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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 |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印发《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自身建设的意见》

2021年11月03日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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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30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印发《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自身建设的意见》,对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自身建设提出指导意见。《意见》全文如下。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就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自身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带头做到“两个维护”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好“三个表率”。强化机关党委政治功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落实党中央关于机关党建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本部门实际结合起来,细化为具体任务措施,不折不扣贯彻到机关党委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机关党委集体学习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首先认真学习党中央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紧密联系实际,在对标对表中找准方向、明确思路、提出措施。

二、强化责任担当

(三)明确职责任务。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专责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履职尽责,协助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动本部门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实。

(四)细化责任分工。细化机关党委及其负责人、委员(常委)责任,确保明责、履责、尽责、可问责。机关党委书记负责机关党委全面工作,要聚焦机关党建主责主业,切实担当作为,研究谋划、统筹推动机关党建重大任务落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抓好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和全面落实。机关党委副书记按照分工分管有关工作。任机关纪委书记的机关党委副书记,专职负责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机关党委委员(常委)积极参与集体议事决策并按照分工抓好任务落实,参加党建督查检查、述职评议考核、民主生活会督促指导等专项工作,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

(五)推动责任落实。完善并认真落实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机制,机关党委书记每年向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党委)述职,机关纪委书记每年向机关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述职,对落实党建责任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的,视情约谈、问责。探索建立机关党委委员(常委)向全委会述职机制。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对基层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优化组织结构

(六)严格按期换届。机关党委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应当提前向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书面报送换届请示。如需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当报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认真落实党内选举制度,充分发扬民主,确保换届工作质量。

(七)规范组织设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机关党委委员(常委)名额,不搞照顾性安排。机关党委委员一般不超过11名;设立常务委员会的,机关党委委员一般不超过21名,常委名额不得超过委员人数的半数。优化委员结构,可以适当推选本部门内设机构副职、优秀年轻干部作为机关党委委员候选人。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机关党委办事机构。

(八)选优配强负责人。按照“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的要求,配齐配强机关党委负责人。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按照本部门内设机构正职干部配备,机关党委副书记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部门内设机构正职或者副职干部配备。新任机关党委负责人年龄一般应当能任满一届,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加大45岁左右机关党委负责人选配力度。机关党委负责人出缺的,应当在6个月内补齐。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征得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同意。

四、提高能力水平

(九)深化机关党建学习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机关党建政策法规学习,开展党建课题研究,深入把握机关党建特点规律和方法路径,在探索创新中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注重实践锻炼和经验总结,着力破解机关党建新老难题,在完成机关党建重点任务、应对困难矛盾、防范风险挑战中磨炼思想品质、增强专业素养、提高能力素质,努力成为机关党建的行家里手。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开展党建工作的有效方法和载体。

(十)强化教育培训。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制定机关党委负责人培训规划,加大调训力度,每年举办机关党委书记专题研讨班和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副书记、委员培训班。各部门机关党委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兼职党务干部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增强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积极搭建业务相近部门机关党委负责人横向研讨交流平台。

(十一)完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机关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事项依规请示报告,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机关党委书记要带头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负责,自觉接受监督。机关党委委员要积极参与并自觉维护集体领导,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机关党委决定。强化制度建设,提倡探索创新,推动机关党委充分发挥作用,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带头改进作风

(十二)密切联系群众。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眼睛向下、大抓基层,建立健全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和机关党委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机制,广泛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基层首创精神。扎实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每年至少2次分析研究干部职工思想状况,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党内关怀帮扶,帮助解决干部职工实际困难。

(十三)坚决整治“四风”。坚持求真务实,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统一起来,精简会议、文件,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支部、深入群众,注重工作实效,努力攻坚克难,以机关党建的高质量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和本部门中心任务完成。

六、加强组织领导

(十四)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部门党组(党委)要认真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把机关党委自身建设纳入本部门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定期研究机关党委自身建设及其工作。部门党组(党委)书记要高度重视机关党委自身建设,亲自协调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等有效机制,形成机关党建工作合力。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加强对机关党委自身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督促检查,将机关党委自身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关党建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

(十五)支持机关党委履职尽责。完善和落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列席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制度。根据需要,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列席部门党组(党委)以及部门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机关党委协助部门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

(十六)强化激励保障。关心关爱党务干部,加强党务干部培养、选拔和管理,关注党务干部身心健康,使党务工作成为既成就事业又成就人才的工作。坚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推进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交流。配强专职党务干部,机关党建任务较重、工作力量不足的,应当在现有基础上增加人员。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机关党委开展工作所需财政资金列入部门预算,党费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

来源:《机关党建研究》2021年第4期

( 编辑:谢淳子   送签:谢淳子   签发:梁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