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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為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的行動方案》正式印發

青海:率先打造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新高地

來源:人民網-青海頻道2021年08月20日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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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西寧8月19日電 (甘海瓊)8月16日,中共青海省委印發《關於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為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的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行動方案》明確: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率先打造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新高地。

三江源國家公園玉樹州境內。人民網 甘海瓊攝

《行動方案》指出,必須始終把保護好青海生態環境作為“國之大者”,全方位落實好國家生態戰略,切實承擔好保護生態環境、保護三江源、保護“中華水塔”的重大使命,全力打造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實踐新高地及生態安全屏障、綠色發展、國家公園示范省、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生態文明制度創新、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保護和系統治理、生物多樣性保護新高地,全方位推動更有力度、更高水平的生態文明建設,讓綠水青山永遠成為青海的優勢和驕傲,造福人民、澤被子孫。

《行動方案》提出,以生態優先、系統保護,低碳節約、綠色轉型,以人為本、共建共享,改革創新、示范引領為基本原則﹔到2025年,青海特色生態文明體系進一步完善,生態文明高地建設取得系統性突破性標志性成果﹔到2035年,青海特色生態文明體系全面建立,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基本實現,生態文明高地基本建成﹔到本世紀中葉,青海特色生態文明體系融合深化,全面建成更加完備、更高水平、更具影響、更美形態的生態文明高地。

《行動方案》要求,全力打造生態安全屏障新高地,堅定不移做“中華水塔”守護人﹔全力打造綠色發展新高地,培育和構建具有青海特色生態經濟體系﹔全力打造國家公園示范省新高地,建設美麗中國重要展示窗口﹔全力打造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新高地,攜手共建和諧共生的美好家園﹔全力打造生態文明制度創新新高地,推動生態保護體系現代化走在全國前列﹔全力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保護和系統治理新高地,塑造協同治理提質增效示范樣板﹔全力打造生物多樣性保護新高地,建好管好國際高寒高海拔地區生物自然物種資源庫﹔全面提升生態文明建設能力水平,為打造新高地提供堅強保障。

《關於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為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的行動方案》全文如下:

 

關於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為

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的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青海代表團審議和在青海考察工作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決扛起青海在深入推進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把青藏高原打造成為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中的使命擔當,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率先打造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新高地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省上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立足“青海最大的價值在生態、最大的責任在生態、最大的潛力也在生態”省情定位,堅持生態優先、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推動建成全國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已成為全省各族干部群眾共識和自覺行動,生態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中華水塔”持續豐沛潤澤,“大美青海”愈加潔淨美麗,綠色循環低碳成為發展常態,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基本建立,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取得歷史性成就,新青海建設邁出堅實步伐。

青海作為青藏高原重要核心區域,是黃河、長江、瀾滄江的發源地,國家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也是北半球氣候敏感啟動區、全球生態系統調節穩定器和高寒生物自然物種資源庫,生態地位特殊而重要,生態責任重大而艱巨,肩負著全面筑牢國家生態安全根基、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大任務。進入新時代,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青海的生態安全、國土安全、資源能源安全地位顯得更加重要,生態環境保護理念還需進一步強化,政策落實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還需進一步提高,綠色轉型任重道遠。為此,必須始終把保護好青海生態環境作為“國之大者”,全方位落實好國家生態戰略,切實承擔好保護生態環境、保護三江源、保護“中華水塔”的重大使命,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把青藏高原打造成為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重大要求,全力打造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實踐新高地及生態安全屏障、綠色發展、國家公園示范省、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生態文明制度創新、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保護和系統治理、生物多樣性保護新高地,將其作為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載體,作為促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途徑,全方位推動更有力度、更高水平的生態文明建設,讓綠水青山永遠成為青海的優勢和驕傲,造福人民、澤被子孫。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青海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黨中央關於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推動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的戰略部署,主動對接長江經濟帶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區域重大戰略,完整准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始終保持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定力,把生態環境保護作為區域發展的基本前提和剛性約束,不斷深化“三個最大”省情定位認識,持續深入推進“一優兩高”,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與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保護和系統治理,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切實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走出一條生態友好、綠色低碳、具有高原特色的高質量發展之路,在推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和可持續發展上不斷取得新成就,奮力書寫新時代青海生態文明建設新篇章。

(二)基本原則。

——生態優先、系統保護。充分遵循自然生態系統演替規律,統籌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注重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持續增強生態系統循環能力,全面維護生態平衡,守護好大美青海的生靈草木、萬水千山。

——低碳節約、綠色轉型。全面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立足高原特有資源稟賦,積極培育生態經濟新優勢,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大力推進經濟、能源、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從根本上促進保護與發展相協調。

——以人為本、共建共享。著力構建生態文明建設全民行動體系,推動生態惠民、生態利民、生態為民,增進綠色福利和生態福祉,滿足各族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優良生態產品、優質生態服務的美好期盼。

——改革創新、示范引領。注重制度、科技創新雙輪驅動,更深層次推動生態文明制度改革,更高水平推動先進適用科技研發創新,全方位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充分彰顯支撐青藏高原生態文明建設創新引領作用。

(三)目標願景。

到2025年,青海特色生態文明體系進一步完善,生態文明高地建設取得系統性突破性標志性成果。“中華水塔”全面有效保護,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實現全覆蓋,生態系統質量和碳匯增量明顯提升,野生生物遺傳資源保存體系基本建成,在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上走在前頭。建立起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基本構建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走在全國前列。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有序開展,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生活方式逐步形成,生態環境質量持續保持全國一流水平,城鎮生活更美好、鄉村生活更富足目標基本實現。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基本建立,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建設穩步推進,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初具規模,國際生態旅游目的地建設初見成效,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打造取得明顯成效。

到2035年,青海特色生態文明體系全面建立,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基本實現,生態文明高地基本建成。共抓大保護、協同大治理格局更為完善,“中華水塔”堅實穩固,生物多樣性保護體系更加健全,生態系統步入良性循環。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健全高效,基本實現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青海特色的生態文化形象更加鮮明,綠色生活方式蔚然成風,高原美麗宜居城鄉建設質量全面提升,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增強。綠色循環發展水平走在前列,全國碳達峰碳中和先行區建設扎實推進,應對氣候變化達到國際一流水平,構建起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建成具有青海特色的現代化經濟體系。

到本世紀中葉,青海特色生態文明體系融合深化,全面建成更加完備、更高水平、更具影響、更美形態的生態文明高地。實現碳中和,形成高質量發展格局,生態文明建設水平走在全國前列,成為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實踐成果的展示平台、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創新典范、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先鋒、生態經濟創新發展的重點地區、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的時代樣板。

二、全力打造生態安全屏障新高地,堅定不移做“中華水塔”守護人

(四)穩固三江源生態屏障。把三江源保護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中之重,實施青藏高原生態安全屏障區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推動長江源、黃河源、瀾滄江源等生態保護和修復帶系統治理,持續加強良好生態系統保護,加大退化草地、濕地、沙化土地治理力度,因地制宜開展生態補水,建立江河源守護人制度。落實新一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促進草原休養生息。到2025年,源頭活水水質保持在Ⅰ類以上,干支流生態水量充足,水源涵養功能整體增強。到2035年,源頭活水清潔豐沛,人水相親、和諧共生的生態保護格局全面形成。

(五)筑牢祁連山南麓生態屏障。加強祁連山冰川與水源涵養區生態保護與修復,加大黑河、疏勒河、大通河、布哈河等流域源頭區整體性保護力度,持續鞏固祁連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和修復試點成果。加強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生態環境保護,推進自然保護地礦業權和中小水電有序退出,全面完成木裡礦區以及祁連山南麓青海片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任務,打造高原高寒地區礦山生態環境修復樣板。到2025年,生態系統退化局面得到有效遏制,礦區生態環境得到有效改善。到2035年,區域水源涵養功能明顯提升,自然生態系統狀況實現根本好轉。

(六)構建河湟谷地生態共同體。積極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綜合整治水土流失,穩固提升水源涵養能力,促進水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統籌西寧、海東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和綜合治理,加強區域性水源涵養區、緩沖隔離區、污染防控區、成片森林和濕地建設,持續實施河湟谷地國土綠化,強化清潔小流域建設,實施人居環境基礎設施提質增效工程,推進湟水河全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推動實施引黃濟寧、引大濟湟等水資源調配工程,建設都市圈生態大水網。到2025年,湟水流域出境斷面水質穩定保持在Ⅲ類,水土保持率達到77%。到2035年,城鄉人居環境持續改善,水土保持功能顯著提升。

(七)構筑柴達木荒漠生態區。實施柴達木盆地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工程,推進荒漠自然生態系統、綠洲農業生態系統、城鎮生態系統整體保護和修復,加強沙化土地綜合治理,推動次生鹽鹼地改良,保護好土壤鹽殼,開展城鎮防護體系和農田林網建設。實施河湖保護和水系連通工程,研究推進“引通濟柴”工程,加強地下水保護和工農業節水控水,增強區域內水資源配置能力。到2025年,沙化土地治理率達到30%,水資源利用效率效益顯著提升。到2035年,區域生態系統維持穩定,內陸河徑流量穩定性增強。

(八)建設泛共和盆地生態圈。持續推進黃河干流區、青海湖流域生態保護和綜合治理,加強黃河沿線、庫區生態和水土流失治理,實施“三灘”生態綜合治理,阻止荒漠化蔓延,增強集中式光伏項目生態治理功能。推進實施盆地及外圍水資源配置工程。推動高原生態保護與生態旅游、生態畜牧業協調發展,加快海南州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建設。到2025年,青海湖流域草原綜合植被蓋度提高到60.6%,濕地保護率達到70%,水陸域生態系統結構穩定。到2035年,防風固沙和水源涵養功能整體增強,生態產品供給和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三、全力打造綠色發展新高地,培育和構建具有青海特色生態經濟體系

(九)建設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實施鹽湖產業強鏈延鏈補鏈工程,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產業集群和無機鹽化工基地。構建世界級現代鹽湖產業體系,梯級開發鹽湖資源有價組分,建設世界級鉀、鋰、鎂、鈉產業基地和稀散元素綜合高效利用基地、國內重要硼產業基地,推進鹽湖產業向鋰電、特種合金、儲熱、耐火阻燃等新材料領域拓展。打造“鹽湖+”綠色低碳循環產業,促進與輕金屬合金材料、高分子材料、功能材料、新能源發展和碳中和戰略等緊密協同聯動。突破創新鹽湖化工關鍵核心技術,培育一批產業龍頭企業、科技創新領軍企業、專精特新冠軍企業,鼓勵企業建立多層次和多維創新技術研發平台,提升產業工人技能水平,建設全球領先的鹽湖技術創新基地。

(十)打造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持續推進能源革命,大力發展光伏、風電、水電、地熱等清潔能源,加快特高壓外送通道建設,“十四五”末實現清潔能源裝機容量規模翻一番,“十五五”末超過1.4億千瓦。推動調峰調頻調相技術合成和源網荷儲一體化發展,推進抽水蓄能和光熱、電化學儲能等新型儲能項目建設,打造儲能先行示范區,“十四五”末全省新型儲能裝機規模達到600萬千瓦左右,應用規模位居全國前列,實現電力系統中短周期儲能調節。研究規劃氫能核能利用項目,有序推動干熱岩開發利用。提高清潔能源就地消納比重,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十四五”期間實現豐水期全網綠電。發展新能源制造產業,培育光伏玻璃、高效電池、配套組件等產業集群,實現風機整機省內制造,構建新能源汽車制造全產業鏈,加快推動實現汽車電動化和供暖清潔化。

(十一)打造國際生態旅游目的地。充分挖掘自然人文生態資源,推進傳統觀光型旅游向生態體驗型轉變,大力發展高原極地旅游,打造三江源溯源之游、雪山探秘之游、國家公園生態體驗之旅等世界級生態旅游精品線路。推介一批中國美麗鄉村休閑旅游精品線路,打造完善青藏、青川、青新、青甘區域生態旅游大環線。加快開發重要生態保護地生態旅游產品,建立特色旅游產品准入標准機制,建設一批世界級旅游景區、度假區和國家級旅游休閑城市、街區,創排體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優秀文藝作品。構建生態旅游品牌體系,實施節慶會展工程,創辦高水平國際性生態旅游展會活動,打造高原生態體育賽事品牌。制定國際生態旅游目的地創建標准,完善產業發展機制,探索特許經營等准入、管理和退出機制。“十四五”期間,力爭旅游總收入和接待入境游客人次年均增速達到20%,逐步高質量推進國際生態旅游目的地建設。

(十二)打造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加強農畜產品標准化綠色化生產、優質化特色化輸出,做大做強綠色有機特色產業,建設牦牛、藏羊、高原夏菜、枸杞、冷水魚、青稞、油菜、優質飼草等生產基地,創建一批國家級農畜產品優勢區,健全綠色有機農畜產品生產全產業鏈。加強農作物新品種培育研發、種植示范和推廣評價,組織開展畜禽新品種和配套系申報工作,探索開展有機農畜產品功能性成分檢測。注重農產品產地環境質量保護治理,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推行“有機肥+N”替代減量模式、農作物病虫鼠害綠色防控和畜禽營養平衡養殖技術,開展農作物秸稈、畜禽糞污資源化綜合利用,構建生態循環農牧業發展格局。建立健全特色農畜產品質量標准體系,加快培育“青字號”農畜產品品牌,打造青海地方特色區域公用品牌。到2025年,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達到1000個以上,特色產品率先實現原產地質量追溯全覆蓋,建成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

(十三)推動傳統產業綠色升級。實施重點行業綠色化改造,開展企業清潔生產評價認証和審核,推動一批重點企業達到國際領先清潔生產水平,爭取建設國家級綠色產業基地。加大綠色礦山建設力度。開展綠色供應鏈試點示范,建立全生命周期供應鏈體系。實行更加嚴格的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全面開展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十四五”期間,完成國家下達的單位生產總值能耗和二氧化碳降減排及用水量考核目標任務。

四、全力打造國家公園示范省新高地,建設美麗中國重要展示窗口

(十四)建設國家公園典范。持續推進國家公園建設,理順管理體制,創新運行機制,加強監督管理,強化政策支持,探索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經驗。推動三江源國家公園成為世界一流第三極國家公園,高水平建設祁連山、青海湖、昆侖山國家公園,推進可可西裡世界遺產地科學保護和利用。優化管理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完善與地方分工合理、權責明確、相互支撐的長效工作機制,建設與國際接軌的職業化管理隊伍。不斷豐富“西寧共識”內涵,打造國家公園論壇永久會址。加快開展國家公園涉及縣域自然資源經營管理,引導開展現代化社區建設試點。到2025年,國家公園在構建自然保護地體系中的示范作用凸顯。到2035年,國家公園體制機制更加健全,更具引領示范意義。

(十五)構建自然保護地新體系。圍繞守護好自然生態、保育好自然資源、維護好生物多樣性,加快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推進自然保護地整合歸並和優化完善,建設智慧自然保護地,確保重要自然生態系統、自然遺址、自然景觀等得到嚴格保護。探索建立自然保護地標准規范和監管制度體系,健全資源環境綜合執法體系,研究制定分級管理辦法。建立全覆蓋、標准化管護巡護體系,完善生態管護公益崗位政策。健全社會參與機制,探索委托管理新模式。到2022年,全面建成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到2025年,率先在全國建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特色鮮明的自然保護地管理模式和樣板。

(十六)實現保護與利用平衡。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地內建設項目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礦產、水電等產業項目分類處置、有序退出、合理補償機制。推動建設自然保護地入口社區、國家公園特色小鎮,引導農牧民自願有償轉移。制定一般控制區經營性項目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探索自然資源所有者特許經營收益分配和回饋社區機制,推動建立國家公園產品品牌增值體系。打造世界級生態體驗和自然教育平台,扶持和規范原住居民從事環境友好型經營活動。到2025年,基本建成自然保護地社區發展模式。到2035年,全面實現保護中發展、發展中保護。

(十七)推動共建青藏高原國家公園群。積極參與青藏高原國家公園群共建,推動建立共建工作機制,研究評估國家公園群自然資源和人文遺產價值,探索編制公園群建設規劃方案、基礎規程和監測評估規范。探索在青藏高原重點生態功能區編制以國家公園規劃為主導的區域綜合規劃,創新以國家公園建設為引領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模式,為生態脆弱地區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提供示范。到2025年,基本形成以國家公園群為基礎的青藏高原生態保護空間格局,引領帶動全域生態保護和可持續發展。

五、全力打造人與自然生命共同體新高地,攜手共建和諧共生的美好家園

(十八)弘揚青海特色生態文化。加快構建新時代青海特色生態文化體系,深度挖掘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原生態文化,突出保護三江源河源文化、河湟文化、熱貢文化、昆侖文化等傳統文化,實施高原山水文化記錄工程,持續推進國家級、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做精做強青繡、藏毯、唐卡等傳統工藝文化產業,建設青藏高原生態人文傳承高地。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宣傳教育體系,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創建,深化“兩山”實踐創新基地示范試點,持續舉辦好中國(青海)國際生態博覽會、青海文化旅游節等,推進設立“索南達杰生態衛士獎”,打造“保護青海湖、我是志願者”行動等全國知名環保公益宣傳品牌。

(十九)踐行綠色低碳生活。全覆蓋開展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家庭等“綠色細胞”創建行動。實行“大美青海”進入環境保護信用承諾制度。加大清潔電力替代,推動三江源清潔供暖。加強城市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規范城鄉生活垃圾分類處置管理,西寧市、海東市實現生活垃圾分類,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2035年顯著提升。完善綠色生產和消費政策,構建綠色產品體系,發展共享經濟,促進綠色消費。構建綠色智慧出行體系,加快實現公共交通、非營運車輛新能源車輛全覆蓋。構建綠色低碳建筑體系,大力發展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佔比達到70%以上,2035年達到90%以上。

(二十)創建“潔淨青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統籌推進“提氣降碳強生態、增水固土防風險”,強化涉氣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統籌水資源保護、水環境管理和水生態修復,實施土壤污染綜合防治示范,注重新污染物治理,強化環境風險預警防控與應急。到2025年,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保持在90%以上,地表水水質好於Ⅲ類水體比例達到80%,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逐步推行“全域禁塑”,實施城鎮固體廢物存量清零行動,推進重點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建設。到2025年,力爭市(州)政府所在地城鎮“無廢城市”建設全覆蓋,全省實現無“白色垃圾”。到2035年,重點城鎮基本建成“無廢城鎮”。

(二十一)建設美麗宜居家園。扎實推進高原美麗城鎮示范省建設,開展城市更新行動,實施綠水青山工程,建設綠色生態人文城鎮,建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及傳統村落保護制度,提高城鎮品質,促進城鎮和資源環境空間均衡發展。到2025年,美麗城市、美麗城鎮、美麗鄉村有機貫通的建設體系基本形成,城鎮治理能力大幅提升,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37%。妥善處理生態和民生的關系,推動生態保護和民生保障相協調。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開展鄉村建設行動,實施鄉村振興示范工程,加快推進村容村貌改造提升,改善農牧區人居環境,提升農牧民科學素質,繁榮農牧區文化。到2025年,全省所有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農區開展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比例大幅提升,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進一步提高﹔到2035年,農牧區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收集處理率明顯提高,衛生廁所能改盡改、應改盡改。

(二十二)創建全國碳達峰碳中和先行區。立足青海、面向西北、服務全國,制定實施省、市(州)、縣(市、區)和重點行業碳達峰方案,積極實踐碳中和,開展近零碳排放、空氣質量達標與碳排放達峰“雙達”試點示范,打造零碳產業園和零碳電力系統,建成海南州碳中和示范區,“十五五”期間全省實現碳達峰,“十六五”末構建碳中和省域實現路徑。健全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探索產品“碳標簽”認証制度,實施碳排放權、綠色電力証書、中國核証減排量交易,推動清潔能源省級交易及資源市場互換。深入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加快開展草原、土壤、濕地、冰川、凍土等固碳增匯計量監測方法學和實施途徑研究,發展農林業碳匯,實施重點行業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全流程示范工程。強化提升應對極端天氣和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國家適應氣候變化示范基地。

六、全力打造生態文明制度創新新高地,推動生態保護體系現代化走在全國前列

(二十三)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健全以綠色為導向的領導責任體系,完善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制度。深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健全省級生態環保督察整改、督導、評估、驗收閉環體系,全面實施生態環境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和執法監督“正面清單”。健全河湖長制長效機制,推行林草長制,實行市、縣、鄉三級生態環境狀況報告制度。健全完善環境治理企業責任體系,完善信用評價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建立健全“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強化重點建設項目、重大產業布局、重大環境政策等環境影響及溫室氣體排放影響評價。

(二十四)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探索符合青海實際的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各界參與、市場化運作、可持續的綠水青山轉換和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推進生態產業化和產業生態化。深化自然資源確權登記,通過組織信息普查形成生態產品目錄清單。開展GEP核算,研究制定全省GEP核算體系和高原GEP技術規范,率先在國內實行GDP和GEP協同增長評價考核。健全生態產品經營開發機制,推進供需精准對接,建設生態產品交易中心,適度發展環境敏感型產業,豐富生態旅游開發模式,提升教育文化旅游開發價值,構建自然資源可持續經營管理、生態旅游、生態康養等活動認証機制,探索綠化、清水增量責任指標交易等方式,推進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加快推進全國首批生態綜合補償試點,以湟水流域為試點推動建立省內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建立完善黃河流域(甘青段)橫向生態補償機制。

(二十五)提升生態環境保護能力。健全生態質量監測與評價制度,建立生態系統健康標准體系,常態化開展生態狀況和生態保護成效評估考核。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深化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草原、森林等生態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加快構建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和綜合評估信息平台,規范提升排污單位和工業園區污染源自行監測監控水平,推動實現生態環境質量預報預警,推進生態環境監測信息聯網共享。建設青藏高原生態環境大數據中心,強化5G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運用,推動生態環境精細化、數字化、規范化和協同化管理。整合建設包括生物安全、危險廢物、有毒有害化學品、重金屬、核與輻射等全過程、多層級生態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置體系。

(二十六)推動重點領域改革創新。創新完善生態文明領域統籌協調機制,整合職能並探索建立省級生態文明綜合協調管理部門的有效途徑,統籌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建立重點區域、流域、領域生態文明聯動協作機制。推動資源資產整體管護,構建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權益管理制度體系,完善國家公園內集體資源資產國家贖買機制,制定重要生態空間轉用規則和調整監管機制。創新完善生態綜合補償制度,推動建立基於GEP核算的綜合生態補償轉移機制,探索建立重點生態保護區補償標准動態調節長效機制,爭取國家設立重點礦產資源儲備補償。穩步推進售電側改革,逐步建立規范的跨省跨區電力市場交易機制,開展電力期貨和場外衍生品交易,優化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政策。

(二十七)增強科技創新支撐能力。統籌實施生態領域重大科技專項,開展退化生態系統綜合修復、功能提升及綠色可持續發展關鍵技術集成示范。建設第二次科考綜合服務平台和野外綜合科考基地、青海生態文明高地研究中心、生態文明高地院士智庫等平台,推動科考成果轉化應用,打造全球重要生態環境科技學術創新地。加強綠色有機農牧業、清潔能源、先進制造等領域技術攻關,支持在生態與高原農牧業、鹽湖資源綜合利用、先進儲能技術、碳達峰碳中和等領域,打造一批國家級創新平台。落實省政府與中國科協“全面戰略”合作協議。深入實施“昆侖英才”行動計劃,開展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多途徑、多方法廣納天下各類英才。廣泛深入持久開展勞動和技能競賽。構建和完善創新生態,暢通技術轉移轉化通道,完善覆蓋全鏈條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

七、全力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保護和系統治理新高地,塑造協同治理提質增效示范樣板

(二十八)構建保護和系統治理新格局。貫徹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聚焦“兩屏三區”生態安全格局,以江河湖流域、山體山脈等相對完整的自然地理單元為基礎,統籌部署區域、流域、生態系統、場地等不同尺度的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保護和系統治理,重點推動實施三江源地區、柴達木盆地、泛共和盆地、青海湖流域、湟水河流域等重大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建立覆蓋全域、全類型與全過程的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整合構建生態空間管制規則。到2025年,重點區域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保護和系統治理取得新突破,有效解決系統性生態問題。到2035年,各項工程全面實施,形成全域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保護和系統治理新格局。

(二十九)推動重要生態系統整體性保護。開展生態系統尺度主要生態問題及關聯性、緊迫度和優先度識別診斷,科學劃定綜合保護修復單元,分級分類實施生態修復,在更大空間上統籌加強雪山冰川、江河湖庫、濕地凍土、草原草甸、沙地荒漠等生態治理修復。推動以關鍵系統為主導的多系統協同治理方式,加強草原生態保護,深化推進退化草地修復治理,強化有害生物防控,推動“水—魚—鳥—草”“草—畜—獸—人”等典型共生生態系統保護。構建多目標協同治理體系,創新“生態系統+”治理模式,穩步開展光伏治沙、黑土灘綜合治理、林草產業、沙產業等治理試點。

(三十)統籌治山治水治城。按照“修山育林、淨田治河、修復宜居、增容保水”思路,統籌推進城市生態環境系統治理修復。推動公園形態和城市空間有機融合,建設城市綠環綠廊綠楔綠道,加強周邊生態屏障、城郊生態綠地、綠化隔離地、公園綠地等建設,完善綠地系統,創建一批園林城市(縣城)。加強城市山體河湖等自然風貌保護,開展受損山體、廢棄工礦用地修復,鞏固“城市雙修”成果。實施城市河湖生態修復工程,高標准推進水網、藍道和河湖岸線生態緩沖帶建設,恢復河湖水系連通性和流動性,加大生態濕地公園、親水生態景觀帶建設。

(三十一)協同推進工程治理和適應性管理。加強跨區域、跨部門聯動,創新健全統一的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保護和系統治理工程管理機制。分類制定修復工程技術規范,強化竣工驗收管理,推動過程整改和績效提升。建立工程項目數據庫和監測監管系統,實現實時動態、可視化、可追蹤的全程全面監測監管,建立技術方案動態調整機制。探索建立差異化的生態修復考核評價體系,開展后期修復成效跟蹤監測評估,培育引導第三方績效評價管理服務。建立后期管理維護制度,探索建立規模化、專業化、社會化運營管護機制。

八、全力打造生物多樣性保護新高地,建好管好國際高寒高海拔地區生物自然物種資源庫

(三十二)強化棲息地整體系統保護。加強自然保護地建設與監管,將更大面積的野生動植物重要棲息地納入嚴格保護范圍,開展重要棲息地狀況調查、監測、評估並建立名錄,建設野生動植物及棲息地保護數據信息管理系統。開展棲息地優化整合保護,推進生物多樣性跨境區域保護,推動青藏高原生物多樣性保護,建設棲息地整體保護生態廊道,實施受損棲息地修復工程,探索荒野地系統性保護和“再野化”實踐。開展河流洄游通道與產卵場保護,擴大棲息地保護面積,到2025年佔比達到國土面積的35%。

(三十三)加強珍稀瀕危物種保護恢復。開展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調查、監測與評估,發布重點保護動植物名錄。完善生物多樣性監測網絡體系,實施動態可持續監測保護。強化雪豹、普氏原羚等珍稀瀕危野生動物種群保護,加強野生蘭科植物、青海以禮草等珍稀瀕危植物及鄉土樹種保護,開展極小物種種群搶救性保護,建立野生動物收容救護體系。實施遷地人工繁育保護,開展人工種群繁育野化實驗,保存恢復和擴大野生種群。實施長江、黃河珍稀魚類保護,鞏固青海湖禁漁成果。開展野生動物與人沖突防范實踐試點,健全完善野生動物傷害補償常態化機制。

(三十四)構建特有生物遺傳資源保存體系。加強生物遺傳資源保護基礎能力建設,推動建立青藏高原野生生物遺傳資源國家基因庫,提升國家作物種質資源庫青海復份庫。實施高原特色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工程,培育“育繁推一體化”現代種業體系。完善種質資源分級分類保護名錄與分類分區保護機制,建設優質種質資源保護場(圃、區)。推進林草種質資源保護,加快良種牧草、生態型優良草種選育和小粒種擴繁擴育,建設鄉土草種繁育基地。深入實施畜禽良種聯合攻關和畜禽遺傳改良計劃,推動高原特有畜禽品種保種選育與開發利用。

(三十五)推進生物安全風險防范應對。建立省級生物安全風險防控聯合協調機制,構建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省、市、縣三級疾控機構生物安全實驗室網絡和省級菌毒種保藏中心,提升重點傳染病病原微生物檢測能力。加強動物防疫體系建設,開展大尺度野生動物棲息地環境介質病毒調查,提升疫源疫病監測站點能力,完善動物疫病可追溯體系。全面禁止和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行為。實施植物保護能力提升工程,加強植物災情、疫情和病虫害防控防治。強化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和微生物菌劑、抗生素藥物安全使用管理。建立外來入侵物種普查和監測預警機制。

九、全面提升生態文明建設能力水平,為打造新高地提供堅強保障

(三十六)落實黨政主體責任。堅持把黨的全面領導落實到生態文明新高地建設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健全完善省委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和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職責,建立統籌打造生態文明新高地的常態化議事機構機制。突出黨建引領,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強力推進新高地建設。組織編制全省生態文明新高地建設規劃,制定專項實施方案和責任清單並抓好落實。深入推動各地各部門堅決扛起政治責任,依據中央和省委有關國家機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規定,指導、推動、督促目標任務落細落地,努力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三十七)協同聯動合力推進。圍繞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文明建設新格局,建立健全一體謀劃、部署、推進、考核的制度機制,加強統籌協調、上下聯動,做到重大部署有落地實施的施工圖、任務書,重要工作有督促推進的硬辦法、硬舉措。充分發揮人大立法保障、專項執法檢查和政協專題協商、民主監督作用,強化紀檢監察監督執紀問責,群策群力建設新高地。加強國家部委對口溝通銜接,抓好項目謀劃實施,將打造新高地項目工程納入國家規劃,爭取更多支持。建立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大力推進綠色金融發展,引導各類資本參與生態文明建設,鼓勵社會組織建立生態公益基金。積極構建國際交流合作機制,深化對口援青,加強與青藏高原區域省區及黃河、長江、瀾滄江流域省區協作,推動建立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共同體。

(三十八)強化績效評估考核。把打造生態文明新高地年度重點工作任務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督查范圍,每年向省委省政府報告年度任務落實情況。強化績效考核評估,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和體系,對推動工作不力的嚴格責任追究,落實好新高地建設政治責任。增加新高地建設指標權重,納入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內容一體考核,結果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獎懲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實行重大生態破壞或重大環境污染事件“一票否決”。適時組織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監測分析和動態評估。

(三十九)夯實法治保障基礎。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加快建立完善生態文明領域引領性和重點領域地方性法規,出台《青海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青海省循環經濟促進條例》《青海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等,適時修訂《青海省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積極參與黃河保護、野生動物保護等國家生態法治建設。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等制度辦法,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生態環境公益訴訟銜接機制,持續開展生態環境執法檢查專項行動,始終保持嚴厲打擊生態破壞和污染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

(四十)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深入開展打造生態文明新高地宣傳教育,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推動黨建與生態文明建設同頻共振、深度融合。健全市(州)黨委政府生態環境新聞發布機制,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加強輿論引導,回應社會關切,講好青海故事。深入推進生態文明理念進機關、學校、企業、社區、農村、網絡,廣泛凝聚全社會共識,引導社會公眾參與新高地建設,大力推動標志青海生態文明建設新成果的《青海共識》《青海宣言》《青海倡議》轉化落地,著力構建全民行動體系。加強打造新高地青海經驗、典型案例和創新成果宣傳,營造良好社會輿論氛圍。建立健全政府、企業環境社會風險預防和矛盾化解機制,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 編輯:呂重江   送簽:張莉   簽發:張桃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