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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研究 | 推動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的有效途徑和方法載體研究

甘肅省直機關工委課題組
2022年04月14日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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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強調,加強和改進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必須牽住責任制這個“牛鼻子”。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是指在機關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中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具體方法和制度規定,是傳導黨建工作壓力責任、確保取得工作實效的有力保証,也是從制度機制層面推動基層黨建工作目標任務落實的重要舉措。因此,落實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是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是推進機關黨建走在前、作表率的應有之義,是轉變干部作風的重要抓手,是解決當前機關黨建工作存在問題的迫切需要,對加強新時代機關黨的建設意義重大。

一、推動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的甘肅實踐

近年來,甘肅省直機關黨建工作注重健全權責清晰的責任體系,全力推動責任明確、運轉有序、保障到位的機關黨建責任制落實,勇於擔責、善於履責、全力盡責的作為空間不斷提升。

(一)明確思路舉措,科學構建責任體系。甘肅省委高度重視機關黨建“甘肅篇”的頂層設計,2017、2018、2019年分別以省直機關工委、省委辦、省委文件印發意見,對加強和改進省直機關黨的建設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搭建機關黨建工作“四梁八柱”。省直機關工委在推動工作的實踐中緊扣責任目標、探索提出“1+2+3”工作思路:“1”是圍繞一條主線抓落實,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7·9”重要講話精神為主線,全面落實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落實省委意見和機關黨建工作要點﹔“2”是不斷夯實兩個支撐點,完善制度機制、構建責任體系和抓好專兼職黨務干部隊伍建設﹔“3”是聚焦三項年度重點工作,以重點任務的突破推動整體工作提升。

(二)完善制度機制,精准扣緊責任鏈條。省委常委會堅持每年聽取機關黨建工作匯報、定期研究機關黨建工作。健全完善機關黨建工作責任落實機制,省委辦公廳印發《省委直屬機關工委、部門黨組(黨委)、機關黨委和機關黨支部抓機關黨建責任清單》,按照4個責任主體分4個部分共60條責任清單,明確到人、具體到事,確保責任界限清晰、責任內容有機銜接。省直機關工委配套制定《省直部門機關黨委工作規范》《省直機關黨建工作考核辦法》《省直機關黨建工作督查辦法》,增強機關各級黨組織書記履職盡責意識。加強分類指導,制定《省委直屬機關工委管理15個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工作機制》《工委與部分中央在甘單位黨組(黨委)黨建工作溝通配合機制》,推動黨建重點任務、重大舉措、重要活動在各類單位中有序貫通,形成齊抓共管合力。

(三)突出重點工作,壓實各類責任主體。省委分管領導先后兩次主持召開省直機關黨的政治建設暨模范機關創建推進會﹔省直機關工委連續3年統計分析800多名副廳級以上黨員干部參加組織生活情況並報告省委﹔每年召開省直機關黨建述職評議會議,約談考核排名靠后、落實任務不力的機關黨組織負責人﹔會同省委組織部,採取“四不兩直”方法,對落實黨內政治生活制度情況進行督查,並下發通報跟蹤問效督促整改﹔制定《機關黨支部建設標准化手冊》,落實6大標准27項具體規范﹔分兩批培育命名407個“省直機關標准化建設示范黨支部”﹔連續3年組織 100 多個省直部門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分組開展實地交叉觀摩﹔用好“甘肅黨建”APP 統計監測功能,定向督導指導組織生活開展不正常、不規范的黨組織,組織生活及時完成率平均由73%提升到95%以上,落實責任制效果顯著。

二、推動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的現實困境

客觀來看,在推動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的實踐中,仍存在有任務沒責任、有要求沒標准、有部署沒真抓等現實問題。

(一)“知責”不徹底,管黨治黨責任向基層傳導有死角。部分黨組織書記管黨治黨、履行機關黨建責任意識不強,對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執行不力,“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對“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認識不足,缺乏加強黨建工作的自覺性,對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用心不夠,責任傳導層層衰減,沒能使機關黨建與業務工作同時同向發力。有的認識還停留在抓黨建就是理論學習的層面,部分同志對黨內法規和制度規定掌握不透、理解不深,對於自身黨建工作責任語焉不詳、認識模糊。

(二)“履責”不盡力,責任制執行搞變通現象仍然存在。部分機關黨組織存在職責落實不到位,責任延伸落地不夠,抓常、抓細、抓長上下功夫不夠等問題。有的黨組織書記履行主體責任流於形式、方式守舊、質量不高,工作沒有落到實處﹔有的黨組織書記對機關黨建基本制度把握不夠、執行不力,工作不會抓、不願抓。實際工作中,督促檢查、調研指導、會議推進多,總體謀劃、研究規律、分析研判少,象征性執行、選擇性執行、機械式執行等現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三)“擔責”不到位,黨務干部隊伍配備不足及專業素質不強同時存在。機關黨建工作量大面寬、任務繁重,黨務干部編制較少,工作力量明顯不足,加之還要承擔其他任務,導致投入機關黨建工作的人員、精力更加有限。黨務干部年齡結構不盡合理,中青年比重偏小,后備干部缺乏,兼職干部多,自身素質參差不齊。有的黨組織“幾個牌子一個人、幾個職務一個人”,有的部門把黨務工作崗位視作照顧性、安置性、過渡性、養老性崗位。部分黨員干部認為,黨務工作是虛活,不容易出成績。一些黨務干部兢兢業業工作多年,卻得不到上級重視,進步空間狹小,影響單位活力和人員積極性。一些黨務工作崗位進得來、出不去,干部交流困難,導致一些同志更願意從事業務工作。

(四)“考責”不精准,激勵作用不突出、懲戒效果不明顯。實踐中發現,對黨員的政治學習、思想教育、黨性修養和服務群眾的能力等內容的考核缺乏客觀合理的度量標准,存在評價體系不夠科學、指標設置比較單一、手段相對落后、對不同領域不同層級缺少差異性考核指標和賦分權重等問題。考核中普遍存在重年終考核、輕日常跟蹤,重“看得見”的形式要件、輕黨建工作實際效果,查看資料多、查看現場少,聽組織匯報多、聽黨員心聲少等問題,有的部門講成績多講問題少、談務虛多談務實少,考核“指揮棒”作用沒有有效發揮。有些機關黨員領導干部對黨員重培養使用、輕管理監督,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或不願指出、不願批評,或隻簡單指出、口頭批評,跟蹤監督、問責力度不夠,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的示范、導向、監督和指導性不強。

三、進一步推動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的方法途徑

針對存在的問題,應當把握根本、貼近需求,不斷完善更好推動責任制落實的實踐路徑。

(一)嚴格制度執行,增強責任制落實自覺。“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執行是制度順暢運行和真正發揮作用的前提條件。要著力推動建立機關黨建工作長效機制,保証一定的穩定性和續航性,防止“人走事歇”“人來舵轉”。督促黨組(黨委)主要負責同志履行好抓黨建的第一責任,以對黨的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擔當盡責﹔督促機關黨委書記、各基層黨組織書記明確自己的身份是政治身份、責任是政治責任,明確機關黨委職能定位,明確自己的職務是“實職”而不是“閑差”“冗銜”。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抓在日常、融在經常、嚴在平常,堅決處理有章不循、執行不力的情況,及時發現解決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問題,切實增強落實制度的主動性、預見性、實效性。

(二)創新方法載體,聚合責任制落實動能。“遠飛者當換其新羽,善筑者先清其舊基。”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多方聯動、眾智眾力、創新創優。注重打造黨建品牌,發揚首創精神,規而不死、定而不僵,打造受眾度廣、認可度高、影響力大的品牌工作,標准化建設、項目化推進、示范化引領,用品牌活動來推動工作、用品牌標准來指導工作、用品牌服務來吸引干部群眾。注重與機關文化深度融合,把機關黨建責任制內化為每一個黨組織書記、每一名黨員的共同信念和行動准則,引導機關干部把注意力集中到干事創業上來、把興奮點聚焦到加快發展上來,提高黨建工作參與度。注重激發工作創造力,充分發揚民主、集思廣益,多採用案例式、探究式、體驗式、互動式、分眾式教育引導,不為慣性所拘、不為經驗所縛,勇於破除自我設限,善於革新方式方法,不斷提升推動機關黨建責任制落實的層次和水平。

(三)聚焦中心工作,檢驗責任制運行實效。機關黨建不是一個“筐”,不能什麼都往裡裝。聚焦機關黨建“圍繞中心、建設隊伍、服務群眾”的職能定位,把平時和實踐作為重中之重,推動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從“有形覆蓋”向“有效覆蓋”、從“偏於形式”向“突出作用”轉變,見人見事、見招見效。強化過程管理的同時,合理運用全過程紀實、痕跡化管理等工作舉措,精簡台賬數量,注重提高質量,起到“收口”和“兜底”的作用,切實為機關干部減負。建立系統思維和全局視野,把握黨建系統、黨建活動、黨建新媒體等方式載體運用的科學性、實效性,注意做到與中心工作的融合、與黨員需求的吻合、與黨建規律的契合,避免機械性、重復性工作佔用過多精力。

(四)強化考核激勵,明確責任制落實導向。把原則性的制度細化為可操作的具體規定,兼顧整體性和重點性、現實性和前瞻性、原則性和實踐性、繼承性和創新性,創造出更具系統性、協同性的體制機制活力。一方面,有效改進機關黨建考核機制,堅持科學精准,著眼考准考實,突出考核政治屬性,改進考核方式方法。加強分類指導,避免“一鍋煮”,根據不同區域、層次、類型,構建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的機關黨建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發揮多部門協調聯動督辦作用,推進考評主體多元化,“以上看下”工委評、“以下看上”黨員評、“橫向交流”部門評,增強主業主角意識﹔既看“顯績”,也看“潛績”,統籌年度考核和平時考核、組織考核與群眾測評、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資料台賬考核和實績考核,結合起來確定考核等次﹔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機關黨建考核結果與班子年度考核、干部選拔任用、評優選先挂鉤,加大黨建考核賦分權重。另一方面,動態完善激勵機制、約束機制和問責機制,獎懲分明、寬嚴相濟,多維立體加強正向激勵,探索基層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聯動機制,將其抓機關黨建工作的績效與職級晉升、評先評優、相關待遇提升建立關聯,以隊伍穩定保持工作連續性。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隨意變通、惡意規避以及游走在破規違紀邊緣、打“擦邊球”、“鑽空子”等行為的相關責任人要嚴肅問責追責﹔把監督檢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實現問責內容、對象、主體、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堅決杜絕制度不執行的“破窗效應”,防止出現責任盲區,保証形成工作閉環。同時,加快建立容錯糾錯機制進程,懲處與保護並重,營造良好工作環境。理順優化監管機制,減少多頭重復管理,注重高效便捷,提高機關黨建工作效率。

(五)加強隊伍建設,充實責任制落實力量。加大人財物等保障支持力度,有力夯實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的基石。抓好隊伍保障,配齊配強各級黨組織負責人和黨務干部,把政治強、業務精、作風好和有能力、有思路、有激情的黨員干部吸納到機關黨建工作中來。強化能力保障,堅持主導性和主體性相統一、灌輸性和啟發性相統一、顯性教育和隱性教育相統一,有側重地擴大培訓范圍,適時舉辦以班子成員為對象的機關黨建專題培訓﹔加強橫向與縱向指導,開展交流培訓、觀摩學習、工作指導,解決部分縣級工委“單打獨斗”局面﹔營造讀書學習氛圍,優化閱讀服務生態,避免“信息繭房”現象。注重待遇保障,提升組織溫度,功能驅動與情感驅動雙管齊下,讓各級黨組織帶著感情為黨務干部辦實事辦好事,做到政治上關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幫助。對工作成績突出、從事機關黨建工作時間較長的專職黨務干部優先推薦選拔使用,解決干好干壞差不多、干與不干差別不大的問題,使黨務工作成為既成就事業又成就人才的工作。

(課題組成員:胡秉俊、李國勝、王競、芮歌)

【本文系全國黨建研究會機關專委會2020年度全國機關黨建課題研究獲獎成果】

來源:《機關黨建研究》2021年第8期

( 編輯:謝淳子   送簽:謝淳子   簽發:梁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