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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脱钩行业协会商会有关政策问答

2017年12月15日20:02  来源:旗帜网

一、社会组织党建管理方面:

1.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如何界定?

答: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是指,在民政部登记成立的党的关系归口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领导的全国性的社会组织。

2.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是什么?

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全面领导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直接管理已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和新成立的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业务主管部门机关党委直接管理未与行政机关脱钩的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接收工委工作指导。

3.对住所地不在北京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怎么管理?

答:对住所地不在北京以及设立分支机构的全国性、跨区域社会组织,除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业务主管部门机关党委加强党的领导外,住所地及分支机构所在地党委可按照“条块结合”的要求,加强对有关社会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党组织的日常指导和监管服务。

4.业务主管部门机关党委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指导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的群众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审核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指导做好党的建设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组织党组织功能定位方面:

5.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发挥什么作用?

答: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6.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党组织基本职责是什么?

答: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党组织基本职责为:一是保证政治方向。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团结凝聚群众。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关心和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汇聚推进改革发展的正能量。三是推动事业发展。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四是建设先进文化。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五是服务人才成长。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支持和保障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六是加强自身建设。创新组织设置,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党外干部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引领、服务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基层组织工作。

三、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方面:

7.各部门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如何计算?

答:各部门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是指: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数除以社会组织总数。各部门社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率是指:已开展党的工作的社会组织除以社会组织总数。

8.社会组织与挂靠单位高度重合,挂靠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社会组织是否被认为已经建立党组织?

答:社会组织与发起单位、挂靠单位“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如果发起单位、挂靠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且社会组织党员在党组织正常参加活动,这样视同社会组织已经建立党组织。

9.对于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如何实现党的组织覆盖?

答:对于党员不愿意将组织关系转到社会组织,造成社会组织无党员的问题,可以在党员不转组织关系的情况下,探索在社会组织建立功能性党组织,即履行基本的学习教育、开展党组织活动的功能,但是不发展党员、党员在该组织不重复交纳党费、党员数不重复统计。

10.对于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如何实现党的工作覆盖?

答:对于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可采取派驻党建指导员的方式,指导开展党的工作;也可采取辐射覆盖的方式实现工作覆盖,如一个部委同时有10家社会组织,其中6家有党员、4家没有党员,该部委可在这6家社会组织中成立党组织,把没有党员的4家社会组织也纳入其中,一起开展党建工作。

四、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方面

11.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从哪里选?

答:选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可以采取几种方式:一是可以选派一些在职的干部,在不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况下到社会组织做第一书记;二是可以向社会招聘党建社工,工资标准参照北京社区工作者的标准,经费可从部门党建工作经费中列支;三是可以从一些退休党政干部中,以组织选派的方式派到社会组织从事党建工作。

12.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从哪里出?

答: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应从机关党建工作经费当中列支,可列入部门行政经费预算。有关事宜中组部已与财政部达成共识。

13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费用标准如何界定?

答:参照国家机关同等级别干部相关补贴和北京市有关标准,对离退休干部担任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制定如下补贴标准,供参考:

1)局级及以上干部退休担任党建指导员(联络员)

交通费不超过1800/月,通讯费不超过370/月,工作餐费不超过1100/月,图书资料费不超过30/月,四项合计不超过3300/月。

2)处级及以下干部退休担任党建指导员(联络员)

交通费不超过1300/月,通讯费不超过180/月,工作餐费不超过1100/月,图书资料费不超过30/月,四项合计不超过2610/月。

此外,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差旅费标准参照所在社会组织秘书长标准执行,由社会组织负责。

五、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建方面:

14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关系如何转移?

答: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关系由业务主管部门机关党委转移到中央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商会临时党委。对于应建未建党组织的行业协会商会,应按照“先建后转”的原则,在业务主管部门机关党委的指导下,先成立党组织或联合党组织,再转移至工委。

15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员如何转组织关系?

答:根据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员身份不同,按照应转尽转的要求,理顺党员组织关系。一是脱钩行业协会商会专职党员负责人。应将其正式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离任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其意愿,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原单位党组织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党组织。二是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党员负责人。要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鼓励其参加所在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三是对于脱钩行业协会商会正式工作人员党员。应将其正式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离职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其意愿,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党组织等。四是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工作人员党员。主要工作时间在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的兼职工作人员是党员的,应将其正式组织关系转移到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五是脱钩行业协会商会临时聘用人员党员。按照聘用时间长短,超过6个月的,要及时转入正式组织关系;6个月以内的,鼓励其凭临时组织关系参加所在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组织生活。

16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如何建立党组织?

答:根据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建设情况和党员人数情况,采取分类指导的方式,推进党组织建设:一是强化党委建设。对于已经设立党委的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以完善组织体系为主,成立专职党务部门,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同时,完善纪委设置。二是组建联合党委。对于未成立党委的行业协会商会,可按照“行业相近、业务相关、地域相近”的原则,依托规模相对较大、党建工作基础相对较好的党支部组建联合党委,下设若干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每个联合党委派驻1名专职党建工作联络员,任联合党委副书记或书记,指导开展党建工作。联合党委所属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轮流派人到联合党委兼职做党的工作。三是强化党支部建设。对于已经成立党支部的行业协会商会,要从强化党支部功能的角度出发,完善支部设置,同时明确一名纪检委员。四是成立党支部。对于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尚未建立党支部的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建立党支部。五是组建联合党支部。对于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行业相近、业务相关、地域相近”的原则,依托党建工作热情高、便于开展工作的行业协会商会,组建联合党支部。六是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对于没有党员的行业协会商会,每45家选派1名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开展党的工作。

六、第二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时间安排方面:

17第二批脱钩行业协会商会时间节点是什么?

答:第二批脱钩行业协会商会时间节点是:2017228日前,各业务主管部门结合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实际情况,制定脱钩党建工作方案,由业务主管部门机关党委统一报工委审批。2017730日前,各业务主管部门机关党委按照要求将脱钩行业协会行会党的关系转移至中央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商会临时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