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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 “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有实招
2021年06月01日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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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黄山市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加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监督的对象内容、方式方法、体制机制等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
通知指出,“八小时以外”活动是指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所从事的与职务影响相关或个人生活领域的活动,以本单位、本部门的在职党员干部为重点;监督的重要节点为党员干部在其个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喜庆、乔迁新居、子女升学、生病住院、生日寿辰以及法定节假日等;监督的重要时期为党员干部在涉及人事调整、职务升迁、项目安排、案件办理及出差、出国(境)等时期。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承担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发现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违纪违法行为,应视其情节轻重实施责任追究。对未能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的党组织,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组织实施问责。
(来源:《旗帜》2021年第4期)
( 编辑:孙丽 送签:张成付 签发:张桃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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