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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利羈絆迷失方向 家風不正越陷越深

貴州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成員、理事會原副主任楊興友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

任廷會 韋祖珍
2024年03月13日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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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興友,男,1962年5月出生,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貴州省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都濡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涪洋鎮黨委書記﹔務川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委常委、副縣長﹔余慶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畢節地委委員,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委書記﹔畢節市委常委,威寧縣委書記﹔畢節市委副書記,威寧縣委書記﹔貴州省委農村工作委員會委員、專職副書記﹔省農業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2020年12月退休。

2021年7月,楊興友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貴州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2年8月,楊興友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3年3月,楊興友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楊興友出生於務川縣一個偏遠的小山村,參加工作后,靠著努力學習和勤奮工作,得到組織肯定和培養,先后在遵義、畢節兩地四縣工作,長期擔任縣級黨政“一把手”,一步步從鄉鎮工作人員成長為副廳級領導干部。然而,隨著崗位的變換、職務的升遷、環境的變化,其放鬆了學習尤其是政治理論學習,慢慢地思想防線失守、信仰信念動搖、人生理想蛻變,在公與私、利與義、情與法之間做出錯誤選擇,最終突破紀法底線、滑入犯罪深淵。

怠於修身 初心漸忘

在誘惑面前選擇堅守初心還是蛻化墮落,根源在於內心深處的定力。很多違紀違法問題看似一念之差,但仔細剖析,主要原因還是個人修養不夠、初心淡忘、定力不足所致。楊興友也是如此。

楊興友參加工作兩年后加入了中國共產黨,入黨之初,他兢兢業業、恪盡職守。但隨著職務升遷,他手中掌握的權力慢慢增多,職務影響力也在漸漸變大,身邊聚攏的別有用心的商人老板越來越多。一方面,楊興友想干好工作、取得成績﹔另一方面,在看到身邊的商人老板揮金如土時,他思想上又產生落差。心理失衡加之“當時在基層對吃喝、送點煙酒這些習以為常”錯誤思想左右下,楊興友逐漸降低自我要求、放鬆自我約束,黨性修養慢慢弱化、理想信念隨之動搖。

在縣裡任“一把手”的很長時間裡,楊興友作為班子的“領頭雁”,對待理論學習搞形式、走過場,在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時,僅僅將理論學習停留在口頭上,沒有用心學習領悟。對民主生活會敷衍了事,對其他同志提出的問題不認真整改,甚至連整改材料都讓人代寫。

走上領導崗位尤其是擔任縣委書記后,楊興友常教育下屬遵規守紀、廉潔自律,自己在背地裡卻對黨紀國法不學習、不貫徹、不執行,陽奉陰違,自認為既然是“一把手”,“就是一方諸侯,說一不二”。

當工作干出一點成績,得到上級領導肯定時,楊興友就把成績歸功於自己,從自信、自滿到自負,在身邊人的奉承中飄飄然。每當看到身邊的商人老板大把掙錢時,楊興友總是要拿來與自己對比,心理逐漸失衡,產生“自己縱然有權但也只是個窮光蛋”的錯誤思想,以致第一次面對行賄人“圍獵”時不但沒有警惕警醒,反而覺得理所當然。

楊興友第一次違規收受他人財物是任道真縣委常委、副縣長期間,他利用職務便利幫助商人秦某某獲得該縣農貿市場項目。秦某某獲利后送來3萬元現金和兩瓶高檔酒以示感謝。

“他從這個工程中獲利幾百萬元,拿3萬元來給我拜年,當時覺得不是一個大數,就收了。”欲望的閘門一旦打開,便如洪水般一瀉千裡、不可收拾,兩人的權錢交易鏈就此形成。此后二十多年間,楊興友利用在道真、余慶、威寧等地任職的職務便利或者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秦某某在多個工程項目上提供幫助,先后56次收受秦某某賄賂。

熱衷收禮 由風及腐

千裡之堤潰於蟻穴。黨員干部的違法犯罪無不始於破紀,從收一瓶酒、一條煙、一張卡、一個紅包開始,逐漸理想信念缺失、紀法意識淡薄、個人私欲膨脹,導致紀法底線失守,最終小節不守、大節難保。楊興友的貪腐軌跡也印証了這個道理。

楊興友認為,過年過節與朋友同事間送點禮、喝杯酒,是重情重義的體現,對親朋好友、下屬、管理服務對象等以拜年、過節為名送來的紅包、高檔酒等他習以為常。在這樣的錯誤認識支配下,20多年來,楊興友累計收受他人以拜年、過節、紅白喜事等名義贈送的現金、高檔酒等折合人民幣數百萬元。

隨著楊興友在重要領導崗位上任職時間越來越長,圍在他身邊的各色人等也越來越多,酒已然成為楊興友和行賄人之間利益輸送、權錢交易的媒介。2010年,楊興友在任威寧縣委書記時,設宴招待一名外地商人林某某,邀請其來威寧經商辦企業,餐后收受林某某所送4箱高檔酒。

隻要有人送高檔酒,不管是送一兩瓶還是幾箱,楊興友都來者不拒。幫人協調工程承攬、項目承接收酒,出面協調解決工作調動、職務提拔、入職錄用也收酒,楊興友累計收受下屬及管理服務對象送的高檔酒數百瓶。楊興友將遵義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屋專門用作存放高檔酒的場所,同時在貴陽家中陽台、床下也存放高檔酒。組織開展審查調查時,他先后多次安排他人轉移和保管涉案高檔酒,企圖對抗組織審查調查。

不僅如此,在物欲驅使下,楊興友還為了滿足一己私欲,利用一切機會尋找生財之道,包括借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收禮斂財。甚至在其退休一年后,他還利用兒子結婚操辦酒席之機,邀請多名曾經的下屬和管理服務對象參加兒子的婚宴,並收受禮金。

經查,楊興友利用職務便利,為16人在企業經營、承攬工程、職務提拔、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上千萬元,屬於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

親情扭曲 終釀悲劇

縱觀近年來查處的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許多都與畸形的“親情”“友情”有著密切聯系,一些黨員干部的親情觀發生嚴重扭曲,他們庇護縱容親友打著自己的旗號大肆撈取好處,在情與法之間作出錯誤選擇。

“離開家鄉時,家裡都還很窮,自己走出來了,希望家裡的人日子好過一點。”楊興友回憶說,自己在“小家庭”中是家長,在“大家族”中是頂梁柱,家裡大事小事都要找他商量,而他也總是千方百計提供幫助。慢慢地,家裡的至親遠交嘗到了甜頭,對他產生了依賴,開始伸手向他要工程項目,在拿不到工程款時,也要他幫忙打招呼。

眷顧親情是人之常情,無可厚非。但公權與私利之間存在天然的鴻溝,不可逾越。已然腐化變質的楊興友,卻把親情演變成權力濫用、貪贓斂財的理由,最終墜入腐敗深淵。

有時親屬在外面遇到事情,請求楊興友幫助,“他們一來就說‘我一生都沒求過你,現在遇到這事,隻有依靠你’。”楊興友說,面對這種請求,感覺不好推辭,隻好找人幫忙,在這過程中就欠下了人情,日后再“還人情”時,難免會利用手中的職權打打“擦邊球”甚至以權謀私,在違法犯罪的道路上漸行漸遠。

“他們認為自己不幫就是不夠朋友、不重義氣,或者是對家鄉、對親戚朋友忘本,幫了這個不幫那個就會有意見,個別人還產生怨恨,千方百計用親情給我施壓。”楊興友交代,在威寧縣任職期間,當地正處於大發展、大開發、大招商時期,項目較多,老鄉、親戚“人傳人”紛紛前來投奔,他就將親友介紹給相關工作的分管領導。“他們賺了錢,也學會了對我的‘圍獵’,我也甘願被‘圍獵’,還很享受這種‘圍獵’。都稱我‘楊哥’‘三哥’‘領導’等,這些稱呼聽起來入耳。”身邊親友朋友的拍馬奉承、噓寒問暖,送錢送物,進一步助長了楊興友的貪污腐化。

己身不正,豈能正人。由於楊興友沒有為家人樹好標杆做好表率,治家不嚴,導致家中親友紛紛利用楊興友的職務影響謀取私利。

在楊興友的老鄉、商人朋友眼中,其兒子就是楊興友的“代言人”,更是他們接近楊興友、為自身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捷徑”。楊興友對一些商人朋友以幫助自己兒子“創業”、變著花樣行賄的行為視而不見。商人王某為獲得楊興友的幫助,先后代其兒子支付項目工程款90萬元。在楊興友的默許、縱容下,其兒子先后出面收受“感謝費”數百萬元,成為楊興友貪腐路上的最大“助攻手”。

楊興友的哥哥,原本一直在家務農,沒有從事工程項目建設的經驗。在楊興友的幫助下,他利用工程項目轉包謀利,在自身沒有資金投入的情況下,通過收取項目“轉包費”的方式,輕鬆獲利百余萬元。

為達到“家族致富”目的,楊興友毫無原則地把親情和家族利益凌駕於紀法之上,濫用權力,帶動或者縱容家族成員共同貪贓枉法,最終不僅自己面臨牢獄之苦,還把家人帶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使他們付出沉重代價,所獲不正當利益也全部被追繳。

律己不嚴、家風不正,難免殃及子孫、貽害社會。“我覺得自己就像魔鬼一樣侵襲著我的家庭、侵襲著我的家人、侵襲著我的親朋好友,教訓深刻。”楊興友懺悔。然而,一切都悔之晚矣。

楊興友懺悔錄(節選)

我出生在務川一個偏遠的鄉村,我的成長除了有個人的努力成分外,最主要和最關鍵的是黨和組織多年來不斷給機遇和平台,對我悉心培養、教育的結果。

幾個月來,經過組織的教育、幫助及專案組同志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我的態度從開始的抵觸到配合,逐漸認識到自己錯誤的嚴重性和違紀違法的事實。我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剖析並逐一懺悔。

懺悔之一:理想信念動搖,淡忘初心,自毀清譽

我也曾全力以赴,勤奮工作,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但隨著時間推移,環境的變化和崗位的變換,自己的理想初心逐漸動搖和淡忘,在一片又一片的掌聲與贊揚聲中開始飄飄然不知其所以然,漸漸地喪失了動力和定力,淡忘了我是誰,為了誰﹔逐漸淡忘了自己為什麼出發,要往哪裡去,逐漸淡忘了權力是人民給的隻能為了人民。把入黨誓言拋在腦后,一步步走上違法犯罪的不歸路。自毀清譽,我要為此而懺悔。

懺悔之二:政治敏銳性差,置若罔聞,自欺欺人

政治不清醒,敏銳性極差。看不到組織給的交代和改正問題挽救自己的機會。組織上在給我談話的時候,要求我主動向組織坦白交代。但我沒有珍惜和抓住組織給我的機會,充分說明了我政治敏銳性差,沒有從應有的政治站位上去思考和看待自己的問題,認識不到組織是給自己改正錯誤的機會,是在挽救自己。

懺悔之三:踐踏紅線違法,交友不慎,自掘墳墓

貪,還要有人送,送錢送物的往往都是所謂的“朋友”,結交的商人老板,他們無一不是看中我手中的權力而拉近我和他們的關系,有事好找我幫忙,作為我的老鄉朋友們就更不用說了,他們認為我就應該幫他們,不幫就忘本。但個人也認為隻有他們送錢送物才靠得住。無論是老鄉“朋友”,還是商人老板“朋友”,他把你“圍獵”得高高興興、舒服、自然。我和其他受賄官員一樣,也經歷了一個溫水煮青蛙的“圍獵”過程,也有一個認為收受熟人朋友財物相對安全的錯誤認識。我為商人老板幫忙,商人老板也從我這裡得到想得的東西,權與錢就這樣融合在一起,實現了我和商人老板之間的權錢交易。

懺悔之四:不講黨性原則,不知敬畏,自尋煩惱

多年來,我放鬆了政治覺悟的提升,黨性黨風的修煉,紀律敬畏的養成,最終思想脫離正確軌道,世界觀變亂,價值觀變形,權力觀變異,“三觀”失正,對黨的六大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不認真學習並貫徹執行,而是陽奉陰違,當面是一套,背后搞的是另外一套。我違反黨紀黨規,主要還是不遵戒尺,不把操守,不守底線,沒有正確處理好公與私,情與紀,親與清,儉與奢,得與失的關系,最終突破了自己安身立命的廉潔從政底線。沒有敬畏之心,自尋煩惱,我為此懺悔。

懺悔之五:家庭教育缺失,治家不嚴,自辱家門

家裡凡大事小事都要找我,我總是千方百計地提供幫助,慢慢地,家庭的成員他們嘗到了甜頭,甚至對我產生了依賴,認為是理所應當。為了滿足自己的貪欲,還將家中的某些成員作為自己斂財的工具,以此增加家庭的經濟收入。家族中的遠親們也沒有忘了湊熱鬧,不僅要托我給他們承接工程項目,拿不到工程款,我還要幫他們打招呼去要。當然,他們賺了錢,自然不會忘記我,他們也學會了對我的“圍獵”,我也甘願被“圍獵”。

我對不起黨和組織對我的信任和培養。我知錯認錯悔錯改錯,願意接受組織對我的任何懲罰。我真誠地希望,其他黨員領導干部,以我為戒,警鐘長鳴,惟願不要再有來者。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 編輯:王曦若   送簽:王曦若   簽發:鐘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