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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解讀 | 為加強黨對機關黨建領導提供制度保障——江蘇省委制定《省級機關部門單位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領導責任實施辦法(試行)》解讀

江蘇省委省級機關工委
2022年07月07日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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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中指出,各部門黨組(黨委)要加強對本單位黨的建設的領導,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責任。2020年3月,經江蘇省委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省委辦公廳印發《省級機關部門單位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領導責任實施辦法(試行)》,彌補了江蘇在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領導責任方面的制度空白,對於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領導責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

一、制定《實施辦法》的現實考量

一是貫徹黨章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的重要舉措。十九大黨章修正案明確,“黨組領導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的工作”。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要“完善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健全各級黨委(黨組)工作制度,確保黨在各級組織中發揮領導作用”。2020年3月,中央辦公廳印發《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規定了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內容、方式以及監督追責。但在具體實踐中,黨組(黨委)如何落實機關黨建領導責任,還存在責任比較籠統、內容不夠清晰等問題,存在制度空白。《實施辦法》以問題為導向,力求彌補這方面的空白。

二是落實省委決策部署的具體行動。江蘇省委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從嚴治黨重要論述和在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重要講話精神,深刻認識到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要害在明晰主體責任。省委在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推動省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走在前列的《意見》中明確提出,建立機關部門單位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領導責任的制度機制,推動管黨治黨責任層層落實到位。2020年省委常委會的工作要點也明確要求,建立部門單位黨組、黨委機關黨建責任制度機制。《實施辦法》就是這一制度機制的具體化。

三是總結提煉實踐經驗的現實需要。近年來,江蘇省委在建立健全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領導責任制方面進行了積極有益的探索實踐,2018年在全國率先探索建立《省級機關部門單位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領導責任清單》,此后每年省級機關工委會同省紀委監委機關、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研究制定責任清單,由省委辦公廳印發,為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領導責任立標定向、劃定紅線。從實踐看,這一做法緊緊扭住了責任制這個“牛鼻子”,抓住了黨組(黨委)這個關鍵主體,有效保証了管黨治黨嚴起來、緊起來、實起來。為進一步規范和強化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領導責任,有必要將經驗做法上升為制度規定,為加強省委對機關黨建的領導提供制度保障。

二、《實施辦法》的主要內容和特點

《實施辦法》主要包括總則、責任內容、責任落實、檢查考核和監督、責任追究、附件,共6章24條。“總則”部分主要闡明制定《實施辦法》的目的、落實領導責任的指導思想和遵循原則。“責任內容”部分從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6個方面明確要落實的具體責任。“責任落實”部分主要闡明落實領導責任的具體要求。“檢查考核和監督”部分明確黨組(黨委)、省級機關工委、省委巡視機構等有關部門在檢查考核和監督方面的工作責任。“責任追究”部分列明落實領導責任的負面清單,以及責任追究的辦法。

《實施辦法》作為省級機關部門單位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領導責任的具體規范,既體現了方向性和原則性,又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和操作性。一是堅持政治統領,做到“兩個維護”。《實施辦法》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突出抓好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重要講話精神的貫徹落實,推動省級機關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踐行“三個表率”、建設模范機關。二是明確量化指標,便於操作實施。比如,黨組(黨委)每半年至少聽取1次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工作情況匯報﹔機關黨委書記出缺應在6個月內補齊﹔黨組(黨委)書記每年至少開展1次專題調研等,有利於推動工作落實和檢查考核。三是提煉創新經驗,體現江蘇特色。比如,每年制定黨組(黨委)領導、機關黨委負責、黨支部落實機關黨建“三級”責任清單﹔省委巡視組、省紀委派駐(派出)機構要把巡視監督的有關情況通報省級機關工委等,都是被實踐証明了的有效創新舉措。四是列舉負面清單,避免基本要求落空。結合中央及省委政治巡視發現的問題,明確了落實機關黨建領導責任不力被追責的10種情形,並把落實責任情況納入政治監督內容,納入領導班子年度綜合考核,作為領導班子評價和領導干部確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據,防止“挂空擋”。五是明確相應責任,推動形成工作合力。除提出黨組(黨委)應該承擔的責任、落實的舉措外,還明確了省級機關工委、省委有關工作機關的職責,著力構建職責清晰、任務明確的責任機制和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推動《實施辦法》落到實處

一是切實加強指導督促。《實施辦法》明確規定,省級機關工委作為統一領導省級機關各部門單位黨的工作的機關,指導督促黨組(黨委)履行主體責任。江蘇省級機關工委堅決貫徹省委部署要求,切實扛起政治責任,強化對黨組(黨委)的指導督促。每年初,推動以省委名義召開省級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會議,省委書記作出批示,省委常委、省級機關工委書記出席會議並講話,黨組(黨委)書記和機關黨委負責同志共同參會、受領任務。2020年起,每年的省級機關黨的建設工作要點都對落實《實施辦法》作出具體要求,各部門單位黨組(黨委)結合機關黨建階段性特征和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制定年度領導機關黨建責任清單。省級機關工委還通過建立機關黨建工作片、機關黨建聯絡員等工作機制,加強對《實施辦法》貫徹落實情況的日常指導督促,掌握實際情況,實施分類指導,針對存在問題研究提出針對性的指導建議,確保《實施辦法》在省級機關落地生根、產生實效。

二是深入開展調研督查。《實施辦法》明確規定,省級機關工委每年要對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領導責任進行檢查,並將檢查情況報告省委、通報黨組(黨委)。江蘇省級機關工委把面對面督“責”作為推動責任落實的重要舉措,通過採取“全覆蓋”“扦樣式”調研,沉到一線,真督實查,全面了解各部門單位黨組(黨委)責任落實情況。2020年10月,省委常委、省級機關工委書記帶隊專題調研省級機關部門單位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領導責任情況,並召開座談會聽取黨組(黨委)書記匯報,研究解決實際問題,壓實黨組(黨委)主體責任。2021年6月,省委開展《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貫徹落實情況督查,同時將《實施辦法》貫徹落實情況納入督查內容。在省級機關部門單位和設區市全部開展自查的基礎上,組建5個督查組,深入30個部門單位、4個設區市開展實地督查,省委常委會會議專門聽取督查情況報告,印發督查通報並向實地督查單位點對點反饋意見,以強有力的督查推動《實施辦法》執行到位。

三是健全完善考評機制。《實施辦法》明確規定,省級機關工委每年開展對各部門單位機關黨建工作考核。考核評價是推動責任落實的“指揮棒”。江蘇省級機關工委推動將機關黨建工作考核納入省委綜合考核內容,倒逼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主體責任。研究制定機關黨建工作考核評價辦法,將黨組(黨委)落實機關黨建領導責任情況作為考評重點項目,細化考評指標,賦予相應分值。對機關黨委超任期不按期換屆、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空缺等年度重點任務落實不到位的部門單位,機關黨建工作考核一律作“降檔”處理,兌現考核懲戒措施。同時,延伸考核深度,全面推行“三級聯述聯評聯考”,即:機關黨委書記向省級機關工委述職,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向黨組(黨委)述職,機關基層黨支部向上級黨組織述職。從實踐看,機關黨建述職考評機制的健全完善,有力推動了機關各級黨組織書記落實機關黨建責任,達到了“以考督責、以評促抓”的目的。

四、施行《實施辦法》的成效

一是黨組(黨委)主體意識不斷增強。制定《實施辦法》,就是要推動黨組(黨委)扛起機關黨建主體責任。自《實施辦法》出台以來,各部門單位黨組(黨委)“抓機關黨建是本職、不抓機關黨建是失職、抓不好機關黨建是瀆職”理念不斷增強,普遍做到一年至少2次研究基層黨建、意識形態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推動黨建與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黨組(黨委)抓機關黨務干部隊伍建設意識也不斷強化,機關黨務干部隊伍年齡偏大、交流不暢等問題得到改善,機關黨委專職黨務干部平均年齡有所下降,機關黨委任職10年及以上專職黨務干部未輪崗交流情況大幅減少,92.2%的部門單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列席本單位研究干部人事工作會議。黨組(黨委)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能夠做到對機關黨建工作經常過問、帶頭研究、親自部署,並督促其他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較好地發揮了以上率下、以身作則的示范作用。

二是機關黨的建設質量不斷提高。《實施辦法》為黨組(黨委)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指明了方向。各部門單位黨組(黨委)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一體推進政治、思想、組織、作風、紀律建設等各項責任落實,使機關成為確保黨中央政令通暢和各項決策部署落地生根的關鍵力量。突出政治統領,踐行“三個表率”、建設模范機關,建立“第一議題”制度,打造“青年學堂”等理論學習載體,機關黨員干部做到“兩個維護”更加堅定自覺。聚焦中心工作,圍繞省第十四次黨代會部署深化“服務高質量發展先鋒行動隊”創建,實施機關黨建服務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創新項目,在抗擊疫情等急難險重任務中組建黨員突擊隊沖在一線、擔當作為,黨建引領保障發展作用更加彰顯。注重強基固本,扎實推進黨支部分類達標定級,創新實施機關與基層、企業黨組織結對共建,整合部門資源打造黨建聯盟,機關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力進一步提升。從嚴正風肅紀,大力建設“廉潔機關”,機關紀委設立和機關紀委專職干部配備實現“兩個全覆蓋”,機關政治生態持續向好。

三是齊抓共管工作合力不斷凝聚。《實施辦法》明確了黨組(黨委)的責任,也明確了省委有關工作機關的職責。省級機關工委不斷強化敢抓敢管意識、提高善抓會管能力,圍繞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委決策部署,抓統一謀劃、工作指導、督查檢查、制度建設,推動各級黨組織落實機關黨建責任制。省級機關工委還與省委巡視辦建立互動機制,把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作為解決機關黨建問題、提高機關黨建質量的重要抓手,省委巡視辦將政治巡視發現的機關黨建問題反饋給省級機關工委,由省級機關工委跟蹤督促被巡視單位整改落實﹔省級機關工委將機關黨組織無力解決的“老大難”問題報送給省委巡視辦,依托巡視推動問題解決。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等相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強工作指導,合力推動機關黨建責任制落實。

來源:《機關黨建研究》2022年第5期

( 編輯:謝淳子   送簽:謝淳子   簽發:梁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