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郵箱:qizhixmt@126.com
站內搜索:
旗幟網>>期刊>>《機關黨建研究》雜志>>2021年第10期

理論前沿 | 黨小組的歷史溯源及新時代發展路徑

王洪峰
2022年04月18日16:27
文字縮放: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建設好黨的組織體系這座大廈,要讓組織體系的經脈氣血暢通起來,讓黨支部強起來”,“要重視建強黨小組,發揮黨小組作用”。黨小組是根基,把根扎深、把基筑牢,黨組織才能強起來,才能真正成為“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模范機關”,促進本單位各項工作的完成。

一、歷史演進:重視黨小組建設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鮮明特征

組,源自我國古代紡織用語,本義是系物品的絲帶,后泛指因一定目的而合成的單位。現代政黨大多先以小組形式活動,條件成熟時再由各小組組建而成並逐步發展壯大,如共產主義者同盟、布爾什維克等。中國共產黨亦如此。我們黨的發展史,既是一部無產階級先進組織不斷成長壯大的發展史,也是一部建立、鞏固和建強黨小組的發展史。

(一)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

上世紀20年代初,陳獨秀、李大釗、毛澤東等相繼組建共產主義小組,研究宣傳馬克思主義,領導發動工人運動,促進了馬克思主義同工人運動的結合,為我們黨的成立准備了條件。

建黨之初,黨的組織系統由地方委員會、地方執行委員會、中央執行委員會三級構成。1922年,黨的二大將其調整為五級(組、支部、地方執行委員會、區執行委員會和中央執行委員會),並明確組是“訓練黨員及黨員活動之基本單位”,“凡有黨員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組”。1923年,鑒於黨員人數有一定增長,黨的三大將組的規模提升為“五人至十人”。將組確定為黨的基本單位,適應了當時黨的組織規模,也便於在惡劣環境中壯大隊伍和秘密斗爭。1925年,為適應革命形勢,迅速建立有力的基層組織系統和領導機構,黨的四大將黨的基本組織由組改為支部。1927年,三灣改編確立了“支部建在連上”等制度,在連隊設黨支部、班排設黨小組。1929年,古田會議決議進一步強調“每連建設一個支部,每班建設一個組,這是紅軍中黨的組織的重要原則之一”。這一原則和制度奠定了黨對軍隊領導的組織基礎,為鞏固提高部隊戰斗力、有效履行使命任務鑄就了堅實堡壘。1945年,黨的七大明確了支部的基礎組織地位,規定“在黨的支部委之下,得按自然的、居住的或工作的情況,劃分小組”。

(二)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

新中國成立后,我們黨在政府和社會各層面積極探索設立各級組織。截至1952年,全國500人以上公私營工礦企業和專科以上學校都已建立黨的基層組織。1956年,黨的八大首次把“黨的基層組織”概念寫入黨章,明確黨支部、黨總支和基層黨委為黨的基層組織,“總支部和支部下面,都可以劃分小組”。“文化大革命”期間,九大、十大黨章極大簡化了“黨的基層組織”章節,刪除黨小組等內容,致使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理論和實踐出現偏差。粉碎“四人幫”后,1977年十一大黨章首次提出“基層黨組織要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在恢復組織生活、實現組織建設撥亂反正中起到了積極作用。黨小組的地位作用愈加得到重視。

(三)改革開放以來

1992年,十四大黨章規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此后歷部黨章均沿用此表述。1999年,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規定“黨員人數較多的村黨支部,可以劃分若干黨小組”,並明確其在支部委員會領導下履行組織黨員學習和參加組織生活等職責。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更加重視黨小組建設。2016年,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強調領導干部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組織生活。2018年,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首次在黨內法規中以專條形式對黨小組作出規定。2019年,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專門強調了黨小組建設。同年,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印發《中央和國家機關黨小組工作規則(試行)》,為各級加強機關黨小組建設提供了遵循。

二、新時代要求:黨小組要當好黨組織的“接線器”“傳動軸”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機關黨建工作迎來了創新發展的關鍵機遇期,也面臨著一些新的問題和挑戰。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夯實黨的執政基礎,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要求不斷增強機關黨組織的組織力凝聚力戰斗力。黨小組是黨組織的“接線器”“傳動軸”,要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切實發揮好貫徹執行、傳達引導、融合促進等作用,在新起點上助推機關黨建工作開創新局面。

(一)黨小組上連支部,是貫徹者、執行者

《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規定,“黨員人數較多或者黨員工作地、居住地比較分散的黨支部”應當劃分若干黨小組,“黨小組主要落實黨支部工作要求,完成黨支部安排的任務”。《中央和國家機關黨小組工作規則(試行)》進一步明確,“黨員人數在20人以上的黨支部,一般應當劃分若干黨小組﹔黨員人數不足20人的,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劃分黨小組”,“黨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落實黨支部工作要求,完成黨支部安排的任務,積極開展黨內活動,督促指導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可見,黨小組是黨支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支部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黨員的一種組織形式。建強黨支部,發揮好戰斗堡壘作用,需要黨小組在黨支部的領導下,貫徹好黨中央決策部署,執行好上級黨組織決議,落實好本部門本單位中心工作,完成好黨支部交辦的任務。

(二)黨小組下連黨員群眾,是傳達者、引導者

黨小組的工作對象是黨員和群眾。黨章規定,每個黨員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要求,黨小組要“組織黨員參加政治學習、談心談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等”。《中央和國家機關黨小組工作規則(試行)》規定,黨小組主要承擔教育引導黨員做到“三個表率”、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黨的理論、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協助黨支部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組織黨員做好群眾工作、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等6項基本任務。這就要求,一方面,黨小組要發揮好上傳下達作用,既把黨中央決策部署和上級決議決定傳達到每一位黨員,經常向群眾宣傳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又要關心黨員群眾,及時向黨支部反映黨員的意見建議和實際困難,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訴求。另一方面,要發揮好引領教導作用,教育引導黨員在政治、學習、工作上作表率,組織和督促黨員按時參加黨的活動,協助教育、管理和監督黨員。

(三)黨小組內連處室,是融合者、促進者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支部建在司局、黨小組建在處室”,是中央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體系的一個特點。這個特點既是對“支部建在連上”制度的繼承發揚,也反映了黨小組與處室相互融合促進的內在聯系。一方面,處室是黨小組建設的主陣地。處室處於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陣地最前沿,如果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在這裡失之毫厘,到了基層就可能謬以千裡﹔如果貫徹落實的第一棒就掉了鏈子,機關建設的目標任務在“最先一公裡”就可能落空。黨小組隻有緊密結合處室職責,不斷推進黨建業務深度融合、同頻共振,才能守好這塊陣地,圓滿完成各項任務。另一方面,黨小組是處室工作的助推器。中央和國家機關的處室在黨和國家治理體系中處於特殊重要位置,是黨中央治國理政、管黨治黨一系列頂層設計的參與者、起草者,其政治、業務能力及履職效果直接關系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關系黨中央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關系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黨小組要積極履職,主動促進處室成員適應新階段要求,准確把握新發展理念,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不斷提高政治素養和業務水平,持續提升履職效果。

三、路徑方法:找准黨小組發揮作用的關鍵點著力點

一百年來,黨小組在我們黨加強組織建設,增強凝聚力、戰斗力和號召力,團結帶領人民取得一個又一個勝利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以史為鑒、開創未來,在新的趕考路上推動黨小組發揮更大作用、展現更大作為,就要深入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組織路線,結合實際,找准關鍵點和著力點,堅持走在前、作表率,持續地將組織優勢和黨員力量轉化為推動工作的實效。

(一)把強化政治功能作為首要任務

要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突出政治引領和理論武裝,以黨史學習教育為契機,組織黨員帶著問題求真理、悟道理、明事理,深化理解“中國共產黨為什麼能、馬克思主義為什麼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為什麼好”,更加堅定信仰、信念和信心。要帶領黨員從黨的精神譜系、優良傳統和先進模范事跡中悟大德、公德和私德,胸懷“國之大者”,強化“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要引導黨員從革命、建設和改革不同歷史時期黨的理論創新和斗爭實踐中,不斷汲取智慧和力量,努力把學習成果轉化為加強黨性鍛煉、指導推動實踐的思想和行動自覺。

(二)把提升組織力作為有力抓手

要立足“黨”的屬性,嚴格執行黨內法規制度,規范黨小組設置,嚴肅黨的組織生活,認真落實黨小組會、組織生活會、談心談話、民主評議黨員等要求,避免讓法規制度成為“橡皮筋”“稻草人”。要結合“小”的特點,探索學習內容形式,搭建活動平台載體,開展特色主題活動,打造黨建工作品牌,如“微座談”“微黨課”“微講評”等,不斷激發黨小組的生機活力,增強黨建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要發揮“組”的優勢,利用黨員個性和能力差異,在團結協作中實現優勢互補、促進共同成長,在集思廣益中總結經驗做法、研究分析問題,主動向黨支部建言獻策,助力制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三)把促進黨建業務融合作為內在要求

要著眼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緊扣處室職能,做到黨建和業務工作一起謀劃、一起落實,堅決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貫穿工作的各方面和全過程。要著眼提升“七種能力”,鼓勵黨員積極承擔改革任務,參與調查研究,參加挂職鍛煉、交流學習、志願服務等,在攻堅克難、為群眾辦實事中清晰反映組織的思路目標,凝聚黨員的思想力量,促進黨建和業務的融合發展。要著眼爭當作風表率,組織引導黨員在改革、管理和服務中“亮身份、亮職責、亮承諾”,發揚孺子牛、拓荒牛和老黃牛精神,辦文、辦會、辦事精益求精,不斷優化服務、提升效率。

(四)把發揮黨小組組長作用作為重要保障

黨小組組長是本小組的“領頭羊”,肩負組織黨員積極開展黨內各項活動、保証支部決議和任務貫徹落實的重要職責。要採取集中學、自學等形式,學深悟透黨務知識和工作方法,當好黨建工作內行人。要在本職崗位履職盡責的同時,把工作重點聚焦到強化黨小組政治功能、推進處室中心工作上來,當好黨建業務雙帶頭人。要經常與黨員群眾交流談心,及時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和生活狀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協調解決或向上級反映合理訴求,當好黨員群眾貼心人。要協助黨支部監督黨員,維護紀律規矩,督促執行上級決議、完成工作安排,當好黨小組監督人。

(作者單位:中央編辦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來源:《機關黨建研究》2021年第10期

( 編輯:謝淳子   送簽:謝淳子   簽發:梁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