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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解读 | 对标“明白人、内行人、贴心人”要求 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

——《浙江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省直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解读

浙江省直机关工委
2022年07月05日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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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浙江省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省直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标对表“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的目标要求,是浙江配套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健全机关党建制度体系的最新成果,必将为推动浙江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新时代机关党建高地注入强大动力、提供支撑保证。

一、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出台了一系列重要党内法规文件,同时对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2019年7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做好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离不开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队伍”,明确要求“把党务干部培养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委《实施意见》,均专章对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作出明确规定。浙江省委书记袁家军听取工委工作汇报后指出,要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明白人、内行人、贴心人”要求,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同志从事机关党建工作,使党务工作成为既成就事业又成就人才的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新精神新部署,努力锻造一支与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相匹配、与打造新时代机关党建高地相适应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客观上需要专门制定一部位阶较高、针对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直机关工委于2021年2月正式启动规范性文件代拟起草工作,由主要领导领衔,组织骨干力量成立起草组,深入调研、反复研讨、多方征求意见,形成了《若干意见》稿,9月19日经省委领导同意,文件正式印发。《若干意见》的出台,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稳步构建浙江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总体布局的实际行动;是有效解决基层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在新征程上全面提高各项工作质量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浙江深化机关党建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1+X”制度体系迈出的关键一步。《若干意见》的颁布实施,对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质量整体跃升,深入实施省委“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努力打造新时代机关党建高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主要内容和特色特点

《若干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央要求,反映时代特征,突出省域特点,结合机关实际,共6个部分17条,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突出顶层设计,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各项部署要求。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明白人、内行人、贴心人”目标,按照省委加快构建党建统领的整体智治体系的要求,明确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塑造变革能力,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构建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的工作体系,承担起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的政治责任。文件着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明确要求工委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履行好指导督促职责;要求部门党组(党委)把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纳入本部门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认真落实培养管理使用主体责任等。

加强综合集成,配套衔接有关党内法规和制度文件。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以《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全面梳理分析《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文件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浙江省直机关实际做好配套衔接、贯彻落地。比如,根据中央最新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了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考察程序,明确机关党务干部一般任职条件,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首次提出了党龄、工作年限、经历方面的要求;落实既成就事业又成就人才的要求,建立专职党务干部履职评价制度,关心其成长进步,成绩突出的积极向部门党组(党委)推荐;加强教育培训,明确构建上岗初任培训、分批集中轮训、专题业务实训的常态化教育培训制度等。

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破解基层工作实践难点问题。坚持注重实效,针对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人员力量不足、业务素质不高、管理监督不严、关爱激励不够、责任落实不力”等痛点难点堵点,以及基层呼声强烈、反映集中的实际问题,力求从根源症结上进行破解,提出针对性制度设计和工作措施。比如,针对专职党务干部力量不足的问题,明确要求考虑机关基层党组织承担的职责任务、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人数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凡设机关党委的,除专职副书记外,确保至少有一名党务工作人员;聚焦压实工作责任,建立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任职谈话和逐级约谈制度;着眼发挥委员作用,提高班子整体功能,提出健全议事规则和运转机制,建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委员向委员会全体会议述职机制;为有效提升党务干部素质能力,明确各类主体分级分层组织培训的制度设计,提出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史和党的宗旨教育、敬业精神教育、党内法规制度水平测试机制措施要求等。

把握工作规律,总结提炼各地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坚持聚焦政治机关性质定位和党务干部履职要求,系统总结近年来各级机关在加强和改进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并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改革创新、迭代升级,深化规律性认识,实现宏观指导性与微观操作性、共性与个性的有机统一。比如,参考兄弟省市有益经验,推广基层试点探索,提出建立优秀年轻干部、新入职干部到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跟班学习或工作锻炼制度;着眼成为既精通党务、又熟悉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干部,明确要求有计划地选派机关党务干部参与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攻坚专班,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应对突发事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发挥作用;为激发党务干部干事创业动力,对梯队培养、双向交流作出相应制度安排,创新提出建立定期表彰机制、落实相关待遇的工作机制等。

三、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加强学习宣传。把《若干意见》纳入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级机关党组织“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充分利用主题党日、讲座讲堂、网站、杂志、微信公众号等工作平台、媒介载体,加大学习宣传、解读阐释力度,形成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确保贯彻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使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熟悉了解《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遵守执行的政治自觉。

开展专题培训。把《若干意见》纳入机关党员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特别要组织机关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轮训、加强宣讲辅导。适时举办各类专题研讨班、培训班和报告会,分层分类对机关工委书记和基层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党委委员、支部书记等开展学习培训,使机关党务干部能够全面、深刻、准确地掌握领会《若干意见》的各项规定要求。

抓好配套落实。切实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为重要契机,拉高标准、从严要求,开展重点复查,对各地各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全面对照检视,采取有力措施改进工作、整改问题。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对照《若干意见》,对现有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如有不符合、不一致、不协调的,要及时作出相应修改调整、做好政策配套,着力在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中不断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水平。

强化督促检查。制定落实《若干意见》责任分工方案,逐条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把学习贯彻《若干意见》情况纳入全年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安排,作为部门领导班子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机关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特别对文件有明确规定、量化要求的,针对性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推动形成学习宣传贯彻的长效机制。发现落实不力的及时提醒、约谈,情况严重的要进行严肃问责追责,确保《若干意见》全面、彻底、有效落到实处。

来源:《机关党建研究》2022年第1期  

( 编辑:谢淳子   送签:谢淳子   签发:梁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