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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研究 | 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具體表現及治理研究

中央政研室黨建研究局黨支部
2021年08月11日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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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對“燈下黑”問題作了全面系統的闡述,並強調指出,“中央和國家機關出問題危害很大,屬心腹之患而非皮癬之憂,小毛病不治久而久之也可能引起中風、心梗,必須採取有力舉措加以解決”。各級黨和國家機關黨組織、黨員干部應深刻體會總書記對整治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的鮮明態度和堅強決心,深刻把握總書記對整治“燈下黑”問題的明確要求和思路舉措,深刻領會總書記對整治“燈下黑”問題的良苦用心和深切期許。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治理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的內涵、危害和特性

“燈下黑”一般用於比喻對發生在內部或身邊的違紀違法行為反而不易察覺。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則是指各級黨和國家機關組織嚴密、管理嚴格、基礎條件好、黨員素質高,理應在黨的意識、黨建工作方面走在前、作表率,但實際上反倒出現黨的觀念淡薄、組織渙散等問題,與其所處的重要地位、承擔的重要職能不相適應。

要深刻理解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的嚴重危害。相比農村、社區、企業等領域,機關黨員最集中、執政骨干最集中、權力責任最集中,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在破壞黨的先進性純潔性、弱化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損害黨和國家機關引領示范作用、影響政治生態的清朗健康等方面,其殺傷力更大、破壞性更強、危害性更烈、影響面更廣。

要清醒認識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的特性。一是蔓延性,黨和國家機關具有示范作用、先導作用,機關出現的“燈下黑”問題,將逐步向機關系統蔓延、向機關基層蔓延、向其他領域蔓延。二是隱蔽性,黨和國家機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機關出現的“燈下黑”問題,自身沒有感覺、外界不易發覺,內部不揭露基本上不易暴露出來。三是頑固性,黨和國家機關的職責確定、人員穩定,對於機關出現的“燈下黑”問題,容易相互遮掩、相互袒護。各級黨和國家機關黨組織、黨員干部要正確認識“燈下黑”問題的這些特性,充分認識到整治遠未到鳴金收兵之時,而是處於進行時、永遠在路上。

二、把脈畫像豎靶,全面查找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的具體表現

(一)在講政治上還存在認識上的溫差、力度上的落差、行動中的偏差。各級黨和國家機關首先是政治機關,旗幟鮮明講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但一些機關干部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沒有做到真學真懂真信真用,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隨大流、走過場、應景學,處在“聽別人講都知道、自己卻說不清楚”的狀態,導致思想認識上有溫差﹔有的政治站位不高,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不認真、不扎實,對“沒有脫離政治的業務,也沒有脫離業務的政治”不以為然,仍然以“業務干部”自居,工作起來我行我素,導致執行力度上有落差﹔有的跟風表態快,實際行動拖沓推諉,對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沒有自覺把講政治落實到具體工作中,導致落實行動上有偏差,等等。這些問題和表現,說到底是政治機關意識淡化的問題,說明還沒有把黨的創新理論作為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綱”和“魂”立起來,理想信念、宗旨意識教育還未真正入腦入心,學習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有待提高。

(二)一些部門黨組(黨委)領導作用發揮不充分、不到底、不到邊。有的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更有的甚至借民主集中決策之名行個人獨斷專行之實,搞“家長制”﹔有的對錯誤言行缺乏斗爭精神,不敢發聲、不善發聲、不願發聲﹔有的缺乏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對動搖執政基礎的政治隱患看不清楚,不敢斗爭、不善斗爭,比如,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中,有的面對重大疫情風險敏感不夠、防控不力、行動遲緩﹔有的對下屬單位、企業或社會組織管理不嚴格,以致其游離於黨的領導之外,成了監管不力的“飛地”,等等。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工作就沒了“主心骨”、失了“定盤星”、少了“壓艙石”,出問題就不足為奇。這些問題和表現,說到底是黨的領導弱化的問題,說明黨的領導橫向到邊的廣度、縱向到底的深度還需進一步鞏固拓展,機關黨組織的組織功能還不強,組織力還有待提升。

(三)黨建工作標准不高、方法單一、抓得不實。有的把握新時代機關黨建工作特點和規律不夠精准,推動機關黨建和業務工作融合不得其法,各定各的調、各彈各的曲,導致出現黨建和業務“兩張皮”現象﹔有的開展機關黨建工作機械照搬多,“上下一般粗”,沒有落實到具體人具體事上,與黨員思想狀況脫節﹔有的組織生活不嚴肅不認真,針對性實效性不強,“黨味”不濃,甚至為拉旗照相而開會、為總結留痕而活動﹔有的日常工作中聽匯報多、深入調研少,一般號召多、具體指導少,提要求多、解決問題少﹔有的台賬總結報表一大堆,熱衷於搞“數字黨建” “文件黨建”“指尖上的形式主義”,有虛功無實效。這些問題和表現,說到底是機關黨建工作虛化的問題,說明一些機關黨組織缺乏抓黨建工作促中心工作的辦法和實招,結合實際真抓實干的能力不夠、魄力不足。

(四)管黨治黨責任落實上面熱、中間溫、下面冷。有的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還有差距,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看似層層負責,到頭來責任卻落了空﹔有的部門黨組(黨委)黨的意識不夠強,認為自己隻需要對機關黨建工作提面上宏觀要求,搞“高空作業”,把機關黨建工作全甩給機關黨委﹔有的基層黨組織干部不把黨內職務當回事,認為行政職務是實職、黨內職務是虛職,存在職責任務不清、角色意識不強、黨務工作不熟、思想政治工作能力不強等問題,遇事推拖躲繞,對歷史遺留問題繼續搞“擊鼓傳花”,更有的搞擊鼓傳“雷”。這些問題和表現,說到底是責任落實軟化的問題,說明機關黨建責任落而不實、考核流於形式,必然造成不擔當、不負責、不作為。

三、堅持精准發力,有效治理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

(一)狠抓領悟力的深化,切實把帶頭做到“兩個維護”踐行起來。治理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最根本的是解決思想根子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加強機關黨的建設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論述是治理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的“金鑰匙”。各級黨和國家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要深刻領會其內涵實質,把自己擺進去,破除“與己無關”的錯誤認識,摒棄“一勞永逸”的幻想,擺脫“自然養成”的惰性,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精准發力、一抓到底,徹底消除機關黨建工作“燈光照不到的死角”。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把《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一、二、三卷以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綱要》作為案頭書,經常學習、經常對照,學思踐悟、學深吃透,從中感悟“真理的味道”,高高樹起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這盞“領航燈”,把學習成果轉化為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覺性,轉化為干好本職工作、推動事業發展的積極性。

(二)狠抓組織力的提升,切實把機關黨組織政治功能強大起來。治理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最關鍵的是牢牢把握政治方向這盞“指示燈”。要不斷加強黨的政治領導,把機關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增強機關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力,加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教育,深入開展對黨忠誠教育,引導機關黨員干部自覺規范政治言行,決不允許在重大政治原則問題上、大是大非問題上同黨中央唱反調。樹立黨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鮮明導向,落實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黨支部工作條例,全面推進黨支部標准化規范化建設,建設“四強”黨支部。有計劃地加強機關黨員干部的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專業訓練,讓其經常接受政治體檢、打掃政治灰塵、淨化政治靈魂,教育引導他們善於從政治上想事情、看問題,增強黨員意識、政治意識和政治免疫力。

(三)狠抓吸引力的增強,切實把機關黨建工作方式方法豐富起來。治理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要創新方式方法,增強黨組織活動的吸引力凝聚力,推進黨建融入中心工作和業務工作,實現相互融合、相互促進。要用好模范機關創建這個載體,堅持以創促改、以創促治,把創建工作同鞏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結合好,同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結合好,使創建過程成為治理“燈下黑”問題的過程。在嚴格落實“三會一課”等黨的組織生活基本制度的同時,結合機關黨組織實際,通過規范和完善重溫入黨誓詞、過“政治生日”、嚴肅政治儀式感等方式,賦予組織生活更實在的內容,讓黨的組織生活和活動能夠更有“黨味”、不缺“辣味”、值得回味。

(四)狠抓震懾力的強化,切實把經常監督、日常監督開展起來。治理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要及時發現和糾正不良傾向和問題,及時拉響監督執紀問責這盞“警報燈”。做實經常監督和日常監督,既要天天敲“小木魚”,時時念“道德經”,經常說“婆婆嘴”,又要在關鍵時關鍵處關鍵事上“扯袖子”“敲戒尺”,做到教育在經常、管理在細節、監督在平時。精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監督關口前移,抓早抓小,對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咬耳扯袖,讓紅臉出汗成為常態。機關紀委作為黨和國家機關中設立的黨的基層紀檢組織,要經常對黨員進行遵規守紀教育,協助機關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充分發揮黨內監督專責機關的重要作用。

(五)狠抓執行力的提高,切實把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擔當起來。治理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要牢牢抓住責任制這個“牛鼻子”,形成齊心協力、齊抓共管的機關黨建工作格局。嚴格貫徹落實中辦印發的《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強化抓黨建是本職、不抓黨建是失職、抓不好黨建是瀆職的理念,制定機關領導班子及成員、機關黨委書記、黨支部書記抓機關黨建的責任清單,明確職責任務,推動黨委(黨組)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領導班子成員切實承擔起“一崗雙責”,黨支部書記把主體責任扛起來,自覺當好治理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的示范者、推動者、踐行者。對機關干部的考察考核、選拔任用,要將重不重視機關黨建、善不善於抓機關黨建、機關黨建抓得好不好作為重要評價內容。推動落實干部考察應當聽取所在黨支部意見的有關要求,增強機關黨委在干部選拔任用監督管理上的話語權。各級黨和國家機關黨組織應發揚斗爭精神,堅定斗爭意志,持續治理“燈下黑”問題,切實把機關黨建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本文系機關黨建研究雜志社2020年度機關黨建課題研究獲獎成果】

來源:《機關黨建研究》2021年第3期 

( 編輯:謝淳子   送簽:謝淳子   簽發:梁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