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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研究 | 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具體表現及治理研究

中國社科院直屬機關黨委課題組
2022年04月18日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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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全面從嚴治黨,特別是解決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入破解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對於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高黨的建設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一、破解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的重要意義

各級黨和國家機關尤其是中央和國家機關是黨代表人民執掌政權的領導機構,共產黨員集中、執政骨干集中、權力與責任集中,機關黨的建設對其他領域黨建起著重要風向標作用。當前,各級黨和國家機關黨組織堅定不移地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機關黨建工作有了新作為、新進展、新成效,探索和積累了大量寶貴經驗和做法。但“燈下黑”現象在一些機關依然比較突出,嚴重制約著機關黨建作用的有效發揮。因此,結合實際深入研究新時代機關黨建工作“燈下黑”問題,從理論和實踐上進行探索並不斷解決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破解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是新時代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戰略的迫切需要。機關黨的建設是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機關黨的建設質量直接關系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關系黨的執政能力的提高、執政地位的鞏固和執政使命的完成。機關黨員干部的理想信念、政治立場、黨性修養、能力水平等情況,直接影響著黨和國家各項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影響著經濟社會發展質量,影響著人民群眾生活水平,進而關系到黨和政府在廣大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因此,新時代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必須破解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

(二)破解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是創建模范機關的必然要求。創建模范機關,重在解決問題,促進工作落實。要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把解決“燈下黑”等機關黨建中的老大難問題作為創建模范機關的重要任務,把解決問題的成效作為模范機關的評價標准,使創建模范機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三)破解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是以高質量黨建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現實需要。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們黨面臨的形勢越來越復雜,任務越來越艱巨。立足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應對面臨的各種風險考驗,關鍵是全面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著力破解機關黨建“燈下黑”等難啃的“硬骨頭”,把我們黨建設得更加堅強有力。

二、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的主要表現

概括起來,機關黨建“燈下黑”主要包括政治意識淡化、黨的領導弱化、黨建工作虛化、責任落實軟化等4個方面。

(一)在政治意識淡化方面。一是政治機關意識不強。有的機關干部時常以“業務干部”自居,認為業務工作是硬指標,而黨建工作比較虛、抓手少,難開展、難見效,從而缺乏抓黨建工作的積極性,黨建工作經常處於被動狀態。二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到位。個別機關在貫徹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打折扣、作選擇、搞變通,工作浮在表面上,讓好政策落不了地、人民群眾獲不了益。三是理論學習不深不透。有的機關黨員干部對學習教育“身在心不在”。有的理論學習形式主義突出,“學”“用”嚴重脫節,學習效果不佳。四是紀律和規矩意識不強。有的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搞“缺斤少兩”,玩“瞞天過海”,存在漏報、錯報或填報不規范的現象。

(二)在黨的領導弱化方面。一是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有的機關用行政會議代替黨的會議,用文件傳批代替集中研究,決策過程中隻強調領導個人的意志,不經過充分討論和科學論証就拍板定案,沒有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有的黨員干部對正確的東西不堅持,對錯誤的東西不批評、不反對,使黨內民主流於形式。二是社會組織領域黨建工作不科學不規范。特別是社會組織在管理體制上實行多重管理,隸屬關系比較復雜,黨建工作管理體制不順暢。三是對錯誤言行缺乏斗爭精神。有的黨員政治立場不堅定,遇事退縮,對“國之大者”漠不關心,在大是大非問題上政治敏銳性不足,對錯誤言行缺乏斗爭精神。

(三)在黨建工作虛化方面。一是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7·9”重要講話精神不深不實。有的機關沒有開展有針對性的學習教育,沒有做到系統全面、融會貫通,沒有進行調查研究,沒有對標對表抓好機關黨建突出問題的整改落實。二是黨建與業務深度融合不夠。有的機關重業務輕黨建、先業務后黨建,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兩張皮”,黨建陣地意識不強,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抓黨建不夠。三是基層黨組織軟弱無力。黨員主要負責人擔任黨支部書記等制度沒有得到有效落實,選優配強黨務干部不到位,有的機關黨組織書記、委員長期空缺。個別基層黨務干部身兼數職,精力不集中、履職不聚焦。四是基層黨建工作存在形式主義。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執行不嚴格不規范,“三會一課”空對空,聯系實際不緊密,內容缺乏針對性和吸引力。組織生活隻滿足於時間、次數要求,主題黨日“黨味”不濃,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上相互批評“辣味”不足。

(四)在責任落實軟化方面。一是落實責任不到位。有的部門黨組(黨委)抓機關黨建力度不夠,班子成員指導推動分管部門黨建工作、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有的黨支部書記抓黨建的主責意識不強,存在不願抓、不會抓的問題。二是日常監督不到位。有的機關黨組織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不夠,警示教育不經常不深入,對黨員干部工作時間之外監管有盲區。三是機關黨委和機關紀委作用發揮不充分。有的部門機關黨委黨建引領示范作用發揮不充分,缺乏統籌謀劃和大局觀念。機關紀委監督責任缺失,主動發現問題能力較弱。四是機關黨建制度落實不力。有的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對加強機關黨的制度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貫徹執行制度的力度不夠,缺少監督檢查。有的機關黨建考核評價機制不健全、考核指標體系不完善、考評結果運用不充分。

三、機關黨建“燈下黑”問題的具體解決路徑

根據上述具體問題症結,同時結合科研單位工作實際,採取“對症下藥”的方式,提出解決“燈下黑”問題的主要路徑。

(一)強化政治機關意識,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

1.深入開展強化政治機關意識教育工作。全面強化政治機關意識,是加強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的迫切需要。具體到科研院所,要教育引導領導干部和科研人員牢固樹立科研院所首先是政治機關的意識,把“兩個維護”具體落實到加強和完善黨對科研工作的領導上,落實到履行黨中央賦予科研院所的職責使命上。黨組書記帶頭為黨員干部講黨課,從黨組班子成員抓起,帶頭做表率,帶動分管部門和單位結合實際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活動,全面增強政治機關意識。

2.嚴格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第一時間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每年底對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回頭看”。對於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機構而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和3次致中國社科院的賀信精神為指導,全面深入推進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強化以人民為中心的研究導向,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

3.深入研究闡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要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融入學術、指導科研,推動各研究單位結合學科專業協同攻關,推動黨的創新理論與各個學科、概念、范疇之間的融通,將研究闡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科研主攻方向,推出更多闡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精品力作。

4.防控意識形態風險。認真落實《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增強政治意識和政治敏感性,做好前置審核、事中監督,針對年度意識形態領域的熱點、焦點和風險點,結合學科特點,對可能出現的錯誤言論進行分析研究。強化對重點對象的管理,對錯誤思潮和言論及時發聲、敢於亮劍,出現輿情事件第一時間積極組織力量進行有效處理。

(二)嚴格把關,加強黨對科研工作的領導

1.強化黨對哲學社會科學的領導。嚴格執行黨委領導下的所長負責制,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強化督促檢查,堅決杜絕以行政會議、學術會議代替黨組織會議,切實發揮黨組織在學術科研中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促落實的重要作用。

2.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嚴格按照《中央和國家機關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管理辦法(試行)》要求,進一步強化社會組織(學會、研究會等)黨的建設,壓緊壓實代管單位黨委對社會組織的管理和黨建主體責任。

(三)堅持黨建與科研工作深度融合,建強抓實基層黨支部

1.堅持黨建與科研工作深度融合。將黨支部建設與研究室建設、學科建設、人才建設統籌推進,綜合學科建設情況和研究室黨員實際情況開展黨支部建設。強化所局級領導干部任職能力培訓,切實提高履職盡責、做好黨建和學術科研業務工作的能力。

2.規范基層黨組織建設。做好換屆工作台賬,及時督促到期黨組織開展換屆選舉工作。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進一步選優配強領導班子。按照“黨支部建在研究室”的要求,進一步優化黨支部設置,黨支部書記原則上由黨員處室負責人擔任。

3.嚴格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按照中央有關規定,認真開好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落實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建立健全主題黨日制度,與“三會一課”緊密結合,貼近黨員思想和工作實際,增強黨性、提高黨員素質。

4.強化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監督。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加強對黨員的日常教育監督管理,對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糾正。開展警示教育,認真汲取教訓,強化干部職工的紀律規矩意識。

(四)強化責任意識,壓緊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1.制定落實主體責任清單。按照《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要求,制定並嚴格執行各級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建立黨組成員聯系黨支部書記制度,定期聽取情況匯報,指導黨支部建設。加強對所屬單位黨組織抓黨支部建設的督促檢查,將抓黨支部建設情況列為黨建述職評議考核重要內容。開展黨支部書記述職評議考核,強化結果運用。

2.切實發揮機關黨委和機關紀委作用。建立健全機關黨委定期調研機制,強化與研究所“面對面”聯系。制定機關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進一步明確機關黨委工作職責,充分發揮機關黨委作用。機關紀委加強對內設紀檢組織的領導,定期聽取紀檢組織履職情況匯報,研究紀檢組織工作﹔年底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聽取紀委書記述職。

3.不斷完善黨建考核評價機制。加強對黨委書記及各級黨組織書記的考核,形成更加符合實際、科學合理的黨建考核評價機制,明確規定對黨委書記述職考核的詳細內容和具體考核標准及考核結果的運用,壓緊壓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體現考核剛性效果,杜絕考核形式主義。強化黨支部書記考核,將黨支部工作落實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年終個人考核。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干部提拔、評優評先等事項事前征求所在黨支部書記意見。專兼職黨務干部經歷納入干部履歷。

(課題組成員:王曉霞、王素琴、楊建惠、高仕銀、崔靜、程雅寧、王子鳳)

【本文系機關黨建研究雜志社2020年度機關黨建課題研究獲獎成果】

來源:《機關黨建研究》2021年第9期

( 編輯:謝淳子   送簽:謝淳子   簽發:梁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