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郵箱:qizhixmt@126.com
站內搜索:
旗幟網>>理論武裝

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馬懷德
來源:旗幟網2021年02月26日14:21
文字縮放:

【摘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前提和基礎。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需要在五個體系上下功夫: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除此之外,還應當突出重點,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處理好改革與法治的關系,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

【關鍵詞】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在我國法治建設史上具有重要裡程碑意義。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就要緊緊抓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這個總抓手,在五個體系上下功夫,更加重視法治、厲行法治,不斷開創全面依法治國新局面。

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和總抓手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很多方面,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有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這個總抓手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依法治國的各項工作都要圍繞這個總抓手來謀劃、來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前提和基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綱舉目張的重大意義。

全面依法治國涉及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涉及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涉及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涉及法律規范、法治實施、法治監督、法治保障,涉及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等各方面。因此,要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上取得新突破,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有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目標、總抓手﹔在理論上,必須提煉出一個符合依法治國建設規律、理論統領性強的概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就是這樣一個理論概念和總目標、總抓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既明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性質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工作重點和主要任務,規劃了切實可行的法治發展路線圖,對全面依法治國具有綱舉目張的意義。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於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利於在全面深化改革總體框架內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各項工作,有利於在法治軌道上不斷深化改革。隻有抓住了這個總目標、總抓手,才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一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必須抓住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這個總抓手,努力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不斷開創全面依法治國新局面。”這五大體系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構成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具體內容。

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治國無其法則亂,守法而不變則衰。”科學完備、統一權威的法律規范體系,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制度基礎。要完善立法體制,發揮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強化價值引領,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徹到立法的各個具體環節﹔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民法典為其他領域立法法典化提供了很好范例,要總結民法典編纂的經驗,適時推動條件成熟的立法領域法典編纂工作。行政法法典化可以借鑒民法典“兩步走”的立法步驟,先制定一部行政法通則或行政法總則,為各類行政活動確立最低標准。要研究豐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塊頭”,也要搞一些“小快靈”,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當前,應進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制定政府績效評價法、問責法、信息公開法、行政編制法等法律。地方要在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加緊立法,為社會治理提供制度基礎,同時要加強對地方立法的備案審查,保持法治統一。要積極推進國家安全、科技創新、公共衛生、生物安全、生態文明、防范風險、涉外法治等重要領域立法,健全國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法律制度,填補空白點、補強薄弱點。數字經濟、互聯網金融、人工智能、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新應用快速發展,催生一系列新業態新模式,但相關法律制度還存在時間差、空白區,要及時跟進研究,抓緊補齊短板,以良法善治保障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

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在於實施。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重點是形成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完善法治實施體系,要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堅定不移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其中,法治政府建設是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對法治國家、法治社會建設具有示范帶動作用。法治政府建設應該率先實現突破,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規范行政決策程序,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要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推動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掌握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完善決策制度,規范決策程序。要加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力度,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參與決策過程、提出法律意見應當成為依法決策的重要程序。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著力解決執法不嚴格、不規范、不文明、不透明等問題。要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機銜接,堅決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等現象。要研究建立健全行政糾紛解決體系,推動構建行政調解、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有機銜接的糾紛解決機制。

加快形成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不受制約和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濫用和腐敗。要做好監督體系頂層設計,既加強黨的自我監督,又加強對國家機器的監督,還要特別注重對監督者的監督。要加強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監察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努力形成科學有效的監督體系,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有效懲治和預防腐敗。

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法治保障體系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具有基礎性地位。要提供政治和組織保障,加強和改進黨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領導﹔要提供人才和物質保障,加強高素質法治隊伍建設,加強機構建設和經費支持﹔要提供制度保障,改革不符合法治運行規律、不利於依法治國的體制機制,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提供基礎保障。

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依規治黨深入黨心,依法治國才能深入民心。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制定和修訂100多部中央黨內法規,出台一批標志性、關鍵性、基礎性的法規制度,基本做到了有規可依。下一步要加大黨內法規備案審查和解釋力度,注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重點做到執規必嚴,使黨規真正落地。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點

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除了加快形成五大體系之外,還應當突出重點,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處理好改革與法治的關系、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等重點問題。

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領導干部具體行使黨的執政權和國家立法權、行政權、監察權、司法權,是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關鍵。各級領導干部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大決策部署,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完善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約束機制,督促各級領導干部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上或法治之外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隻有這樣,才能確保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各項任務真正落到實處。

著力處理好改革與法治的關系。改革與法治相輔相成、相伴而生。我國歷史上的歷次變法,都是改革和法治的緊密結合。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就是我們說的改革和法治是兩個輪子的含義。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要堅持改革決策與立法決策相統一、相銜接,立法主動適應改革需要,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改革與法治同步推進,善於通過改革和法治推動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增強改革的穿透力。對實踐証明已經比較成熟的改革經驗和行之有效的改革舉措,要及時上升為法律。對部門間爭議較大的重要立法事項,要加快推動和協調,不能久拖不決。對實踐條件還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試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權,不允許隨意突破法律或者簡單以現行法律沒有依據為由遲滯改革。對不適應改革要求的現行法律法規,要及時修改或廢止,不能讓一些過時的法律條款成為改革的“絆馬索”。改革與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將有力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

強化對法律實施的監督。從實踐來看,部分法律制度雖然已經建立,但實施效果不佳。導致這一現象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有的立法本身存在問題。比如立法比較籠統,原則性和宣示性條款較多,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立法工作有的存在部門化傾向,在實踐中難以實現預期的立法目的。二是法律規范被有意規避,社會公眾對法治建設的“獲得感”還有待提高。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要求,“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保証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得到依法正確行使,保証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堅決排除對執法司法活動的干預”。應當加強對法律實施的執法檢查,保障相關法律制度“落地”后能夠真正“生根”。當然,促進法律實施和制度落實是一個長期性、系統性工程,在人大監督之外,還需要司法監督、新聞媒體監督、公眾監督等多種方式的配合,共同構建起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與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讓日趨完備的法律制度發揮更大作用。

參考文獻:

習近平: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求是》2014年第21期。

《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三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6月第1版。

(來源:《旗幟》2021年第1期,作者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

( 編輯:鐘鳴   送簽:屈輝   簽發:張桃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