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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解讀 | 做好新時代黨的組織工作的基本遵循

中央組織部研究室(政策法規局)
2022年04月13日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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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2日,黨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條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對黨的組織工作作出全面規范,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部關於組織工作的統領性、綜合性基礎主干法規,是做好新時代黨的組織工作、加強黨的組織建設的基本遵循。

一、《條例》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

《條例》的頒布實施,對於堅持和加強黨對組織工作的全面領導、深入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推進組織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全面提高組織工作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大舉措。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緊緊圍繞“長期執政條件下建設一個什麼樣的黨、怎樣建設黨”這一根本問題,對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做好新時代組織工作提供了有力思想武器和科學行動指南。《條例》的頒布實施,有利於發揮制度管根本、管長遠的作用,將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述貫徹到組織工作各方面全過程,推動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干部自覺用貫穿其中的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形成學習貫徹的長效機制。

二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踐行“兩個維護”的重要保障。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是做好新時代組織工作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職責所在。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事業之所以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歸根到底在於有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條例》的頒布實施,有利於堅定不移貫徹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健全黨的全面領導的組織體系、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落實黨的全面領導職責和管黨治黨責任,促進黨的領導在職能配置上更加科學合理、在體制機制上更加完備完善、在運行管理上更加高效,使“兩個維護”真正成為全黨的思想自覺、黨性觀念和實際行動。

三是組織路線服務政治路線、以黨的自我革命推進偉大社會革命的有效途徑。在2018年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對其科學內涵、實踐要求作出概括,這在黨的歷史上是第一次,具有裡程碑意義。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既是理論的,也是實踐的,要靠具體的法規制度深耕厚植,推動落實落地。《條例》的頒布實施,有利於將組織路線的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戰略性要求落實到具體規定中、付諸組織工作全部實踐,促進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同向發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在以黨的自我革命推進偉大社會革命的新征程上,進一步彰顯黨的組織優勢、組織功能、組織力量。

四是百年大黨組織工作歷史經驗和精神傳承的制度結晶。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黨一步步走過來,很重要的一條就是不斷總結經驗、提高本領,不斷提高應對風險、迎接挑戰、化險為夷的能力水平”。在領導人民革命、建設、改革的偉大實踐中,我們黨在組織工作方面形成了許多彌足珍貴的成功經驗和規律性認識。《條例》的頒布實施,有利於系統總結組織工作一百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取得的重大理論成果、實踐成果和制度成果,將實踐証明行之有效的成熟做法固化下來、堅持下去,推動新時代組織工作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適應新時代、開啟新征程。

五是健全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推進組織工作高質量發展的緊迫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長遠之策、根本之策”,明確要求“力爭到建黨100周年時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長期以來,在黨內法規制度體系中,組織工作方面一直缺少一部管總的、高位階的基礎主干法規。為此,中央黨內法規“二五”規劃提出制定《條例》的重要任務。《條例》的頒布實施,有利於健全黨的全面領導制度,構建完善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對組織工作進行整體謀劃,找准突出問題、補齊制度短板,推動組織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高質量發展。

二、《條例》規定的主要內容

《條例》共7章46條,系統闡明了組織工作的基本定位、基本職責、基本要求等重大問題。重點把握4個方面內容。

(一)關於組織工作的領導體制。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加強黨的組織建設,根本目的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為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提供堅強保証”。《條例》將黨的領導貫穿全篇,寫入指導思想、根本任務和根本原則,在實體性規定的首要位置,明確規定“組織工作實行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各級黨委(黨組)分級分類領導,組織部門專門負責,有關方面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領導體制”,對黨中央、地方各級黨委、黨組的領導職責,以及組織部門的職責作出了詳細規定,在黨的組織體系建設、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等章中,圍繞增強政治功能、提升組織力,落實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此外,適應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新形勢新任務,就加強黨對公務員隊伍、機構編制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也作出了專門規定。

(二)關於組織體系建設。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全面領導、黨的全部工作要靠黨的堅強組織體系去實現”。《條例》突出組織的基礎性地位和體系化建設要求,對組織架構、組織功能、黨員隊伍、組織制度、組織生活、組織紀律等作出全面規定。在組織架構中,要求著力實現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在組織功能中,著眼於增強黨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分別對黨的中央組織、地方組織、基層組織和黨組等各級各類組織提出有針對性的要求。在黨員隊伍中,著眼於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對做好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監督、服務等各環節工作作出明確規定。在組織制度中,強調建立健全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的組織制度體系。在組織生活中,明確要求堅持和完善組織生活的各項制度,確保經常、認真、嚴肅。在組織紀律中,把“兩個維護”“四個服從”擺在首位,要求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執紀必嚴、違紀必究。

(三)關於干部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應變局、育新機、開新局、謀復興,關鍵是要把黨的各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好、建設強”。《條例》圍繞怎樣是好干部、怎樣成長為好干部、怎樣把好干部用起來等重大問題,進一步明確了新時代干部工作的總體要求,強調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好干部標准,堅持正確用人導向,著力建設忠誠干淨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在干部管理體制方面,明確“干部工作實行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分級分類管理的體制”,強調黨委(黨組)及其組織部門應當加強對干部工作的統一管理,要求規范和完善干部雙重管理工作。在領導班子建設方面,強調必須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努力把各級領導班子鍛造成為忠實踐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定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堅強領導集體。在干部工作“五大體系”建設方面,明確了素質培養、知事識人、選拔任用、從嚴管理、正向激勵的主要目標和重點舉措。在年輕干部工作方面,強調著眼黨和國家事業長遠發展需要,堅持拓寬來源、優化結構、改進方式、提高質量,大力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

(四)關於人才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才是實現民族振興、贏得國際競爭主動的戰略資源”。《條例》圍繞推進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立足實現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強,強調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對人才隊伍建設涉及的領導體制、制度機制、服務環境等重大問題作出明確規定。在人才工作領導體制方面,明確規定“形成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用人單位發揮主體作用、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黨管人才工作格局”。在人才隊伍建設方面,強調要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組織實施重大人才工程,統籌推進各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在人才資源開發方面,強調要充分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鼓勵引導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在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方面,要求堅決破除“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健全完善人才引進、培養、使用、評價、流動、激勵機制。在加強政治引領方面,強調堅持黨委聯系服務專家制度,完善領導干部直接聯系服務人才工作機制。在人才環境方面,要求完善人才服務保障體系,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鼓勵創新、寬容失敗,開創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盡展其才的生動局面。

三、抓好《條例》的貫徹落實

《條例》要發揮應有作用、達到預期效果,最終要靠各級黨組織、領導干部和廣大黨員認真貫徹執行的實際行動。

一要與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有機結合,確保組織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政治方向前進。《條例》通篇貫穿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要求,學習貫徹《條例》,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擺在突出位置,堅持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原原本本學、融會貫通學、及時跟進學,經常、主動、自覺地向習近平總書記看齊、向黨中央看齊,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確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與正在開展的黨史學習教育有機結合,推動組織工作守正創新、繼往開來。當前,全黨正在開展黨史學習教育,要以貫徹實施《條例》為契機,深入研究總結一百年來組織建設歷史經驗和偉大成就,推動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廣大組工干部牢記黨的初心使命,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與時俱進提升專業能力,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提高組織工作質量。

三要與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有機結合,推動《條例》精准實施、精准落地。《條例》規定主要是原則性、方向性的。要對照《條例》要求,逐條逐項查找短板弱項、突出問題,加強調查研究、強化求解思維,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落實舉措,發揚釘釘子精神一抓到底,使黨中央決策部署與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科學地、具體地結合起來,推動各項組織工作從“做沒做”向“優不優”提升。

四要與已有制度成果有機結合,不斷提高組織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條例》的出台,標志著黨的組織制度建設從夯基壘台進入到系統集成的新階段。目前,現行有效的組織工作黨內法規有160多部。其中,黨的十八大以來,就先后制定修訂了干部任用條例、黨組工作條例、地方黨委工作條例等一系列重要黨內法規。貫徹落實《條例》,要堅持系統觀念,注重銜接配套、協同高效,與已有黨內法規制度貫通起來、一體落實,努力產生“化學反應”、形成制度合力,切實把黨的組織優勢鞏固好、發展好、發揮好。

來源:《機關黨建研究》2021年第7期 

( 編輯:謝淳子   送簽:謝淳子   簽發:梁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