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郵箱:qizhixmt@126.com
站內搜索:
旗幟網>>機關黨建資料庫>>習作共讀>>書籍>>《習近平關於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

《習近平關於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

5、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2】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2018年11月26日14:23
文字縮放:

有規定就要執行,否則就會成為稻草人。小到生活規定,大到政治紀律,如果認為可以隨心所欲,可以不執行,那我們就沒有紀律可言了。規定被逐步突破,那最后公權私用就不知道會泛濫到何等程度。所以,把嚴一點可以防微杜漸,針眼大的窟窿透過斗大的風,多同過去艱苦時代比一比,要有感恩知足之心。

——《在河南省蘭考縣委常委擴大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3月18日),《做焦裕祿式的縣委書記》,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41-42頁

我們的制度不少,可以說基本形成,但不要讓它們形同虛設,成為“稻草人”,形成“破窗效應”。很多情況沒有監督,違反了也沒有任何處理。這樣搞,誰會把制度當回事呢?我們黨的制度是從黨章開始的,學習黨章學了半天,最后還是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這不行!我們的制度有些還不夠健全,已經有的鐵籠子門沒關上,沒上鎖。或者柵欄太寬了,或者柵欄是用麻稈做的,那也不行。現有制度都沒執行好,再搞新的制度,可以預言也會是白搭。所以,我說一分部署還要九分落實。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實,九分氣力要花在這上面。

——《在參加河南省蘭考縣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的講話》(2014年5月9日)

要嚴格黨的紀律,堅持黨紀面前黨員人人平等,對黨內一切消極腐敗現象認真查處、嚴肅執紀,不允許有不受紀律約束的特殊黨員存在。為什麼我們定了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和考察要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就是要做實紀委的監督權力,有了權力就要履責。任何一名黨員,不論職務高低、資歷深淺、成就大小,都必須自覺遵守黨內政治生活准則,各級黨員領導干部要率先垂范。

——《在參加河南省蘭考縣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的講話》(2014年5月9日)

有了好的制度如果不抓落實,只是寫在紙上、貼在牆上、鎖在抽屜裡,制度就會成為稻草人、紙老虎。要強化制度執行,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出台一個就執行落實好一個。要堅持執行制度沒有例外,對違反制度規定踩“紅線”、闖“雷區”的,要零容忍,發現一起就堅決查處一起。

——《在聽取蘭考縣和河南省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情況匯報時的講話》(2014年8月27日),《做焦裕祿式的縣委書記》,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59頁

從嚴治黨,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黨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干部都按照黨內政治生活准則和黨的各項規定辦事。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2014年10月8日),人民出版社單行本,第19頁

黨內要開展積極健康的思想斗爭,幫助廣大黨員、干部分清是非、辨別真假,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統一意志、增進團結。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是每個黨員、干部的事,大家都要增強角色意識和政治擔當,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為黨,把愛黨、憂黨、興黨、護黨落實到工作生活各個環節,敢於同形形色色違反黨內政治生活原則和制度的現象作斗爭。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2014年10月8日),人民出版社單行本,第21頁

當前,所謂“為官不易”、“為官不為”問題引起社會關注,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導,加強責任追究。黨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當在其位謀其政,既廉又勤,既干淨又干事。如果組織上管得嚴一點、群眾監督多一點就感到受不了,就要“為官不易”,那是境界不高、不負責任的表現。這一點,要向廣大干部講清楚。我們做人一世,為官一任,要有肝膽,要有擔當精神,應該對“為官不為”感到羞恥,應該予以嚴肅批評。我一再強調,領導干部要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這些要求是共產黨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則,也是黨員、干部的修身之本、為政之道、成事之要。我們現在對黨員、干部的要求是不是過嚴了?答案是否定的。很多要求早就有了,是最基本的要求。現在的主要傾向不是嚴了,而是失之於寬、失之於軟,不存在嚴過頭的問題。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2014年10月8日),人民出版社單行本,第23頁

紀律面前一律平等,黨內不允許有不受紀律約束的特殊黨員。黨的各級組織要積極探索紀律教育經常化、制度化的途徑,多做提提領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黨員、干部真正懂得,黨的紀律是全黨必須遵守的行為准則,嚴格遵守和堅決維護紀律是做合格黨員、干部的基本條件。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的講話》(2014年10月8日),人民出版社單行本,第26-27頁

要提高制度執行力,讓制度、紀律成為帶電的“高壓線”,使查處違紀違法問題制度化、經常化,使黨員、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在全軍政治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0月31日)

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首先要嚴明紀律,紀律不能成為“稻草人”,不能成為聾子的耳朵——擺設。我們把嚴明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作為重要任務,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在查辦違紀案件中重點審查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的問題,堅決維護黨的團結統一。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明制度於前,重威刑於后。各級黨組織要把嚴守紀律、嚴明規矩放到重要位置來抓,努力在全黨營造守紀律、講規矩的氛圍。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十分明確地強調、十分堅定地執行,不要語焉不詳、閃爍其詞。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牢固樹立紀律和規矩意識,在守紀律、講規矩上作表率,自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特別是要加強對年輕干部的教育引導,讓他們從進入干部隊伍起就知道守紀律、講規矩的重要性和嚴肅性,明白在黨內不守紀律、不講規矩,跟組織玩小聰明,權欲膨脹、利欲熏心,不擇手段往上爬,為了自己什麼事都敢干,總有一天是會自己毀了自己的。各級黨委要加強監督檢查,對不守紀律的行為要嚴肅處理。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綱紀不彰,黨將不黨,國將不國。要在全黨同志特別是高級干部中進一步重申,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任何人都不得違背黨中央的大政方針、搞“獨立王國”、自行其是,任何人都不得把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當兒戲、胡作非為,任何人都不得凌駕於國家法律之上、徇私枉法,任何人都不得把司法權力作為私器牟取私利、滿足私欲。黨紀國法的紅線不能逾越。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黨紀國法不能成為“橡皮泥”、“稻草人”,無論是因為“法盲”導致違紀違法,還是故意違規違法,都要受到追究,否則就會形成“破窗效應”。明代馮夢龍在《警世通言》中說:“人心似鐵,官法如爐。”意思是任人心中冷酷如鐵,終扛不住法律的熔爐。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沒有免罪的“丹書鐵券”,也沒有“鐵帽子王”。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要堅持依法治國、依規治黨,把紀律和規矩挺起來、立起來,嚴格按照紀律和法律的尺度,把執法和執紀貫通起來,使全面從嚴治黨的任務真正得到落實。

——《在聽取二〇一五年首輪專項巡視匯報時的講話》(2015年6月4日)

千裡之堤,潰於蟻穴。一個人的腐化變質、違法,都是從小的生活問題、吃喝問題、違反八項規定開始的。通過加強巡視工作,嚴明黨的紀律,使紀律不流於形式,防止紀律變成一個很鬆、很軟的東西,真正強化剛性約束。修訂條例堅決貫徹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圍繞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深化“四個著力”,推動依法依規開展巡視。

——《在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巡視發現問題要深挖線索、順藤摸瓜,既要叫板,也要較真。發現了問題,查處要到位,如果迂回而過,發現了跟沒發現問題一樣,或者發現了解決不了,還不如不巡視。人們常說,“人在做、天在看”。“天”是什麼?“天”就是黨和人民。黨內監督和人民群眾的監督起作用了,制度不是稻草人,效果就出來了。

——《在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現在巡視開展起來了,有了這個條例,就要把這個制度堅持執行下去,相信一段時間后,會起到治本作用。所謂的“不想腐”,就靠提高覺悟,而“不敢腐”、“不能腐”,巡視是立竿見影的。

——《在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法規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蓋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現在,我們有法規制度不夠健全、不夠完善的問題,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已有的法規制度並沒有得到嚴格執行。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要在全黨開展法規制度宣傳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制度意識、紀律意識,懂法紀、明規矩,知敬畏、存戒懼,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衛制度的良好氛圍。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反腐倡廉法規制度一經建立,就要讓鐵規發力、讓禁令生威,確保各項法規制度落地生根。好的法規制度如果不落實,只是寫在紙上、貼在牆上、編在手冊裡,就會成為“稻草人”、“紙老虎”,不僅不能產生應有作用,反而會損害法規制度的公信力。我們要下大氣力建制度、立規矩,更要下大氣力抓落實、抓執行,堅決糾正隨意變通、惡意規避、無視制度等現象。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抓好法規制度落實,必須落實監督制度,加強日常督察和專項檢查。要用監督傳遞壓力,用壓力推動落實。對違規違紀、破壞法規制度踩“紅線”、越“底線”、闖“雷區”的,要堅決嚴肅查處,不以權勢大而破規,不以問題小而姑息,不以違者眾而放任,不留“暗門”、不開“天窗”,堅決防止“破窗效應”。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5年6月26日) 

( 編輯:皮博      簽發:馮愛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