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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研究 | 對新時代落實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思考

應急管理部機關黨委課題組
2022年07月06日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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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加強和改進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必須牽住責任制這個“牛鼻子”。全面落實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從基本制度嚴起、從日常規范抓起,確保黨的建設各項部署落到實處,是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的具體體現,是確保黨建工作常抓不懈、取得實效的有力保証,是從制度機制層面推動機關黨建工作各項目標任務落實的重要舉措。落實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有利於增強各級黨組織和黨組織書記抓好機關黨建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營造“抓好黨建是最大的政績”的良好氛圍﹔有利於整合黨建工作資源、集中黨建工作力量,形成既責任明晰、任務明確,又齊抓共管的大黨建格局﹔有利於調動各級各部門和黨員領導干部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形成黨建工作合力﹔有利於量化細化目標責任約束,聚焦主責主業,促進黨建和業務深度融合,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各項措施落地生根,促進機關黨建高質量發展﹔有利於貫徹落實新時代黨建工作總要求,對提升機關基層組織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推進機關黨建工作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支撐和保障作用。

一、落實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亟待厘清的邏輯關系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相關法規制度、體制機制、措施辦法的不斷完善,黨建工作責任制逐步健全,有力強化了各級黨組(黨委)“抓好黨建是最大的政績”理念,在落實主體責任行動上更加自覺,推動了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取得實效。但有的黨組織負責人、黨員領導干部在理解和把握黨建責任的內涵和實質、厘清責任邊界、細化責任分工等方面還存在著模糊認識和思想困惑,主要體現在對“五對邏輯關系”的理解和把握上還不夠明確和精准。

(一)統一領導和具體領導的關系。黨的十九大修訂的黨章將黨組對機關黨組織的指導關系修改為領導關系,2019年,《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重新修訂,進一步理順了領導關系,強化了機關工委的領導責任和黨組(黨委)的主體責任,機關工委、部門黨組(黨委)、機關黨委形成了責任明晰、層層傳導的機關黨建工作體系:機關工委作為黨委派出機構,負有統一領導機關黨的工作,指導督促部門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的職能﹔部門黨組(黨委)作為具有管理職能的黨組織,負有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具體領導和管理機關黨建工作的職能﹔機關黨委作為機關黨建工作的專責機構,接受機關工委和部門黨組(黨委)雙重領導,負有聚焦主責主業,統籌協調、組織落實機關黨建重點工作,推進機關黨建高質量發展的職責使命。對照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機關工委、部門黨組(黨委)、機關黨委要全面履行好自身職責和使命,加強統籌協調、相互支持配合,突出重點、彼此呼應,同向發力、形成合力,共同落實機關黨建政治責任,進一步提升機關黨建質量,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各項任務要求落到實處。

具體工作中,有的部門黨組(黨委)角色轉換還不夠到位,對從“指導”到“領導”的角色變化還不適應,特別是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的內容落實不足,凡是涉及黨建的內容,習慣於一攬子交給機關黨委,對自身主體責任的落實缺乏主動性。加強和改進機關黨建工作的機制體制還不夠健全完善,對日常機關黨建工作在部署安排、考核考評、信息互通、協同配合、培訓交流、獎懲激勵等方面還存在著“各吹各的號、各唱各的調”的情況。方式方法上創新不夠,結合實際抓機關黨建工作落實的舉措不多、方法老舊,在進一步明晰職能定位、理順工作關系、創新工作手段等方面還有明顯的短板和弱項。

(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關系。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正確理解把握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關系,要充分認識到主體責任中有監督的要求、監督責任中有主體的內容,兩者屬同一責任范疇的兩個方面,如車之雙輪、鳥之雙翼,相互貫通、辯証相生,最終統一於黨中央對全面從嚴治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正確把握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關系,既不能用紀委的監督責任代替黨委的主體責任,也不能以黨委的主體責任包攬紀委的監督責任。推動“兩個責任”落實,必須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將“兩個責任”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堅決消除體制機制障礙,緊緊抓住宣傳引導、監督檢查、考核評議、責任追究、能力提升等重點環節,真正壓實“兩個責任”。

具體工作中,有的領導干部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要意義認識不夠,片面認為黨風廉政建設是紀檢監察機關的具體業務,認為開個會、講個話和簽個責任狀就履行了黨委主體責任,直接過問、具體研究和推動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工作用心用力不夠。有的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分工分家”,沒有形成信息共享、手段互補、協同配合的格局。有的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與工作目標責任制脫離開來,年中考核不挂鉤、年終考核不兌現,出了事故不追究,使責任制形同虛設。個別單位“好人主義”盛行,遇到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捂蓋子、堵窗子”,奉行“家丑不外揚”的利己主義原則,管黨治黨不嚴不實。個別領導干部因個人不廉、自身不淨,抓黨風廉政建設腰杆不硬、底氣不足。

(三)“第一責任”和“一崗雙責”的關系。《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明確,各級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黨組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主體”,既包括各級黨委(黨組),也包括班子中的全體成員﹔“責任”既包括黨委(黨組)領導班子的集體責任,也包括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還包括班子其他成員落實“一崗雙責”。“第一責任”和“一崗雙責”統一於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第一責任”是首位、首要責任,就是要堅持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是全面、系統的責任。“一崗雙責”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關鍵、必要條件,“一崗”主要指領導干部所任職的對應崗位,一般體現在行政職務﹔“雙責”主要指既要對所在崗位、分管部門和單位應當承擔的具體業務工作負責,也要對所在崗位、分管部門和單位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部署要求負責。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既要抓好黨組織書記的“第一責任”,做到明責、定責、履責,也要落實好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把負責、守責、盡責體現在每個工作崗位上,體現在全面從嚴治黨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

具體工作中,有的黨組織書記對於“第一責任”的落實僅僅停留在文件裡、口頭上、材料中,存在“隻挂帥不出征”的情況,造成責任空轉、壓力斷檔。有的班子成員對“一崗雙責”認識不到位,認為全面從嚴治黨主要是黨組織書記的事,謀劃部署是黨建工作部門的事,具體落實是基層黨組織的事,自己隻要確保分管范圍內業務工作完成就行了。有的單位主體責任清單不清晰、責任不明確、工作不具體,隻有原則性的要求,沒有具體的落實措施、評判標准、考核指標,造成干好干壞一個樣、干與不干一個樣的情況﹔有的追責問責的壓力傳導不夠,責任區分不明,追責對象泛化,存在“高高舉起、輕輕放下”“雷聲大、雨點小”的現象。

(四)垂直管理和屬地管理的關系。基層黨組織的隸屬關系基本有兩種情況:一是直屬管理,即由本單位主管部門黨組織垂直管理﹔二是屬地管理,即由所在地上級黨組織管理。中央明確,黨的組織關系實行屬地管理、業務工作實行垂直管理的基層單位,其黨建工作由地方黨委領導,業務主管部門黨組(黨委)指導﹔黨的組織關系和業務工作都實行垂直管理的基層單位,其黨建工作由業務主管部門黨委領導,地方黨委指導。從業務工作管理來看,應急管理部既有實行垂直管理的礦山安全監察局和中國地震局,又有實行屬地管理的應急救援廳(局),轉隸的兩支消防救援隊伍中消防救援局實行屬地管理、森林消防局實行垂直管理。一些中央和國家機關也存在類似的情況,這些單位的黨建工作,無論是實行垂直管理還是屬地管理,都具有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黨委“雙重管理”的性質。如何發揮好條塊結合的雙重優勢,正確處理交叉重疊的工作關系,也成為適應機構體制改革、推進機關黨建工作高質量發展的一個重大現實課題。

具體工作中,存在著屬地和主管部門黨建工作協調不到位,缺乏合力,對推進黨建工作、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完成黨建重點任務中誰領導誰指導、誰主管誰協管缺乏明確的界定和區分,有時客觀上造成了要麼都管要麼都不管、都想管重點不想管一般、平時不管“評”時管等情況。有的黨建工作重點任務差別大,中央和國家機關主要依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部署安排,地方主要依據省直機關工委部署安排,有時造成所屬單位黨建工作任務交叉重疊、內容沖突,讓其無所適從。

(五)機關黨建和業務工作的關系。機關黨建和業務工作“兩張皮”現象是一個長期存在的難題,其猶如硬幣的兩面,統一於機關全部工作之中,沒有離開政治的業務、也沒有脫離業務的政治。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圍繞中心抓黨建、抓好黨建促業務,使各項舉措在部署上相互配合、在實施中相互促進。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印發《關於破解“兩張皮”問題推動中央和國家機關黨建和業務工作深度融合的意見》指出,要建立健全機關黨建和業務工作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考核的運行機制,形成黨建、業務“一盤棋”。

具體工作中,一些地方和部門存在重業務、輕黨建的傾向,認為黨建是“虛”的、業務是“實”的,從而使黨建工作成了脫離業務工作、失去針對性和目的性的“花架子”。機關司局“一把手”大多同時也是黨組織書記,有的黨建工作專業化素質較為薄弱,有時難以統籌安排好黨建與業務工作,出現了“一頭輕一頭重”“一頭大一頭小”的現象。有的部門黨建工作在考核體系中佔比不高,部分領導干部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業務工作上,對黨建工作不上心、不熱心,造成黨建和業務工作相互割裂、脫節分家的現象,弱化了黨建工作的服務保障功能。

二、健全完善落實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方法路徑

落實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是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政治使命,必須擺上重要位置、真抓實干,必須把握核心職能、貼近現實,必須強化系統思維、綜合施策,必須適應形勢發展、精准治理,不斷探索制度化體系化的方法路徑,強化黨建工作方法的創新實踐,激發黨組織和黨員隊伍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開創機關黨建工作新局面。

(一)聚焦主責主業,增強落實機關黨建責任意識。加強機關黨建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內在要求,必須深刻把握機關黨建責任制的內涵要求,增強管黨治黨意識、落實管黨治黨責任。

提高政治站位。大力倡導“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的導向,切實發揮各級黨組(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積極探索適應對機關黨建從“指導”到“領導”的根本性角色轉變,進一步明確政治定位、政治身份、政治責任。堅持“書記抓、抓書記”,督促各級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認真履行好抓黨建第一責任人職責,既要挂帥、又要出征,確保責任傳導、落實到位。

健全體制機制。統籌推進機關、直屬單位、企事業單位及行業系統黨的建設,充分考慮出台政策的關聯性、耦合性,建立科學完善的工作機制,形成環環相扣、緊密銜接、相互促進的工作鏈條,切實增強機關黨建的整體性和協同性。完善指導推動工作機制,通過細化責任清單、加強分類指導、開展試點先行、強化典型引路等方式,層層推動落實。

壓緊夯實責任。加強對各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的監督檢查,充分運用現場核查、抽查暗訪、訪談座談等手段,切實增強督查實效。強化追責問責機制,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整改建議,盯住不放、加強協調,堅持以責任“硬指標”推動落實黨建“軟任務”,有效運用追責問責手段,堅決處理有章不循、有規不依的情況,以責任追究倒逼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落地。

(二)發揮核心職能,深化落實機關黨建責任效果。聚焦“圍繞中心、建設隊伍、服務群眾”的職能定位,把日常工作、應急實踐和痛點難題作為結合點,推動黨建工作從“注重形式”向“發揮作用”轉變。

健全融合機制。充分發揮政治引領作用,提高把方向、謀大局、定思路、促發展的能力,堅持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思想同心、目標同向、工作同力,堅決克服“空對空”“兩張皮”現象,真正把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滲透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有效整合資源。把各方面資源力量充分整合起來,有效利用黨建工作的陣地場所、設施設備和手段方式,實現黨建資源的共建共享,推動黨建質量整體提升。樹立系統性集成化思維,盤活黨建工作方法、載體運用,科學化、體系化協同推進,做到機關黨建與中心工作融合、與黨建規律切合、與黨員心聲契合。

強化過程管理。科學運用“智慧+”黨建,深化任務解構,堅持目標導向,探索建立動態工作管理系統,便捷錄入工作進展,實時查看工作成效,使過程管理輕量高效提質,避免形式化。發揮黨員干部主觀能動性,搭建黨員日常發揮作用的有效平台,暢通黨員參與黨內日常事務的途徑,推動黨建工作管理常態化長效化。

(三)強化考核激勵,樹立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導向。考核評價是壓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推動各項工作落實的重要手段,必須聚焦內容、方式、結果運用建立一套系統管用的評價體系,發揮好考核“指揮棒”作用,督促各級黨組織精耕細作黨的建設工作“責任田”。

設定科學合理的評價指標。立足現實需要,改進機關黨建工作考核評價機制。加強分類指導,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根據不同類型、層級、性質、群體,探索構建符合實際、各具特點的機關黨建考核評價體系。要兼顧定性與定量,盡可能制定科學合理的定量標准,通過實地調研、專項檢查、座談等方式,全方位了解評價對象情況,力求考准考實,使定量有效服務於定性。

建立多種維度評價方法。評價主體盡可能廣泛全面,既要包括負領導責任的上級黨組織和主管部門,也要包含有監督權力的黨員干部和職工群眾,通過增加評價主體和提高參與度,切實做到內部評價和外部評價相統一,使評價工作更加公正。評價手段盡可能豐富多樣,既要深化述職評議等規定動作,也要結合實際情況,加強日常評價工作,通過經常性的調查研究、檢查督導,及時掌握工作進展和成效,提供多方面參考依據。

運用差異化的評價結果。加強正向激勵和反向問責相結合,把評價結果作為選拔使用、培養教育和獎勵懲戒的重要依據,對考核成績優秀的注重提拔使用,進行跟蹤培養﹔對推進工作不力的進行嚴肅問責,強化督導整改,切實把“軟指標”變成“硬杠杠”,倒逼黨建責任落實。注重完善評價體系,每次評價結束后根據考核效果和考核對象反饋,對不夠科學合理的評價指標和方式進行調整修改,使評價體系在實踐中不斷充實完善。

(四)抓好隊伍建設,加強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力量。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黨務干部隊伍,是推動機關黨建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是開創機關黨建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保証。打好機關黨建這塊“鐵”,黨務干部自身能力素質必須全面過硬。

選優配強隊伍。切實把政治素質過硬、理論功底扎實、責任意識強烈、專業素養良好和群眾工作本領突出的優秀干部吸納到黨建工作隊伍中來,配齊配強各級黨組織負責人和專兼職黨務干部。加強關心關愛,各級黨組織要對黨務干部政治上關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幫助,大力培養提拔敢於負責、勇於擔當、善於作為、實績突出的黨務干部,樹立良好的選人用人導向。

加強教育培訓。強化理論武裝,突出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把強化政治訓練、提高政治覺悟、增強政治能力貫穿教育培訓全過程。創新方式方法,及時把握黨務干部的思想動態和培訓需求,樹立更加科學開放的培訓理念,創新教育形式,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完善工作機制,定期安排黨務干部特別是機關基層黨組織負責人輪訓,對新任機關基層黨組織負責人進行任職培訓,加強工作學習情況考核。

注重實踐鍛煉。充分發揮搶險救災、遂行任務、保民平安的實踐課堂作用,大力培育極端認真負責、甘於犧牲奉獻、勇於擔當作為的應急管理精神,讓黨務干部在攻堅克難、推動落實中鍛造“寬肩膀”、練就“真本領”。發揚實事求是、調查研究的優良作風,深入基層一線,及時了解基層狀況,掌握黨員干部所思所想所盼,善於總結思考,真正上心用心,不斷提高思想認識和工作水平。

(課題組成員:歐陽范希、魏輝、鄧海洲、杜治岐)

【本文系機關黨建研究雜志社2021年度機關黨建課題研究獲獎成果】

來源:《機關黨建研究》2022年第2期

( 編輯:謝淳子   送簽:謝淳子   簽發:梁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