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qizhixmt@126.com
站内搜索:
旗帜网

构建党的纪律建设的良性运行机制

张廉
来源:光明日报2017年07月20日09:00
文字缩放:

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纪律建设,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突出强调的问题。严明的纪律是维护党的纯洁性的有力保证,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树立牢固的纪律意识,在实践中严格按纪律、按规矩行事,关键是要构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通过教育、制度、执行、监督、评价等机制的良性运行,推动党的纪律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构建教育灌输机制,促成党员干部良好纪律行为的自觉养成。要把党的纪律教育作为各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干部教育培训的长期规划中,统筹安排、重点推进。各地各部门要结合不同工作岗位和业务特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要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为党的纪律教育的重点内容,着力解决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内涵认识不清、观念不强、执行标准不高等问题;要经常性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纪律法规制度,通过党的纪律知识讲解、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形式,掌握党的纪律的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自觉用纪律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使遵章守纪成为一种习惯、一种意识、一种品质;要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教育整顿相结合、严格管理与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党的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既能在党员干部头脑中扎根,又能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践行。

构建制度约束机制,促成党员干部良好纪律行为的良性生长。要立足有效约束党员干部行为,明确责任主体,限定权力范围,不给违纪违法者可乘之机,增强制度的严密性;要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制度要彼此衔接,在实践中能够行得通、做得到,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要严格追究责任,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从党的组织纪律制度来讲,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生活常态化机制;要在全党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程序观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明确必须报告的事项和程序,不能我行我素、自行其是,更不能遮遮掩掩、隐瞒不报。需要强调的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从制度要素建设转向制度体系建设,对现有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在适用范围上向基层延伸,在内容上进行丰富拓展,形成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内容互补、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构建执行落实机制,促成党员干部良好纪律行为的有效践行。要真正把党的纪律贯彻下去,就必须狠抓执行。抓纪律建设的执行力,就是要把执行作为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高效作风来提倡,作为积极主动、忘我投入的工作激情来培养,作为实现决策目标、促进党员干部健康成长、强化组织管理的必要条件来看待,作为忠诚度、服从力和自身能力的综合体现来认识。要以党的纪律为刚性标准,按照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章守纪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的要求,严肃执纪,公正执纪,不允许搞变通、做选择,不能搞“弹性执纪”和“下不为例”,决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对于违反纪律的党员干部要敢抓敢管、严惩不贷,绝不姑息纵容,切实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把“执行”作为组织行为的重要准则。

构建监督检查机制,促成党员干部良好纪律行为的真正落实。只有通过持续有力的监督,才能使党员干部对纪律常怀敬畏和戒惧之心。各级党组织要经常分析研究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重要环节和关键时段要防患于未然,对违反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遏止;要搭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的各类监督平台,形成强化组织管理、严明党内纪律的有效监督体系;要将定期监督与不定期监督相结合,抽样监督与全面监督相结合,专项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强化督促检查力度;要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突出对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纪律落实情况的监督,运用督办约谈、专项检查、问责追究、执纪查处、通报曝光等方式,提高监督的效力;要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要坚决问责;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在党的纪律监督中的重要作用,把它作为反映社情民意的窗口,注意核查从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反映出来的案件线索,发挥包括网民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构建绩效评估机制,促成党员干部良好纪律行为的科学判断。通过绩效评估,对好的行为给予肯定、赞扬,对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进行问责、惩戒。构建党的纪律建设的绩效评估机制主要包括: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的基本认识和态度,对于违反纪律危害性的认知程度,对于加强纪律的支持意愿、采取行动的决心以及相应举措的实施情况等。绩效评估要针对这些方面进行测量,通过科学的、长期的、持续的评估,得出比较准确的判断。首先,选好评估主体,扩大评估工作的民主参与度,实现自我评估、上级考评与社会评估的有机结合,扩大社会评估所占比重,尝试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评估,增强评估工作的独立性,提高评估结果的公信力;其次,选准评估指标,着重从教育、制度、执行、监督、惩治等方面增强指标设定的代表性和有效性,提高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再次,用好评估方法,坚持以定量评估、客观评估为主,开展民意问卷调查,综合反映党的纪律建设的真实效果,推动党的纪律建设取得新的成效,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作者单位:宁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 编辑:王楠   送签:张桃英   签发:徐雅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