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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运用好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2013年12月26日)

来源:共产党员网2020年08月19日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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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是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它们有三个基本方面,这就是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新形势下,我们要坚持和运用好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把我们党建设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都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毛泽东同志说:“‘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1]毛泽东同志还把实事求是形象地比喻为“有的放矢”。我们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矢”去射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的”。

  坚持实事求是,就要深入实际了解事物的本来面貌。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从零乱的现象中发现事物内部存在的必然联系,从客观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出发,在实践中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坚持实事求是不是一劳永逸的,在一个时间一个地点做到了实事求是,并不等于在另外的时间另外的地点也能做到实事求是,在一个时间一个地点坚持实事求是得出的结论、取得的经验,并不等于在变化了的另外的时间另外的地点也能够适用。我们要自觉坚定实事求是的信念、增强实事求是的本领,时时处处把实事求是牢记于心、付诸于行。

  坚持实事求是,就要清醒认识和正确把握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我们推进改革发展、制定方针政策,都要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都要充分体现这个基本国情的必然要求,坚持一切从这个基本国情出发。任何超越现实、超越阶段而急于求成的倾向都要努力避免,任何落后于实际、无视深刻变化着的客观事实而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观念和做法都要坚决纠正。

  坚持实事求是,就要坚持为了人民利益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要有光明磊落、无私无畏、以事实为依据、敢于说出事实真相的勇气和正气,及时发现和纠正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决策中的失误、工作中的缺点,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使我们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客观规律、符合时代要求、符合人民愿望。

  坚持实事求是,就要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普遍真理,具有永恒的思想价值,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并没有穷尽真理,而是不断为寻求真理和发展真理开辟道路。今天,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深化改革,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各种困难与风险,都会提出新的课题,迫切需要我们从理论上作出新的科学回答。我们要及时总结党领导人民创造的新鲜经验,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境界,让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放射出更加灿烂的真理光芒。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都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

  群众路线本质上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基本原理。只有坚持这一基本原理,我们才能把握历史前进的基本规律。只有按历史规律办事,我们才能无往而不胜。历史反复证明,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体力量。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中国的命运一经操在人民自己的手里,中国就将如太阳升起在东方那样,以自己的辉煌的光焰普照大地”[2]。

  坚持群众路线,就要坚持人民是决定我们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强大根基。在人民面前,我们永远是小学生,必须自觉拜人民为师,向能者求教,向智者问策;必须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我们要珍惜人民给予的权力,用好人民给予的权力,自觉让人民监督权力,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使我们党的根基永远坚如磐石。

  坚持群众路线,就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标志。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面对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我们不能有丝毫自满和懈怠,必须再接再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坚持群众路线,就要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毛泽东同志说:“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间生根、开花。”[4]要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全党同志思想中,真正落实到每个党员行动上,下最大气力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使我们党永远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

  坚持群众路线,就要真正让人民来评判我们的工作。“知政失者在草野。”[5]任何政党的前途和命运最终都取决于人心向背。“人心就是力量。”我们党的党员人数,放在人民中间还是少数。我们党的宏伟奋斗目标,离开了人民支持就绝对无法实现。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如果自诩高明、脱离了人民,或者凌驾于人民之上,就必将被人民所抛弃。任何政党都是如此,这是历史发展的铁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独立自主是我们党从中国实际出发、依靠党和人民力量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必然结论。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都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坚持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

  独立自主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立党立国的重要原则。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和经济文化落后的东方大国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国情与使命,决定了我们只能走自己的路。

  站立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上,吸吮着中华民族漫长奋斗积累的文化养分,拥有13亿中国人民聚合的磅礴之力,我们走自己的路,具有无比广阔的舞台,具有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无比强大的前进定力。中国人民应该有这个信心,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有这个信心。

  坚持独立自主,就要坚持中国的事情必须由中国人民自己作主张、自己来处理。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具体发展模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发展道路。历史条件的多样性,决定了各国选择发展道路的多样性。人类历史上,没有一个民族、没有一个国家可以通过依赖外部力量、跟在他人后面亦步亦趋实现强大和振兴。那样做的结果,不是必然遭遇失败,就是必然成为他人的附庸。

  我们党在领导革命、建设、改革长期实践中,历来坚持独立自主开拓前进道路,这种独立自主的探索和实践精神,这种坚持走自己的路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是我们党全部理论和实践的立足点,也是党和人民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

  坚持独立自主,就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我们要增强政治定力,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我们要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变化,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我们要虚心学习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但我们不能数典忘祖,不能照抄照搬别国的发展模式,也绝不会接受任何外国颐指气使的说教。

  坚持独立自主,就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我们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6]基础上同各国友好相处,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积极开展同各国的交流合作,坚定不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我们要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决定自己的立场和政策,秉持公道,伸张正义,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绝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也绝不允许任何人把他们的意志强加于中国人民。我们主张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反对各种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我们要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任何外国不要指望我们会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

  ____________

  * 这是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讲话的一部分。

  注 释

  [1]见毛泽东《改造我们的学习》(《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01页)。

  [2]见毛泽东《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67页)。

  [3]见《管子·牧民》。《管子》一书为西汉刘向编定,其中一些内容为战国时期稷下学者托名管仲所作。刘向(约前77—前6),沛(今江苏沛县)人。西汉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管仲(?—前645),颍上(颍水之滨)人。春秋初期齐国政治家。

  [4]见毛泽东《关于重庆谈判》(《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62页)。

  [5]见王充《论衡》。王充(27—约97),会稽上虞(今属浙江)人。东汉哲学家、思想家、文学批评家。《论衡》广泛吸收先秦以来儒、道、墨等家学派的思想和汉代的自然科学成就,对神学目的论和谶纬之学进行了批判。

  [6]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指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1953年12月至1954年4月,中国政府代表团和印度政府代表团在北京就两国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举行谈判。1953年12月31日,即谈判的第一天,中国总理周恩来接见印度政府代表团,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后这五项原则正式写入双方达成的《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的序言中。1954年6月,周恩来在访问印度、缅甸期间,先后于6月28日和29日同印度总理尼赫鲁、缅甸总理吴努发表联合声明,正式倡议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处理国与国关系的基本准则。

( 编辑:皮博   送签:皮博   签发:张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