民同志強調,機關黨的建設是整個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定要切實抓好。胡錦濤同志要求中央和國家機關必須加強黨的建設,各部門黨組織要緊緊抓住黨的建設這個關鍵不放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指出中央部門存在“燈下黑”“重業務、輕黨建”現象和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等突出問題,強調“中央和國家機關出問題危害很大,屬心腹之患而非皮癬之憂,小毛病不治久而久之也可能引起中風、心梗”。

(三)加強機關黨建工作,切實解決“燈下黑”問題,是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中央和國家機關離黨中央最近,服務黨中央最直接,對機關黨建乃至其他領域黨建具有重要風向標作用。新時代繼續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深化全面從嚴治黨、進行自我革命,必須從中央和國家機關嚴起、從機關黨建抓起。如果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在這裡失之毫厘,到了基層就可能謬以千裡﹔如果貫徹落實的第一棒就掉了鏈子,“兩個維護”在“最先一公裡”就可能落空。破解“燈下黑”難題,切實提高機關黨的建設質量,對於發揮中央和國家機關的表率和示范作用,保持黨的先進性和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確保全黨上下不折不扣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當前機關黨建工作中存在的“燈下黑”問題

為深入了解當前中央和國家機關黨建工作中的“燈下黑”問題,課題組以交通運輸部系統為研究對象,通過問卷調查、實地調研、問題排查,梳理出當前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的主要表現。

(一)政治意識淡化方面。一是政治覺悟有偏差。有的對政治機關屬性認識不清,沒有深刻認識到中央和國家機關首先是政治機關,錯誤地認為自己是業務部門﹔有的干部將自己定位為業務干部,認為業務好則“一俊遮百丑”,黨的建設無關緊要。二是理論學習跟不上。有的學習自覺性主動性不強,跟不上、慢半拍﹔有的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泛泛不聚焦,隻讀文件不研討,淺嘗輒止、應付了事﹔有的黨支部書記、班子成員領學作用不充分,沒有帶頭學、引領學﹔有的學而不懂、學而不用,找不到貫徹落實的切入點。三是缺乏政治敏銳性。有的把政治問題當成一般問題,對一些問題隱含的政治風險和政治危害感知不到、認識不到﹔有的對意識形態領域的復雜性認識不足,對陣地建設重視程度不夠﹔有的缺乏斗爭精神,發現了政治方面的隱患,不敢提出、不敢糾正、不敢斗爭。

(二)黨的領導弱化方面。一是領導不力。有的黨組織政治功能作用發揮不充分,政治領導、思想領導、組織領導作用發揮不平衡,存在履職缺位、錯位的現象﹔有的表態積極、調門很高,但是在思考問題、謀劃工作、解決問題時沒有從大局出發推進,行動時層層打折扣﹔有的對下屬單位領導弱化、監督不力。二是能力不足。有的不善於調動和發揮各方面積極性,協調能力不強,凝聚社會共識不夠﹔有的改革創新、與時俱進不夠,樂於待在舒適圈裡、躺在功勞簿上﹔有的缺乏戰略思維和前瞻意識,想問題做決策隻看當前不顧長遠﹔有的缺乏風險意識和底線思維,未雨綢繆不夠,遇到危機束手無策。三是擔當不夠。有的黨員干部缺乏斗爭精神和斗爭本領,面對大是大非不敢亮劍,面對危機不敢挺身而出﹔有的還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調查研究走過場,隻抓領導“可視范圍”內的工作,“不怕群眾不滿意,就怕領導不注意”﹔有的沒有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辦事拖沓敷衍、懶政庸政怠政,把責任往上推、向下移,“履責”變“推責”。

(三)黨建工作虛化方面。一是組織建設有短板。有的黨建基礎薄弱,底數不清、保障不力﹔有的在按期換屆選舉、嚴肅組織生活、教育管理監督黨員等方面不夠嚴謹規范﹔有的踐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統籌把握不夠,落實激勵舉措上不願觸及矛盾,落實力度有待加強,黨員干部隊伍積極性不高﹔有的黨務干部政策不熟、業務不精、作風不硬。二是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有的民主集中制落實不夠好,批評和自我批評開展不經常、不深入,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辣味”不夠、質量不高﹔有的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不規范、落實談心談話制度不到位,以普通黨員身份交流思想不夠。三是存在黨建業務“兩張皮”傾向。有的在研究黨建工作時不善於圍繞中心工作謀篇布局,在謀劃業務工作時缺少將黨建工作融入其中的能力﹔有的沒有做到黨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步推動,出現黨建工作“自唱自說”的“自循環”局面﹔有的黨建工作為活動而搞活動,不僅沒有促進融合還起了反作用﹔有的不重視培養黨務干部,從事黨建工作的同志感到自己是遠離中心工作的“邊緣人”。

(四)責任落實軟化方面。一是“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有的黨組織書記責任意識淡薄,“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停留在開會、講話、簽責任狀﹔有的黨組織書記認為抓業務工作看得見、摸得著,短時間容易出成果,抓黨建不顯山、不露水,短時間內難以看出效果,實際工作中重業務輕黨建﹔有的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傳導壓力不到位,在管人、管思想問題上認識存在偏差。二是作風建設不深入。有的整治“四風”韌勁不足,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新動向新表現認識不清、判斷不准﹔有的熱衷於層層開會、重復發文、台賬留痕,把大量精力消耗在繁文縟節、材料包裝上﹔有的單位布置工作簡單“一刀切”,缺乏對基層的指導和幫助。三是全面從嚴治黨有差距。有的重制度制定、輕制度落實,在抓制度落實方面力度不夠、實招不多﹔有的在落實監督責任時滿足於一團和氣,在“咬耳扯袖”方面做得不夠,存在黨員廉政教育缺位、紀律檢查失位的情況﹔有的請示報告不及時、不如實,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瞞報漏報屢有發生。

三、解決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的對策建議

解決機關黨建工作“燈下黑”問題,必須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按照講政治、守紀律、負責任、有效率的要求,蹄疾步穩、久久為功。

(一)在整體謀劃上緊扣“一條主線”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強化政治機關意識、筑牢思想根基、夯實基層基礎、健全紀律監督機制、弘揚擔當實干精神、壓緊壓實主體責任,聚焦解決“燈下黑”問題,全面推進機關黨的各項建設。要始終緊扣“建設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模范機關”這條主線推進工作。在讓黨中央放心方面,關鍵是始終保持絕對忠誠的政治品質,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制度,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落實到行動上。在讓人民群眾滿意方面,始終堅持人民交通為人民,准確把握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新變化,據此解決問題、謀劃發展,牢記使命、履職盡責,切實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解難事,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在工作方法上做到“四個結合”

一是長遠謀劃與問題導向相結合。既要立足當下、直面問題,在解決“燈下黑”最突出的問題上下功夫,把准問題的關鍵點、要害處,解決查找出來的突出問題﹔又要著眼未來,瞄准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新變化、新的發展任務等,系統改革完善黨的建設整體布局、制度體系、落實機制以及干部培養和考核評價體系等。

二是頂層設計與創新探索相結合。既要從頂層設計上進一步明確奮斗目標、基本方向和重點任務,也要鼓勵各部門根據部門實際、行業特點進行創新探索和差異化試點,善於從群眾關注的焦點、基層呼吁的難點中尋找切入點。如有的地方結合基層海事工作的特點,創新形成“五個一”引航工作法(一張責任清單、一份分時表、一套檢查模式、一套激勵辦法、一套指引機制),全面推動落實“一崗雙責”,取得積極成效。

三是建章立制與落地見效相結合。在繼續完善黨建法規制度體系的同時,把著力點放在抓貫徹落實上,對照問題、突出重點,把法規制度逐條逐項落實到位。如有的單位通過黨的建設同業務工作、黨的建設同水運治理、黨的建設同服務發展服務群眾、黨的政治理論同業務知識學習、專題教育同履職盡責、黨建考核同業務考核的“六維深度融合”,真正把制度落實到工作中。

四是抓“關鍵少數”和管“絕大多數”相結合。壓實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黨建責任,是解決“燈下黑”問題的重中之重。各部門在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中要加大抓黨建工作的權重,把黨組織負責人履行黨建責任情況作為確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據。開展績效考核的部門要把黨建工作情況列入考核重要內容,以點帶面,通過建強班子帶起隊伍,進而促進整體上台階、結碩果。

(三)在重點工作上推進“三大工程”

一是理論鑄魂工程。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開展大學習、大研討、大宣講,推動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在知行合一、學以致用上下功夫。健全完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三會一課”、黨員干部培訓等制度規范,指導各級黨組織對標對表把理論學習落到實處、轉化為行業發展實踐。

二是根植基層工程。下大力氣解決好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深入基層、扎根基層。以國家政務服務平台等為載體,實現社情民意的全數據採納、全方位感知、高效率回應、高質量辦理。深入研究密切聯系群眾的整體制度設計,走好新時代的群眾路線。進一步完善機關干部到基層任職挂職工作制度,形成長效機制,發揮積極作用。

三是骨干培養工程。打造一支政治上絕對可靠、能夠擔當起民族復興大任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特別是抓好一把手和黨務干部的培養。聚焦“燈下黑”問題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題培訓,集中精力解決認識誤區和能力短板問題。對機關黨支部書記、黨務干部的培養作出整體性安排和制度性設計,明晰專職黨務干部的培養路徑,暢通成長渠道,打造一批專家型黨務干部。

(課題組成員:吳春耕、舒馳、臧青、宋亞峰、張學文、劉寶明﹔本文系機關黨建研究雜志社2020年度機關黨建課題研究獲獎成果﹔來源:《機關黨建研究》2021年第4期)

( 編輯:鐘鳴   送簽:張成付   簽發:張桃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