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qizhixmt@126.com
站内搜索:
旗帜网>>机关党建资料库>>党建业务通

党支部委员会应如何设立和产生?

2021年02月24日08:51
文字缩放: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来源:本文内容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整理而成]

( 编辑:皮博   送签:任海军   签发:张桃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