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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研究 | 機關工委指導督促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研究

江蘇省級機關工委課題組
2021年06月22日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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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九大以后,機關黨建工作領導體制調整為“在各級黨委領導下,由同級黨的機關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單位黨組(黨委)具體領導和管理,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進一步理順了領導關系,強化了機關工委的領導責任和黨組(黨委)的主體責任,形成了責任明晰、層層傳導的機關黨建工作體系。對照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機關工委要全面履行好自身職責和使命,指導督促黨組(黨委)落實好機關黨建主體責任,進一步提升機關黨建質量,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各項任務要求落到實處。

一、當前機關工委指導督促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面臨的困境

(一)黨組(黨委)層面:未能完全擺脫舊體制慣性,主角意識不強,主動作為不夠。近年來,黨組(黨委)對機關黨建工作的重視程度有所提升,專題研究機關黨建工作、班子成員參加雙重組織生活等剛性要求落實情況較好,但仍未完成從“指導”到“領導”的角色轉變。有的黨組(黨委)對自覺接受機關工委指導督促的認識還不夠到位,習慣於把機關黨建工作一攬子交給機關黨委。有的黨組(黨委)重業務、輕黨建的思想還比較嚴重,機關黨建工作擺不上應有的位置。有的黨組(黨委)對黨建與業務的辯証關系把握不准,結合實際抓機關黨建責任落實的舉措不多、方法老舊,致使機關黨建說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

(二)機關工委層面:還未完全適應新職能新使命,督導底氣不足,有效作為欠缺。新的領導體制中,機關工委在統一組織、規劃、部署機關黨建工作中承擔著更為重要的任務,但現實中工委在自身建設方面還有不少不相適應的地方,需要進一步明晰職能定位、理順工作關系、創新工作手段。當前機關工委面對黨組(黨委)這一新的工作對象時往往顧慮較多,開展工作不夠“理直氣壯”,仍習慣於對上等省委授權、對下找機關黨委,機關工委與黨組(黨委)溝通聯系機制尚未有效建立。各級機關工委指導督促的能力水平還未實現質的提升,思想觀念僵化、思路舉措固化、方式手段老化等問題不同程度存在。

(三)基層黨組織層面:面對“雙重領導”帶來的新變化,履責動力不足,能力素質不適應。機關基層黨組織是機關黨建工作責任落實的“最后一公裡”,面對工委統一領導和黨組(黨委)具體領導的新變化,許多基層黨組織和黨務干部還感到不適應、不勝任,“雙重領導”體制還未能發揮出“1+1>2”的效應。機關黨委作為機關黨建工作專責機構,仍未得到足夠的重視與支持,缺乏選拔任用交流機制的激勵,致使黨務干部動力不強“不願干”、壓力太大“不好干”、能力不足“不會干”的問題仍未得到根本性解決。許多黨支部開展工作習慣於等安排、被安排,缺乏主動謀劃思考和針對性舉措,致使黨建責任在“最后一公裡”落空。

(四)督導考評層面:考核機制有待健全完善,機制不科學,導向不鮮明。在多地機關年度績效考核中,業務工作考核的權重仍佔據主導地位,黨建考核指標相對偏鬆偏軟偏虛,無法客觀量化體現差異。考核的方法手段也較為單一,隻看工作做沒做、不看效果好不好,影響了考核評價的實施和機制效力的發揮。在結果運用上,黨建考評結果對部門單位績效評級、黨員干部任用、獎懲等影響有限,激勵導向不鮮明,難以傳導壓力。

二、機關工委指導督促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難的成因

(一)思想觀念未跟上。少數部門單位黨組(黨委)“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的理念樹得不牢固,主動認領、全力扛起機關黨建主體責任的擔當作為不夠。部分黨組(黨委)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履責主動性、積極性不夠強,對機關黨建工作還未能做到經常過問、帶頭研究、親自部署,“關鍵少數”的牽引帶動作用發揮不明顯。

(二)能力素質未跟上。機關黨建工作的專業性要求被忽略的現象仍舊十分突出,無論是機關工委工作人員還是各部門單位的黨務干部,普遍習慣於用一般的行政管理經驗、手段去開展工作,限制了機關黨建工作理論、方法的研究拓展,致使工委統一領導、黨組(黨委)直接領導、基層黨組織具體落實的能力不適應新體制需求,讓責任落實打了折扣。

(三)運行機制未跟上。當前,推動機關黨建責任落實的機制建設還無法滿足新體制的執行需求,機關黨建責任落實與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黨的政治建設督查等內容交織,與地方黨委督查和紀委巡視等工作交叉融合,各部門間職能邊界不清晰,尚未形成督導責任落實的橫向合力,無法發揮一張網、一盤棋的整體效應。

三、加強機關工委指導督促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的對策建議

(一)機關工委強化對黨組(黨委)的指導功能

增強指導意識。機關工委必須明確職責定位,既履行好“統一領導”職責,還要注重加強對黨組(黨委)抓機關黨建的指導。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轉變工作重心,注重加強對機關黨建的宏觀指導,做好統籌規劃和督查檢查。切實加強自身指導能力建設,注重對理論知識的學習掌握以及面上情況的調查研究,增強指導的能力和水平。採取有效措施指導黨組(黨委)轉變觀念,推動黨組(黨委)主動適應從“指導”到“領導”機關黨建的角色轉變。

建立指導制度。地方黨委應當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建立健全指導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的相關制度。近年來,江蘇在建立健全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領導責任制方面進行了積極有益的探索實踐,省委於2020年制定出台了《省級機關部門單位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領導責任實施辦法(試行)》,將以往的經驗做法上升為制度規定。從實踐看,該制度的出台為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立標定向、劃定紅線,起到了很好的指導規范作用。指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還需要各級機關工委層面不斷加強制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按照中央和地方黨委的相關規定,進一步細化完善各項制度。

創新指導方法。近年來,江蘇在工作實踐中,充分發揮機關工委“前哨”作用,創新舉措,加強對部門單位的分類指導,注重強弱項、補短板,抓兩頭、帶中間,推動后進趕先進、先進更前進,實現了機關黨建任務的有效落實和建設質量的整體提升。通過建立機關黨建聯絡片、黨建聯絡員等聯絡機制,下沉基層一線,加強對新情況新問題的調查研究,充分把握機關黨建工作規律,針對部門單位的實際情況研究提出針對性的指導建議。

(二)機關工委增強對黨組(黨委)的督促功能

建立健全責任清單機制,做到知責明責。一方面,注重責任清單的制度化。針對機關黨建主體責任落實過程中存在的界限模糊、內容不清晰等問題,江蘇探索建立了黨組(黨委)領導機關黨建責任清單制度,細化抓機關黨建的工作責任,壓實機關黨建領導責任,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另一方面,注重責任清單的完整性。結合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不斷豐富責任清單,同時結合部門單位特點,完善清單內容,使責任清單更具體、更有操作性。

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注重評責考責。江蘇緊緊抓住“考核”這個關鍵,延伸考核深度,全面推行“三級聯述聯評聯考”,實現了考核真實、准確、全覆蓋。建立健全機關黨建述職評議考核機制,將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年度綜合考核,構建全面、科學、完備、有效的考核評價機制。注重建立分類考核體系,創新“寫實考核”機制,科學設置考評指標,完善考核形式,綜合運用日常監測、年終述職評議等手段,增強考核的准確性。注重加強考核結果的分析運用,把考核結果與評選表彰、干部任用等結合起來,達到“以考督責、以評促抓”的效果。

建立健全督責問責機制,推動履責盡責。為更好督促部門單位黨組(黨委)落實責任,江蘇堅持發揮省級機關工委牽頭抓總作用,把面對面督責作為推動責任落實的重要舉措。一方面,完善督查機制,採取現場督導、專題調研等方式,實現督查全覆蓋。探索建立對部門單位黨組(黨委)履行機關黨建主體責任、落實機關黨建重點工作和重要制度情況定期督促檢查通報的制度。另一方面,強化問責力度,參照《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探索建立落實機關黨建責任負面清單,對出現負面清單相關情形的,依規依紀追究責任,堅持做到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既堅持原則,又嚴格問責,推動責任落實。

(三)黨組(黨委)全面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

提高黨組(黨委)抓機關黨建主體意識。牢固樹立“抓機關黨建是本職、不抓機關黨建是失職、抓不好機關黨建是瀆職”的理念,切實發揮黨組(黨委)領導核心作用。工作中,黨組(黨委)應及時轉換角色定位,盡快適應對機關黨建從“指導”到“領導”的新變化,把機關黨建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黨建與業務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支持配合機關工委對本單位黨的工作的統一領導,自覺接受機關工委對履行機關黨建主體責任的指導督促,推進機關黨建責任落實。黨組(黨委)書記必須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對機關黨建工作經常過問、帶頭研究、親自部署,並督促其他班子成員履行好“一崗雙責”,實現以上率下、以身作則。

織牢黨組(黨委)抓機關黨建責任體系。部門單位黨組(黨委)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一體推進政治、思想、組織、作風、紀律建設等各項責任的落實,織牢織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完整責任體系。一是落實政治建設這個首責。帶頭做到“兩個維護”,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明黨的政治紀律。二是抓牢思想建設這個先導。黨組(黨委)帶頭強化理論武裝,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突出抓好年輕干部的思想教育,牢牢把握意識形態工作主動權。三是夯實組織建設這個基礎。樹立“大抓基層、大抓支部”的鮮明導向,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抓創新、強弱項、補短板,建強黨支部這個戰斗堡壘。四是強化作風建設這個根本。以問題為導向,持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整治“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加大對庸政懶政的整治力度,引導黨員干部愛崗敬業、勤奮工作,敢於負責、敢於擔當。五是抓好紀律建設這個保障。既要靠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法違紀案件,更要通過加強機關黨的建設,平時就把黨員干部的思想、作風、行為管住管好。

提升黨組(黨委)抓機關黨建工作能力。創新方法舉措,緊貼部門職能職責,細化落實方案,注重發揮各個環節的作用,建立科學的機關黨建責任落實傳導機制。江蘇建立健全黨組(黨委)領導機關黨建、機關黨委負責機關黨建、黨支部落實機關黨建的“三級責任清單”制度,進一步明確黨組(黨委)書記、班子成員、機關黨委負責人、黨支部書記職責,壓實各方面責任。對機關黨建責任落實各個環節的力量進行統籌整合,拉緊責任鏈條。按照有關規定,探索在部門單位成立機關黨建工作領導小組,作為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的議事協調機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機關黨委,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單位機關黨建工作,確保責任傳導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四)形成抓機關黨建工作合力

明確各方責任分工。推動機關黨建責任落實,既要明確領導責任,使機關工委與黨組(黨委)的領導“1+1>2”,更要發揮黨委相關職能部門作用,使機關各工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同向發力,形成抓機關黨建的強大合力。地方黨委領導、支持、監督各部門單位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加強工作考核。機關工委充分發揮牽頭抓總作用,按照規定統一規劃,組織、部署和檢查機關黨的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推動各項任務有力有序落到實處。部門單位黨組(黨委)堅決扛起主體責任,落實好具體領導、組織落實責任,發揮好導向、示范和標杆作用。紀委機關、黨委組織部、宣傳部、巡視辦等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具體指導,共同推進機關黨建責任落實。

完善橫向協同機制。在地方黨委領導下,建立協同工作機制,強化部門間協調配合。加強機關工委與黨組(黨委)溝通,通過召開聯席會議、協商會議等,定期了解情況,督促責任落實﹔加強機關工委與巡視巡察、組織、紀委等部門的協作配合,融合推進黨委辦公廳(室)督查和紀委巡視巡察等工作,避免形成多頭檢查、重復檢查、加重基層負擔等問題,真正形成步調一致、協同推進的強大合力。

加強工委系統交流。建議加強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與省(區、市)以及市、縣機關工委的交流力度,搭建交流平台載體,建立交流聯系工作機制。同時,加強兄弟省(區、市)機關工委之間的聯系,加強與本地區市、縣機關工委之間的聯系,增強機關工委系統的聯動。通過機關黨建課題研究、召開工作研討會等方式,密切各級機關工委之間的聯系,交流經驗、取長補短,形成一個聯系緊密、協同有力的機關黨建交流體系。

(課題組成員:李新平、楊慶國、周海南、王紹雲、孫洪擁、楊揚、郭森)

【本文系全國黨建研究會機關專委會2020年度全國機關黨建課題研究獲獎成果】

來源:《機關黨建研究》2021年第1期

( 編輯:謝淳子   送簽:謝淳子   簽發:梁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