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稿郵箱:qizhixmt@126.com
在執行某些專項任務時,臨時機構通常會成立臨時黨組織。加強臨時黨組織建設,有助於對黨員干部進行監督管理、提升干事創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機關黨委能否審批臨時黨組織?若組建臨時黨委,機關黨委能否批准所屬單位臨時黨委下設正式黨支部?
《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規定:“為執行某項任務臨時組建的機構,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成立臨時黨組織。”《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規定:“為執行某項任務臨時組建的機構,黨員組織關系不轉接的,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可以成立臨時黨支部。”根據中央組織部有關文件規定:“臨時黨組織一般由具有審批預備黨員權限的基層黨(工)委批准設立,也可由縣級以上黨委及其組織部門批准設立”,“臨時黨組織不能批准設立臨時黨組織”。
綜合以上內容看,機關黨委具有審批臨時黨組織設置和調整的權限﹔臨時黨委中的黨員均不轉接黨員組織關系,即臨時黨委下設的均為臨時黨支部或黨總支,不應出現正式黨支部。
(來源:《旗幟》2026年第4期)
( 編輯:白 翔 送簽:徐雅維 簽發:林燕 )
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旗幟雜志社版權所有 人民網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承建 版權聲明
轉載請注明來源,京ICP備18060497號-1,京公網安備11010102006249號,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証10120170065,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証0120672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64068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