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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國家機關工委關於印發《落實兩個全覆蓋要求  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7年12月15日13:41  來源:旗幟網

(國工發〔201611號)

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機關黨委:

為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推進中央國家機關社會組織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我們研究制定了《關於落實兩個全覆蓋要求 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中央國家機關工委

201677


關於落實兩個全覆蓋要求

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專項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用一兩年時間實現社會組織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的有關要求,根據中辦《關於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中辦發〔201551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中央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實際,就推進中央國家機關社會組織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以下簡稱兩個全覆蓋,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是中央國家機關黨建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推進社會組織兩個全覆蓋是夯實黨的執政基礎的重要工作。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要求,以實現中央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兩個全覆蓋為目標,加大社會組織黨組織組建力度,理順黨組織隸屬關系,完善黨建工作體系,落實黨建工作責任,不斷提升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整體水平,確保黨的十九大前完成兩個全覆蓋任務。

二、工作原則

一是堅持從嚴從實、全部覆蓋的原則。按照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把實現兩個全覆蓋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嚴格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切實採取務實有效地工作措施,大力加強社會組織黨組織組建力度,增強黨組織功能,強化黨建工作,確保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

二是堅持應建盡建、應轉盡轉的原則。按照黨章和有關制度規定,凡符合單獨組建條件的社會組織,均應建立黨組織﹔暫不具備單獨組建黨組織的社會組織,要按照“行業相近、業務相關、地域相鄰”的原則,組建聯合黨組織。凡在社會組織中專職工作超過6個月的黨員,一般應將黨組織關系轉移至社會組織,納入黨組織管理。

三是堅持分類指導、統籌推進的原則。按照“邊摸底、邊試點、邊組建、邊總結”的進度要求,在調研掌握中央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實際情況的基礎上,根據社會組織類型、規模不盡相同的特點,分別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在開展脫鉤行業協會商會試點的同時,統籌推進整個社會組織兩個全覆蓋工作。

三、工作內容

根據兩個全覆蓋工作目標要求,開展三項工作:

(一)理順黨員組織關系

把理順社會組織黨員組織關系作為推進兩個全覆蓋的前提條件,根據黨員身份不同,按照應轉盡轉的要求,分五種情況理順黨員組織關系,具體為:

1對於社會組織專職領導人員黨員。一般應將其正式黨員組織關系轉入所在社會組織黨組織。所在社會組織未成立黨組織的,可轉入有關聯合黨支部或待成立黨組織后及時轉入。離任時,可根據有關規定和其意願,將其黨員組織關系轉至原單位黨組織或其他符合條件的黨組織。

2對於社會組織兼職領導人員黨員。要按照“一方隸屬、參加多重組織生活”的方式,鼓勵其參加所在社會組織黨組織的組織生活。

3對於社會組織正式工作人員黨員。按照規定及時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所在社會組織黨組織。若社會組織未建立黨組織的,應當將其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有關聯合黨支部或社會組織臨時黨委。離職時,應當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所去單位黨組織或居住地黨組織。

4對於社會組織兼職工作人員黨員。主要工作時間在社會組織的兼職工作人員是黨員的,一般應將其正式組織關系轉移到社會組織黨組織。所在社會組織未建立黨組織的,可轉入有關聯合黨支部。

5對於社會組織臨時聘用人員黨員。按照聘用時間長短,超過6個月的,要及時轉入正式組織關系﹔6個月以內的,鼓勵其憑臨時組織關系參加所在社會組織黨組織組織生活。

(二)實現黨的組織全覆蓋

借鑒行業協會商會組建黨組織的方式,根據社會組織黨組織建設情況和黨員人數情況,採取分類指導的方式,推進社會組織黨的組織全覆蓋。

1強化黨委建設。對於已經設立黨委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以完善組織架構和組織體系為主,成立專職黨務部門,配備專職黨務工作人員。同時,完善紀委設置。

2組建聯合黨委。對於未成立黨委的社會組織,可按照“業務相關、地域相近”的原則,依托規模相對較大、黨建工作基礎相對較好的黨支部組建聯合黨委,下設若干黨支部或聯合黨支部。每個聯合黨委派1名專職黨建工作聯絡員,任聯合黨委書記或副書記,指導開展黨建工作。聯合黨委所屬社會組織黨組織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輪流派人到聯合黨委兼職做黨的工作。組建聯合黨委的同時,設立聯合紀委。

3強化黨支部建設。對於已經成立黨支部的社會組織,要從強化黨支部功能的角度出發,完善支部設置,同時明確一名紀檢委員。

4成立黨支部。對於有正式黨員3以上尚未建立黨支部的社會組織,按照黨章規定,本著應建盡建的原則,及時建立黨支部。

5組建聯合黨支部。對於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社會組織,按照“業務相關、地域相近”的原則,依托黨建工作熱情高、便於開展工作的社會組織,組建聯合黨支部,同時明確一名紀檢委員。

6.派駐黨建工作指導員。對於沒有黨員的社會組織,每45家選1名黨建工作指導員,指導開展黨的工作。黨建工作指導員日常開展工作所需經費列入部門機關黨委預算。

(三)實現黨的工作全覆蓋

在實現社會組織黨的組織全覆蓋的同時,做到黨的工作全覆蓋,做到一手抓組織建設,一手抓工作推進,強化黨組織功能,激發黨組織活力,切實發揮黨組織在社會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

1強化政治引領。一是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教育引導社會組織黨員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堅定理想信念和政治方向。二是堅持正確的改革方向。引導社會組織走社會化、市場化改革道路,支持改革、擁護改革、參與改革。三是堅持正確的辦會方向。以會員為本,積極打造平台,促進會員交流,提供咨詢服務,增強行業發展的凝聚力和創造力。

2激發黨內活力。按照“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要求,積極開展多種形式黨建活動。一是深入開展主題黨建活動。當前重點把“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要求落到實處,推動學習教育與服務發展有機結合。二是積極開展主題實踐活動。圍繞社會組織發展的中心任務,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實踐活動,傳承發揚行業精神,擴大外部影響力,不斷增強社會組織凝聚力和活力。三是扎實開展主題服務活動,立足社會組織發展需求,引導黨員認真學習貫徹中央有關精神,探索研究新形勢下社會組織發展的新思路新辦法。四是認真開展黨內組織生活。按照黨章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好“三會一課”、黨性分析、民主評議黨員等組織生活。

3配強工作力量。逐步建立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黨員群眾信得過的黨務干部隊伍。一是配齊專兼職黨務工作者。社會組織黨組織按照規定,選優配強黨組織書記,按比例配備專兼職黨務工作者,保障黨建工作正常開展。二是選派黨建指導員。對於未建立黨組織的社會組織,從部委及直屬單位、中央企業、北京等地方離退休干部中或者通過社會招聘等方式遴選黨建指導員,派到社會組織,指導開展黨建工作。三是加強黨務人員培訓。以增強社會組織黨務人員工作能力為重點,採取多種形式、利用多種渠道開展黨性黨風黨紀、黨內制度、黨務知識教育,提高黨務人員落實黨建責任、做好黨建工作的水平。

4嚴明黨的紀律。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融入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各項工作之中,同部署同推動同落實,營造健康工作環境。一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按照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要求,持續傳導壓力,層層分解責任,建立責任清單,抓好責任落實。二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強化制度硬約束,提高制度執行力,深入整治“四風”問題和“不嚴不實”問題,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三是加強社會組織自律。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行業自律制度、行規行約和職業道德准則,發揮行業自律懲戒作用。

四、明確責任

根據工作內容和有關要求,工委將以抓好脫鉤行業協會商會兩個全覆蓋為重點,全面統籌推動中央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兩個全覆蓋工作。各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要明確自身責任,抓好落實。

1.關於部門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責任。部門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要高度重視兩個全覆蓋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一是把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要求作為今明兩年機關黨建的一項重點內容,列入工作計劃,確保任務如期完成。二是按照總體進度安排,指導機關黨委研究制定專項工作方案,明確任務、配齊力量、強化保障。三是定期聽取專項工作進展情況,及時掌握工作動態、明確細化要求、作出具體指導,幫助研究解決問題和困難。

2.關於部門機關黨委的責任。部門機關黨委要按照工委和部門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在充分調研掌握情況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兩個全覆蓋工作的落實。一是廣泛調研,摸清本部門社會組織黨建底數,建立部門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台賬。二是理清黨員組織關系,按照應轉盡轉的要求,做好黨員組織關系接轉工作。三是組建黨組織,按照應建盡建的要求,通過相應方式建立健全黨的組織。四是按照先建后轉的方式,繼續抓好未脫鉤行業協會商會黨組織組建工作,協助做好脫鉤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五是部署開展黨的工作,發揮黨組織作用,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等,開展黨建活動,激發黨員活力,落實兩個責任。六是定期報告情況,每兩個月向工委報告一次兩個全覆蓋工作推進情況。

3.關於社會組織的責任。社會組織要按照兩個全覆蓋具體要求,抓好黨組織組建和黨的工作開展。一是按照部門機關黨委要求如實上報有關情況。二是理清黨員組織關系,做好政策解釋和執行,按規定接轉黨員組織關系。三是按照要求,做好黨組織組建工作。四是結合黨組織和黨員實際,開展黨的工作,激發黨組織和黨員活力,發揮政治核心作用。

五、時間安排

根據實際情況,專項工作劃分兩個階段推進,具體安排為:

1.第一階段(20166月至12月),實現中央國家機關社會組織黨組織覆蓋率達到70%,大力推動黨的工作有效覆蓋。具體任務如下:

一是根據工委《專項工作實施方案》,各部門制定相應工作方案,開展社會組織黨建情況摸底調查,了解掌握實際情況,建立基礎台賬並將部門《社會組織黨建情況統計表》報工委。二是工委召開中央國家機關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會,印發《關於加強中央國家機關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實施辦法》,進一步規范“兩個全覆蓋”專項工作。三是各部門對社會組織黨員隸屬關系進行排查,按照應轉盡轉的要求,做好社會組織黨員組織關系轉接工作。四是以應建未建的社會組織建立黨組織為重點,推動黨組織組建工作。可先小范圍取得經驗,再全面鋪開,確保工作進度。五是及時總結黨組織建設和黨建工作開展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強宣傳、做好示范,推動工作。年底前,各部門將工作進展報工委。

2.第二階段(20171月至黨的十九大前),實現中央國家機關社會組織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具體任務如下:

一是全面推進兩個覆蓋工作,務必按時保質完成任務。二是工委適時開展兩個全覆蓋專項工作督查,挖掘推廣專項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發現並解決問題。三是部門機關黨委要加強對專項工作督導。對未建立黨組織的社會組織列出清單,深入分析原因,幫助解決困難,加大督導推進力度。四是已建立黨組織的社會組織,要大力推進黨建工作正常開展,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實現黨的工作全覆蓋。五是各部門要全面總結工作情況,總結提煉工作經驗,及時向工委報告,確保黨的十九大前完成專項工作。工委對專項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報中央。

六、組織保障

1.加強領導。工委成立推進中央國家機關社會組織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書記李智勇任組長,副書記姚志平任副組長,工委有關職能部門負責同志參加。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組織部,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部負責日常工作,工委有關職能部門根據職責做好相關工作。同時,部門機關黨委也要成立相應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兩個全覆蓋工作。

2.強化保障。各部門要做好專項工作經費保障,確保有錢辦事。做好人員保障,部門機關黨委要指定專人負責,配齊工作力量。做好日常辦公保障,保証日常工作順利開展。

3.督導檢查。工委和部門機關黨委要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准確了解掌握專項工作進展,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必要時可以將專項工作情況進行通報。暢通專項工作情況溝通渠道,各部門要隨時了解工作動態,及時報工委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部。強化責任落實,各部門推進兩個全覆蓋工作情況要作為年度黨建述職評議考核重要內容,確保專項工作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