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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前沿 | 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時期機關黨建歷史經驗啟示(1978—2012)

李岩
2022年04月18日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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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實現了偉大歷史轉折。伴隨著黨的工作重心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機關黨建也進入了一個制度化規范化發展的新時期。深入研究這一時期的實踐經驗,對於推動新時代機關黨建高質量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到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是機關黨建恢復發展的時期

“文化大革命”結束后,百業待興,機關黨建同樣面臨恢復的任務,尤其是1979年3月鄧小平同志在黨的理論工作務虛會上發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講話后,加強和改善黨對機關工作領導,推動黨的政治路線在機關貫徹落實變得更加迫切。為了解決領導體制和機構的問題,1979年8月,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中央直屬機關領導體制問題的通知》規定,中央直屬機關建立部務會議和部長辦公會議制度,實行集體領導,不再成立部黨委,另在部內選舉產生機關黨委,管理本機關黨的日常工作。中央國家機關也陸續建立了機關黨委。1980年4月,黨中央批准成立中央直屬機關臨時黨委(1982年4月,中央直屬機關第八次黨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第八屆黨委),5月,批准成立中央國家機關臨時黨委(1982年6月,中央國家機關第五次黨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第五屆黨委)。1982年9月,十二大黨章提出,各級黨政機關中黨的基層組織,不領導本單位的業務工作,它應當對包括行政負責人在內的每個黨員進行監督,協助行政領導改進工作,並及時上報有關情況,這是黨章第一次針對機關基層黨組織職責功能作出明文規定。1988年2月,黨中央批轉《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央黨政機關黨的工作的意見》,將中央直屬機關黨委和中央國家機關黨委分別改為中央直屬機關工委和中央國家機關工委,作為黨中央派出機構,不再履行一級黨委的職能和基層黨組織的活動形式,而是按照黨中央要求,指導基層黨組織搞好黨的建設。

1981年6月,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后,兩個黨委在思想上、政治上進行撥亂反正,多方面入手加強和改進黨建工作,服務黨中央工作大局。據1982年5月中央國家機關臨時黨委寫給中央的報告記載,這兩年主要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組織黨員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主要組織學習了一九八一年的中央一、二號文件,《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以及中央負責同志近兩年來的歷次重要講話。”“除組織在職干部的理論學習以外,還創辦了中央黨校國家機關分部,採取各部委分散辦學的辦法,舉辦了三期輪訓班,輪訓了五千三百余名局處級黨員干部。”“發動各級黨的組織學習和貫徹執行《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督促中高級黨員干部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對黨員進行監督,配合中紀委處理幾起違反黨紀的重大案件。”同時,兩個黨委積極服務保障1982年初的中央黨政機關機構改革,下發通知要求,督促各單位機關黨委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981年9月,胡耀邦同志在與兩個黨委負責同志談話時指出“如果頭不動,頭腦不起作用,上肢、下肢、身子就動不起來”,強調所有在中央機關工作的黨員干部要把“成為全國表率”當作指導自己言行的戰斗口號。中央和國家機關積極在“五講四美三熱愛”活動中作表率,成立專門機構,推動活動的深入開展,尤其是黨的十二屆六中全會作出《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后,開始探索“文明機關”創建工作,涌現出了一大批典型人物。在80年代中期的整黨工作中,採取黨員集中學習、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方法,提高黨員覺悟,查處了一批黨員干部嚴重違法亂紀的案件,為推動機關改革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80年代中后期,貫徹中共中央《關於當前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若干問題的通知》,旗幟鮮明地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

二、從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到黨的十六大,是機關黨建經受政治考驗、逐步規范化的關鍵階段

20世紀80年代后期的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潮一定程度上波及黨員干部的思想。為抵制不良社會思潮的侵襲,黨中央於1989年8月印發《關於加強黨的建設的通知》要求,“黨政機關要為機關黨組織開展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切實改變機關黨的建設薄弱的情況”,“各級黨委把黨的建設工作列入重要日程,黨委書記要把抓黨的建設作為自己的首要職責,切實把我們黨建設成為領導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堅強核心”。同年10月,江澤民同志在接見參加中央國家機關第四次黨的工作會議的同志和中央國家機關黨委書記研究班第三期學員時指出,“機關黨的工作是極其重要的工作,機關黨的建設是整個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定要切實抓好”。為進一步明確部門黨組(黨委)抓機關黨建的責任,1994年6月,中央組織部轉發了中央國家機關工委《關於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黨組指導機關黨委工作的意見》。中央直屬機關工委印發《關於中直機關部委主要負責同志帶頭抓機關黨的建設若干意見》,不斷夯實部門“一把手”的黨建責任。

這一時期,黨中央不斷強化對機關黨建的頂層擘畫,為機關黨建工作明晰了方向。1992年10月,中央組織部組織召開機關黨的建設工作座談會,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次召開全國性研究機關黨建工作的專門會議。1997年4月,中央組織部召開全國機關黨的建設工作座談會,胡錦濤同志講話強調,黨和國家機關中的黨的建設必須走在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前頭,領導機關領導干部要做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的表率。1998年3月,黨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對基層黨組織的設置、職責,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內監督,思想政治工作,黨務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對機關黨的基層組織工作的領導和指導等內容進行了全面系統的規定。這是黨的歷史上第一個關於機關黨的基層組織工作的系統性規范性黨內法規。兩個工委陸續制定了貫徹落實的實施辦法,通過抓班子、抓制度、抓活動、抓培訓,進一步強化了基層基礎。

理論武裝和思想政治工作一直是機關黨建的重點。1998年6月,黨中央印發《中共中央關於在全黨深入學習鄧小平理論的通知》后,中央和國家機關迅速掀起了學習熱潮。自1998年11月起,結合“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黨性黨風教育,兩個工委積極探索建立了黨組(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領導干部在職自學制度和干部理論學習考核制度等,要求黨組(黨委)要做學習理論及理論指導實踐的表率。1999年9月,黨中央印發《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2000年6月又召開中央思想政治工作會議,兩個工委圍繞貫徹落實《意見》要求和江澤民同志在工作會上提出的“四個如何認識”深入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印發實施辦法。

這一時期,黨中央印發了一系列強化黨員領導干部監督管理的規定文件,比如,1997年3月印發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試行)》,1997年7月印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行為的若干規定》等,有力推動了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兩個工委不斷加強對黨員干部的監督管理,保持廉潔自律,加大查處違紀案件的力度。

三、從黨的十六大到黨的十八大,是機關黨建進入平穩發展、逐步走向科學化制度化的重要時期

隨著經濟社會的繁榮發展,黨的理論也在持續創新,“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成為黨的指導思想。為抓好理論武裝工作,兩個工委從抓黨組(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入手,強化領學帶學作用,推動建立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領導干部脫產進修和輪訓制度、在職自學制度、理論學習考核制度等4項制度,並對部門黨組(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定期向中央匯報。通過不斷完善學習制度,中央和國家機關逐步建立了以部門黨組(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為龍頭、局處級干部和青年干部為重點、黨支部抓落實的理論學習工作格局。

2006年6月,黨中央印發《關於建立健全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意見》,明確規定“部門黨組(黨委)對本部門基層黨建工作負總責,書記是抓基層黨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2009年5月,全國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會議召開,這是黨中央第一次召開研究機關黨建工作的專題會議,會議前夕,胡錦濤同志作出了“機關黨建必須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走在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前頭”的指示。2010年6月,根據形勢任務變化,在吸收基層黨建工作經驗基礎上,黨中央對《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進行修訂,將服務中心、建設隊伍明確為機關黨建的核心任務,標志著機關黨建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再上新台階。兩個工委嚴格落實黨中央部署要求,結合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創先爭優”等主題教育活動,著力抓好機關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干部教育工作。制定了關於機關黨委和機關紀委書記、副書記選拔任用的工作辦法等,規范黨務干部管理使用。堅持以“兩委”書記、黨支部書記為重點開展培訓,不斷提升業務能力。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3月至9月,中央國家機關工委開展“走進基層黨支部、總結支部工作法”活動,形成了12個基層組織工作法。習近平同志對此作出了“繼續做好支部工作法的提煉、交流、推廣和運用工作”的重要批示。

2001-2004年,黨中央相繼印發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等,對黨風廉政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結合貫徹落實黨中央文件要求,兩個工委通過強化對黨員監督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監督,建立談話提醒制度,健全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開展紀檢巡視工作,集中開展黨風黨紀廉政建設專題教育活動等,強化黨員干部的紀律意識。

四、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時期機關黨建工作經驗的重要啟示

(一)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必須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永葆政治本色。講政治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回顧這段歷史,我們可以看到,每當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遇到波折時,隻有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才能把准政治方向,進而轉危為安。從文革結束后確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政治要求、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確立黨的政治路線,到1989年政治風波后印發《關於加強黨的建設的通知》、強化黨的政治領導、清理清查政治風波中重點人重點事、對縣處級以上黨政領導干部強化馬克思主義和毛澤東思想基本理論的教育以確保隊伍和思想的純潔性,再到1999年4月進行反對“法輪功”邪教組織政治斗爭后強化全黨的政治工作,黨的政治建設貫穿黨的建設始終,在生死攸關的歷史時刻發揮著“定海神針”的作用。

在新形勢下,中央和國家機關必須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統籌謀劃機關黨建各項工作,不斷強化政治機關意識,創建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模范機關。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高級領導干部要帶頭筑牢對黨忠誠的政治品格,不斷提升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和政治執行力,永葆鮮明政治本色,走好踐行“兩個維護”的第一方陣。

(二)加強思想建設必須強化理論武裝,堅定黨員干部理想信念,始終確保正確方向。回顧這段歷史,我們可以看到,理論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堅定。改革開放后,鄧小平同志經常強調一靠理想二靠紀律對於黨和國家事業的重要性,尤其強調理想信念的重要作用。這一時期,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等黨的指導思想的指引下,中央和國家機關不斷強化思想建黨、理論強黨,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堅定理想信念、牢記黨的宗旨、筑牢思想防線,不斷增強黨員干部隊伍凝聚力戰斗力。歷史表明,堅定不移地用馬克思主義及其中國化的最新理論成果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已成為我們推動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不斷前進的制勝法寶。

新時代機關黨的思想建設要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這一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21世紀馬克思主義武裝頭腦,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把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終身必修課,堅持自覺主動學、及時跟進學、聯系實際學、篤信篤行學,真正做到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

(三)加強組織建設必須牽住黨建工作責任制“牛鼻子”,夯實基層基礎,推動機關黨建工作落地生根。回顧這段歷史,我們可以看到,機關黨建工作的質量有賴於部門黨組(黨委)的高度重視,有賴於基層黨組織作用的充分發揮。江澤民同志曾多次強調部門黨組(黨委)抓機關黨建的重要性,指出“加強機關黨的工作,首先是黨組書記要重視,要親自抓,切實支持機關黨委的工作,幫助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如果部長不重視黨的工作,黨組書記不帶頭,單單讓機關黨委去做,那是不行的”,“機關黨委書記要把黨組書記牢牢抓住”。“領導抓黨建、黨建抓領導”是這一時期加強機關黨建的一條重要經驗。同時,兩個工委還不斷抓好專兼職黨務干部隊伍建設,強化基層黨組織作用的發揮,使得機關黨建形成了強大組織合力,不斷夯實基層基礎。

加強和改進新時代機關黨的組織建設必須牽住黨建工作責任制這個“牛鼻子”,推動落實黨組(黨委)主體責任、黨組(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要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等法規文件要求,充分利用中央和國家機關“支部建在司局、小組建在處室”的特點,發揮司局在統籌資源上的優勢,強化分類指導,推動黨支部標准化、規范化建設。要選好用好專兼職黨務干部隊伍,加強教育培訓,將黨務干部培養成為政治上的明白人、黨建工作的內行人、干部職工的貼心人。

(四)加強作風建設必須持續糾治“四風”,密切聯系群眾,嚴肅監督執紀問責。回顧這段歷史,我們可以看到,機關黨員干部的作風直接關系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中的形象,中央和國家機關的干部作風更是關系黨中央形象。改革開放后,隨著經濟的快速騰飛,黨面臨新的挑戰和考驗,黨內不正之風滋生,人民群眾對腐敗現象存在不滿情緒。黨的十二大指出,黨風問題是關系執政黨生死存亡的問題,要切實糾正不正之風,大力加強黨同群眾的密切聯系。這一時期,中央和國家機關通過不斷加強黨的作風建設、完善反腐敗制度體系、建立拒腐防變長效機制等,努力從行動上轉變工作作風、源頭上防治腐敗。

在加強新時代黨的作風建設上,中央和國家機關必須從自身抓起、自身改起,注重從思想觀念、工作作風和領導方法上找根源、抓整治,密切聯系群眾,聽民情、知民心、解民憂,切實為基層鬆綁減負、為群眾辦實事。在監督執紀問責上必須堅持更高要求、更嚴標准,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鑄造一支忠誠、干淨、擔當的黨員干部隊伍。

(五)加強制度建設必須堅持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強化制度執行。回顧這段歷史,我們可以看到,制度建設貫穿機關黨建的各方面,是推動機關黨建和各項事業發展的重要保障。機關黨的制度建設也隨著時代發展在不斷改進,比如,《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在1998年3月出台后,根據新的形勢任務變化,於2010年6月進行了修訂(后於2019年11月再次修訂)。這一時期,兩個工委制定相關制度,都是在大量調研的基礎上形成的。比如,1996年1月,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印發《關於黨組織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監督的若干意見》前,就專門對領導干部監督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普遍性問題組織調研,撰寫了專題工作報告,對制度運行的科學性進行了有效評估,為制度執行奠定了基礎。

加強和改進新時代機關黨的制度建設必須瞄准機關黨建工作實際需要,在增強制度的科學性規范性實效性上下功夫,提高制度的運行質量。同時,必須強化制度的執行,加大督促檢查機制的建立,推動機關黨建各項制度得到充分執行。

(作者單位: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宣傳部)

來源:《機關黨建研究》2021年第10期 

( 編輯:謝淳子   送簽:謝淳子   簽發:梁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