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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實推動機構編制工作高質量發展

周祖翼
來源:《求是》2022/022022年01月27日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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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全面總結黨的百年奮斗歷程、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作出《中共中央關於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進一步闡明了確立習近平同志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導地位的決定性意義,對統一全黨思想和行動、在新時代更好開創黨和國家事業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機構編制工作貫穿於黨的百年奮斗歷程,機構編制部門必須深入學習貫徹全會精神,以史為鑒、把握規律、改革創新、奮發有為,不斷推動機構編制工作高質量發展,為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展提供堅強體制機制和機構編制保障。

一、黨領導機構編制工作的發展歷程

機構編制工作是黨的一項重要工作,伴隨黨奮斗的光輝歷程,在黨的領導下不斷發展,有力服務保障了不同時期黨的政治路線和中心工作需要。

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我們黨在組織和政權機構建設上進行了不懈探索。黨的一大到五大,都對自身組織體系建設作出重要部署,逐步確立了黨的組織機構主體框架。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我們黨在根據地領導成立各級蘇維埃政權,進行了政權組織機構建設的重要嘗試。1935年中央設立編制委員會,負責部隊的編制工作。抗日戰爭期間,陝甘寧邊區、軍隊和其他根據地進行了精兵簡政。新中國成立前夕,黨中央圍繞政權組織形式、機構設置運行等進行了積極探索,在解放區領導創建了華北人民政府等人民民主政權,為新中國政權建設作了准備。可以說,這一時期黨領導下的組織和政權建設探索、整編精簡等工作,為最終奪取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發揮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也為新中國成立后的機構編制工作奠定了基礎。

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我們黨不斷探索國家政權機構建設。從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明確中央人民政府基本組織框架,到1954年新中國第一部《憲法》全面規定我國基本政治制度和國家政權機構設置、職權作用,新的國家機構組織體系和管理體制初步建立。在進行社會主義革命、推進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我們黨對機構職能和人員編制進行了多次精簡調整。同時,為做好機構和人員編制管理工作,中央對機構編制工作管理體制也作了多次調整。總的看,這一時期機構編制工作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加強社會主義政權和經濟社會建設,提供了重要組織保障。

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為適應黨和國家中心工作轉移、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各方面工作不斷深入的需要,機構改革被提上重要日程,構成改革開放偉大實踐的重要內容。從改革開放到黨的十八大前,我們黨推進了多輪集中的機構改革。通過改革,在轉變政府職能、精簡優化組織機構、理順職責關系、推進依法行政上取得了實質性進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了黨的領導,實現了從計劃經濟條件下的機構職能體系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機構職能體系的重大轉變。為適應組織實施機構改革和加強機構編制管理任務要求,1988年調整設立了國家機構編制委員會。1991年,為進一步加強對機構編制工作的領導和統一管理,設立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明確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簡稱中央編辦)為常設辦事機構。這一時期,機構編制部門立足職能和工作實際,在歷次機構改革的研究論証、組織實施、制定部門“三定”規定以及日常機構編制管理中承擔了重要職責,發揮了重要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習近平總書記圍繞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做好新時代機構編制工作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論述,為做好新時代機構編制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們黨又推進了兩輪集中的機構改革。特別是2018年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在習近平總書記直接領導、親自部署指揮下,對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進行了系統性整體性重構,健全了黨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強化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職能作用,著力優化經濟、生態、民生等領域機構職責,完善人大、政協機構設置,推進跨軍地改革,構建起從中央到地方運行順暢、充滿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體系,在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上邁出了重大步伐。這次改革中,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調整優化為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地方編委領導體制也相應作了調整,明確編辦歸口組織部管理,黨中央對機構編制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進一步加強。

機構編制部門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扎實做好新時代機構改革組織實施和編制資源優化配置等工作。制定修訂和推動實施部門“三定”規定,促進了部門內設機構職責進一步融合、履職更加高效,努力推動黨中央關於機構改革的戰略意圖落到實處。深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事項減少三分之一以上。穩步開展國務院部門和地方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編制工作,促進部門依法履職,規范權力運行。不斷深化重點領域體制改革,破解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持續推進基層管理體制和鄉鎮(街道)機構改革,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推動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深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逐步推動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執法擾民問題。穩步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促進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同時,嚴格控制人員編制總量、統籌優化編制資源配置。推動出台《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及其配套法規制度,機構編制法規制度體系不斷健全。通過這些工作,為加強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建設、促進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黨領導機構編制工作的寶貴經驗

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指出,一百年來,黨領導人民進行偉大奮斗,積累了寶貴的歷史經驗。伴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黨領導下的機構編制工作也積累了許多彌足珍貴的經驗與啟示,必須倍加珍惜、長期堅持。

必須堅持黨中央對機構編制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這是黨領導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最可寶貴的經驗。機構編制資源是重要政治資源、執政資源,應該由黨中央根據黨和國家事業全局需要進行科學配置。回顧黨奮斗的光輝歷程,無論是建立完善黨的組織機構、探索推進國家政權機構建設,還是深化機構改革等,都是在黨的領導下進行的。機構編制工作始終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鮮明體現著黨的意志、立場、原則。深刻總結歷史經驗,政治屬性是機構編制工作的根本屬性,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堅持黨中央對機構編制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是機構編制工作必須遵循的根本原則。

必須堅持服務於黨的政治路線和中心工作。機構編制工作是黨的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回顧黨奮斗的光輝歷程,機構編制工作始終緊緊圍繞黨在不同歷史時期的中心任務,立足職責定位,通過體制機制調整、機構設置、職能配置、編制配備等,將黨中央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努力為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展提供保障。深刻總結歷史經驗,始終服務於黨的政治路線、組織路線和中心工作,服務於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確保與黨和國家中心任務同頻共振,是機構編制工作的生命線。

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中國共產黨來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務人民。回顧黨奮斗的光輝歷程,從土地革命戰爭時期的蘇維埃政權建設,到新中國成立以來的人民民主政權建設,各個時期黨領導下的政權組織建設都鮮明體現著人民當家作主的思想。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機構編制工作著力優化民生領域機構職責、理順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背后的管理體制機制,都鮮明體現著人民利益至上的觀念和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深刻總結歷史經驗,以人民為中心是機構編制工作必須堅守的根本立場和價值導向,為民謀利、為民解憂、加大重點民生領域體制機制研究改革和機構編制保障力度,是機構編制工作的重要立足點和出發點。

必須堅持改革創新。堅持解放思想,勇於改革創新和自我革命,是我們黨的鮮明特色和顯著優勢。黨政機構屬於上層建筑,要適應經濟基礎變化的要求不斷進行改革。回顧黨奮斗的光輝歷程,一部機構編制工作史,也是一部改革創新發展史。在黨的領導下,從蘇維埃紅色政權探索、延安時期的精兵簡政、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歷次精簡調整和機構改革,到新時代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系統性整體性重構,都鮮明體現著改革創新理念和自我革命品格。深刻總結歷史經驗,解放思想、與時俱進,以深化機構改革為重點,通過改革破難題、增活力,不斷創新機構編制管理思路辦法,使機構編制工作始終體現時代性、富於創造性,是機構編制工作永葆生機活力的必然要求。

必須堅持優化協同高效。回顧黨奮斗的光輝歷程,從延安時期開始,精簡統一效能就成為機構編制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則,貫徹到了此后的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實踐中。進入新時代,習近平總書記創造性提出了優化協同高效原則。優化協同高效不僅是設計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的原則,也是推進改革、加強機構編制日常管理的原則。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很好地堅持了優化協同高效原則,促進了黨和國家各類機構職能科學合理、權責一致,有統有分、有主有次,履職到位、流程通暢。深刻總結歷史經驗,優化協同高效原則是對精簡統一效能的繼承與發展,標志著我們黨對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的規律性認識提高到了新的水平,必須切實貫徹到機構編制各項工作中。

必須堅持推進機構編制法治建設。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增強依規治黨的自覺性和堅定性,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繼續推進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發揮好黨內法規在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保障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機構編制法定化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保障,要依法管理各類組織機構,加快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回顧黨奮斗的光輝歷程,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機構編制法治建設,無論是蘇維埃政權時期頒布的憲法大綱、蘇維埃組織法,新中國成立后的憲法、各項組織法律法規,都對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和運行程序等作了原則規定。改革開放后制定的部門“三定”規定、出台的一系列機構編制管理條例,特別是進入新時代以來出台的《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及其配套法規制度,更是不斷提升機構編制法治建設水平的生動實踐。深刻總結歷史經驗,必須加強機構編制法治建設,加快推進機構編制法定化,充分發揮法治對機構編制工作的引領、規范和保障作用。

三、以機構編制工作高質量發展服務保障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需要

機構編制部門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要深刻認識和把握以史為鑒、開創未來的重要要求,不斷強化政治擔當、歷史擔當,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主動作為,穩中求進,增強系統觀念,不斷推動機構編制工作高質量發展。

堅持服務大局高站位,自覺把講政治的要求貫穿機構編制工作全過程各方面。持續深入學習領會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特別要深刻認識“兩個確立”對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對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歷史進程具有決定性意義,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全會精神上來,自覺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根本指針,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政治路線、組織路線,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自覺把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穿機構編制工作始終。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和政治執行力,謀劃工作體現政治站位,推進工作體現政治擔當,檢驗工作體現政治標准,確保機構編制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政治方向前進。

堅持體制機制高效率,為推動實現黨和國家高效能治理奠定堅實基礎。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以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為統領,持續推動健全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順應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進一步完善決策議事協調機構辦事機構設置和運行機制,加強黨政機構職能統籌,完善歸口管理體制,不斷推動健全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安排。深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促進部門抓好“三定”規定落實,推進國務院部門權責清單編制工作,細化完善部門權責,規范行政職權運行,促進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貫徹新發展理念,立足職責抓好科技創新、金融監管、應急管理、疾病預防控制、鄉村振興、生態環境等重點領域體制機制改革相關工作。穩步深化事業單位改革,優化布局結構,推進事業單位機構功能重塑再造和整體效能提升,促進公益事業更好更快發展。持續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在更大領域更大范圍推行綜合行政執法,進一步整合精簡執法隊伍,減少執法層級,逐步規范執法隊伍人員編制管理。深化基層管理體制改革創新,鞏固深化鄉鎮(街道)機構改革成果,進一步整合基層審批執法服務力量,推動完善簡約高效的基層治理體制。規范垂直管理體制和地方分級管理體制,推動條塊協同、管理高效。深化開發區管理體制改革,支持京津冀、雄安新區、粵港澳大灣區、海南自由貿易港等建設發展涉及的體制機制創新,服務好國家有關重大戰略實施。

堅持資源配置高效益,著力保障重點領域事業發展需要。立足新發展階段,進一步開闊思路、創新方法,統籌優化機構編制資源配置,不斷提升資源使用效益。堅持節約優先,規范審批,嚴把總量關口,優化編制布局結構。主動對接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需要,著力加強涉及經濟高質量發展、重大民生、國家安全穩定等重點領域的機構編制保障。創新資源配置思路和方式,健全機構編制管理評估和動態調整機制,加大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力度,利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節約集約配置機構編制資源,努力把規模控制在合理、可持續的范圍內。全面推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充分發揮機構編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礎性作用。

堅持法治建設高水平,加快推進機構編制法定化。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准確把握機構編制法治建設的政治方向、重點任務和實踐要求,統籌推進機構編制法規制度制定和執行。加快完善《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相關配套制度體系,研究推動有關法律法規修訂工作,加強從制定、執行到監督的全鏈條建設,增強操作性、實效性。強化法規制度執行,加強宣傳培訓和貫徹落實,開展執行情況跟蹤評估,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法規制度落到實處,切實維護機構編制法規制度的權威性嚴肅性。

堅持自身建設高標准,著力打造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機構編制干部隊伍。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加強干部隊伍政治、思想、能力、作風和紀律建設。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鞏固拓展黨史學習教育成果,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始終做到信念堅定、對黨忠誠,以實際行動踐行“兩個維護”。深刻把握機構編制工作規律和內在要求,不斷提高攻堅克難的能力水平。繼承和發揚好黨的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強化宗旨意識,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堅持求真務實,突出實踐實干實效,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持廉潔從政,始終嚴守規矩、不逾底線。要緊緊圍繞“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目標要求,聚焦新時代機構編制工作職責使命,努力建設講政治、守紀律、負責任、有效率的模范機關。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機構編制部門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持續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機構編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繼往開來、銳意進取,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服務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作者系中央組織部副部長、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 編輯:白 翔   送簽:白 翔   簽發:張桃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