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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國家機關各有關單位定點扶貧工作機構:
堅持精准扶貧精准脫貧基本方略,打贏精准脫貧攻堅戰,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戰略部署,也是中央和國家機關義不容辭的責任。自1986年開展定點扶貧工作30多年來,中央和國家機關始終把扶貧工作作為重要政治責任和轉變機關作風、促進部門工作的重要途徑,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為脫貧攻堅貢獻了重要力量。各定點扶貧單位發揮主觀能動性,創造了很多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涌現了許多先進典型和成功案例。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表彰扶貧先進典型的重要指示,及時總結,樹立一批立得住、叫得響、推得開的先進典型,經全國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批准,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決定2018年開展中央和國家機關脫貧攻堅先進集體、優秀個人評選表彰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表彰名額、范圍
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評選表彰中央和國家機關脫貧攻堅先進集體20個、中央和國家機關脫貧攻堅優秀個人50名。
先進集體獎項評選范圍主要是,中央和國家機關對定點扶貧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司局級(含)以下單位。
優秀個人獎項評選范圍主要是,自開展定點扶貧工作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和國家機關為定點扶貧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重點向承擔一線任務的個人傾斜。
二、評選表彰條件
(一)先進集體評選條件
1. 基本條件: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扶貧思想為指引,堅持精准扶貧精准脫貧基本方略,以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切實履行幫扶責任,幫助貧困群眾穩定脫貧成效顯著,得到受幫扶地區干部群眾的充分肯定,社會認同度高。
2. 具體條件:
候選集體應至少符合以下具體條件之一。
(1)直接承擔定點扶貧工作任務,切實履行職責,精准度高、有效性強,事跡突出。
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動員宣傳,激發貧困群眾內生動力﹔督促定點扶貧縣黨委和政府落實好脫貧攻堅主體責任﹔指導定點扶貧縣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培育基層隊伍﹔積極創新工作機制,多方籌措資源,加強對定點扶貧縣的幫扶。
(2)重視做好扶貧干部選派管理和保障工作,工作扎實、業績突出,具有較強的示范帶動作用。
把培養鍛煉干部與定點扶貧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指導、支持、幫助扶貧干部開展工作,建立培訓、管理、考核、監督服務工作機制,在脫貧攻堅主戰場發現、培養、選拔干部﹔做扶貧干部的堅強后盾,關心關愛扶貧干部,妥善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落實相關待遇政策。
(3)立足本單位自身特點和行業優勢,積極參與定點扶貧工作,工作深入、成效顯著。
結合貧困地區實際,圍繞精准扶貧精准脫貧,積極想辦法,出實招、見實效,不斷創新幫扶方式,通過政策傾斜、資金投入、項目引進、智力支持、科技支撐等對定點扶貧縣進行幫扶﹔積極探索定點扶貧工作的有效方式和途徑,推動體制機制不斷創新。
(4)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引導動員本單位干部職工積極參與定點扶貧工作,效果突出、影響廣泛。
組織開展支部共建、結對幫扶、捐款捐物、志願服務、體驗走訪等形式多樣的幫扶活動,積極營造干部職工廣泛參與定點扶貧工作的濃厚氛圍。
(二)優秀個人評選條件
1. 基本條件: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扶貧思想為指引,政治立場堅定,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脫貧攻堅決策部署,幫助貧困群眾擺脫貧困,真抓實干、成績突出、事跡感人、社會反響好。
2. 具體條件:
候選人應至少符合以下具體條件之一。
(1)挂職扶貧干部或駐村第一書記深入扶貧一線,作出突出貢獻或具有感人事跡。
全身心投入脫貧攻堅,開展調查研究,因村因戶因人施策,傾心用力真扶貧、扶真貧,在宣傳政策、發動群眾、實施項目、監管資金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群眾認可、社會公認。
(2)從事或參與定點扶貧工作,切實履職盡責,創造出優異成績。
從職責任務出發,積極投身定點扶貧事業,工作能力強、業務水平高﹔積極促進技術、信息、資金、人才、政策等定點扶貧資源與地方資源相結合﹔引導動員本單位干部職工積極參與定點扶貧工作,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幫扶活動﹔發揮聰明才智,為創新定點扶貧政策措施、方式方法起到重要作用。
(3)干部職工個人用實際行動響應黨中央的號召,為脫貧攻堅貢獻力量,具有感人至深的生動事跡。
熱心扶貧濟困,樂於奉獻助人,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實際行動關心、關注、關愛貧困群眾,通過訪貧問苦、捐款捐物等各種方式傳遞愛心。
三、評選表彰程序
(一)推薦報名(8月5日前)。採取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各單位可推薦1個先進集體、1名優秀個人,各單位要對推薦對象進行考察審核,向工委報送推薦對象前,要征求組織人事和紀檢監察部門意見,確認相關部門和單位沒有異議后再進行推薦(如推薦優秀個人人選為挂職扶貧干部或駐村第一書記,還須征求其所在縣意見),並採取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二)資格審核(8月30日前)。工委成立中央和國家機關脫貧攻堅先進集體、優秀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此次評選表彰的組織領導和評選審核工作。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單位推薦對象進行資格審核,主要審核推薦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規范性。
(三)評選審核(9月30日前)。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提名成立評選委員會。評選委員會召開評選會,對符合條件的推薦對象進行評選,根據推薦對象的工作表現,提出先進集體、優秀個人建議名單。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對建議名單進行審核,提出候選名單。工委會議對候選名單進行審議,確定表彰名單。表彰名單在中直黨建網、紫光閣網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四)表彰獎勵(10月中旬)。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優秀個人,分別授予“中央和國家機關脫貧攻堅先進集體”、“中央和國家機關脫貧攻堅優秀個人”榮譽稱號,並召開表彰大會,向獲獎集體和個人頒獎。
四、有關要求
(一)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定點扶貧單位要將評選表彰活動與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結合起來,廣泛宣傳發動,為評選工作打下扎實基礎。要積極宣傳評選表彰活動的目的、意義,擴大知曉度。廣泛發動干部群眾推薦候選對象,努力營造人人關注扶貧、支持扶貧、參與扶貧的濃厚氛圍。通過各種方式宣傳先進典型事跡,充分發揮榜樣的力量,進一步提振精神、鼓舞士氣。
(二)加強領導、創評結合。各定點扶貧單位要把評選表彰活動作為進一步推動定點扶貧工作、動員干部職工參與扶貧的重要契機,加強領導、統籌安排,切實抓緊抓好。把評選推薦先進典型的過程作為對自身定點扶貧工作的一次檢視,對照先進集體、優秀個人的標准,結合本單位實際,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爭創活動,認真查找定點扶貧工作的不足,補齊短板、爭創先進。通過典型引路、榜樣示范,帶動引領廣大干部群眾自覺投身定點扶貧工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凝聚力量。
(三)精心組織、充分醞釀。各定點扶貧單位要周密安排、嚴格標准,按照評選條件和產生程序開展工作,堅持客觀公正、公開透明,堅持注重實績、優中選優,嚴格執行公示制度,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確保評選表彰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四)深入挖掘、確保質量。各定點扶貧單位要堅持精准扶貧精准脫貧的導向,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廣泛發動群眾,自下而上,深入挖掘中央和國家機關定點扶貧工作中的先進典型,把表率作用好、事跡突出、群眾認可的先進集體、優秀個人評選出來,真正體現廣泛性、先進性、代表性,經得起實踐檢驗。
(五)嚴格審核、嚴肅紀律。各定點扶貧單位要堅持標准,嚴格審核,認真處理評選過程中的投訴舉報。評選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對虛構事跡材料、違反評審規定等行為,一經發現,將撤銷評選資格。對授予榮譽稱號的表彰對象,如發生嚴重違紀和違法行為,將撤銷其所獲榮譽稱號。
五、材料報送
請於8月5日前將以下材料(紙質版)一式2份及電子版送工委辦公室:
1.《中央和國家機關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申報審批表》、《中央和國家機關脫貧攻堅先進集體候選集體匯總表》﹔
2.《中央和國家機關脫貧攻堅優秀個人申報審批表》、《中央和國家機關脫貧攻堅優秀個人候選人匯總表》﹔
3. 推薦對象事跡材料(3000字以內)﹔4. 優秀個人候選人近期兩寸白底彩色電子照片(jpg格式,像素在413×626以上,文件名為人選姓名)。
相關表格已發布在中直黨建網(http://www.zzdjw.org.cn)、紫光閣網(http://www.zgg.org.cn),請自行下載。
聯 系 人:陳 濤 徐 起
聯系電話:55604381(兼傳真) 55604382
附件:1. 中央和國家機關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申報審批表
2. 中央和國家機關脫貧攻堅先進集體候選集體匯總表
3. 中央和國家機關脫貧攻堅優秀個人申報審批表
4. 中央和國家機關脫貧攻堅優秀個人候選人匯總表
5. 候選集體事跡材料格式要求
6. 候選人事跡材料格式要求
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辦公室 2018年7月17日
( 編輯:實習生 送簽:張桃英 簽發:陳 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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