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安徽省天長市永豐鎮原人大主席仲華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被天長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四十萬元。
仲華被查處,緣於2019年10月,有群眾反映仲華存在受賄、貪污等問題。天長市紀委監委經過初核后,對仲華立案審查調查。
“我不是一開始就向企業要錢要物、貪得無厭的,其實有個蛻變過程。”仲華說,以前逢年過節時,有企業老板多次送來煙酒和幾千上萬元的禮金,他總是拒收或上繳。直至2012年春節前,當某泵閥企業老板吳某又送上1000元紅包時,仲華認為數額小、且屬禮尚往來就收下了。當年春節期間,某公司負責人王某又送上2000元購物卡,他也笑納了……
“真正開始收大錢,是在2014年春節,當時個體建筑商胡某送給我5000元紅包,我覺得數額較大,有些忐忑,但轉念一想,他在園區做工程,我幫了他很多忙,收點小禮不算過分。”仲華反思,此后自己的欲望之門就打開了。隨后幾年間,胡某利用春節、工程事宜請托之機,多次送給仲華共計8.5萬元。
就這樣,十幾年來,仲華利用分管鎮工業園區的職務之便,先后收受40余人禮品禮金共計價值70余萬元。
“‘紅顏禍水’是個‘坑’,我掉進了‘坑’裡,就再也爬不上來了,還進一步成了金錢的俘虜。”仲華懺悔道,2014年年初,他通過微信認識的女青年鄭某成為了他的情人。為滿足鄭某要求,他先后為其購買福特牌和奔馳牌轎車各一輛、商品房一套、單身公寓一套,並為鄭某提供其他生活費用,總計花費100多萬元。
仲華月工資隻有幾千元,養情人沒錢咋辦?他除了將每月三分之一的工資交給妻子,剩余的加上“外財”全部用於填補那永遠填不平的“坑”。
“面對鄭某一次又一次的要挾,已是囊中羞澀的仲華隻好一次次將手伸向企業。”審查調查人員介紹,2016年后,仲華以各種名義,頻繁向企業或利益關系人索取錢財。他以調解矛盾為由,分3次向個體建筑商王某、胡某分別索要3.5萬元、2.5萬元。一次,他以出車禍為由,向4名企業老板共索取8萬元,並且還以“借”為名,分別向園區內經營建材、線纜、金屬的多個企業要錢。據他交代,他索取的31.4萬元都用於鄭某消費。
仲華在分管永豐鎮工業、工業園區及招商引資工作期間,習慣一個人說了算,園區成了他的“后花園”。
以征地矛盾多、便於工業園區開展工作、方便企業繳款和工程款結算為由,仲華私自設立“賬外賬”。2007至2011年,他安排鎮工業指導站副站長王某收取園區企業繳納的征地款、配套工程款等235萬元﹔2010至2012年,私自安排民生社區原文書盧某收取園區企業繳納的征地款、配套工程款等355.2萬元﹔2015年以來,在園區征地企業或個人土地以及廠房轉讓過程中,他安排鎮法律服務所工作人員華某收取土地及廠房轉讓款以及差價款等930萬元。
1500余萬元長期賬外循環,導致領取征地補償款、工程配套款、管理費結算等費用的人都來找仲華,而不去找鎮政府財政。“園區的‘賬外賬’就像團亂麻,隻有我能理清。為啥要這樣做,就是為了撈錢方便。”仲華交代道。
2014年,為滿足招商引資需要,工業園區規劃出69畝地用於建設18棟標准化廠房,配套土地出讓給入園企業使用。為了實現佔有企業征地費用的目的,仲華虛增征地配套設施費總額,並將虛增的費用分攤到征地企業或個人,安排征地企業或個人將應當由政府收支的征地款中的基礎設施配套費和少部分土地出讓款直接匯至個體建筑商胡某個人銀行賬戶,由胡某分多次將5家企業繳納的土地出讓款和基礎設施配套款共56萬元轉至仲華指定賬戶,被他據為己有。
2016至2019年間,仲華以“法律服務費”“手續費”的名義,侵吞土地及廠房轉讓差價款31.2萬元。經統計,仲華先后共貪污公款87.2萬元。
2020年7月31日,仲華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違紀違法所得被收繳。(通訊員 田吉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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