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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商会资源共享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2017年12月18日19:40  来源:旗帜网

为推动脱钩行业协会商会之间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充分发挥各协会商会自身优势,畅通信息渠道,更好服务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工委协会商会党建工作部根据工作需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参与平台运行的主体为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平台运行以自愿平等、共商共建为基本原则,以融合融通、相互促进为主要目标,以线上审核发布、线下定期交流、协会自由组合、资源合理配置为主要方式。

第二条 紫光阁网协会商会子站是各协会商会发布资源信息的线上载体,专门设立资源共享发布专栏。各协会商会信息发布前应由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报工委协会商会党建工作部,待确认后由工委协会商会党建工作部在该网站发布。所发布信息应包括发布者名称、本协会商会简介、提供的共享资源或项目概况、希望与其合作的对象及合作模式、合作的时限、发布者联系方式等基本要素。

第三条 工委协会商会党建工作部每季度协调组织一次线下交流活动。线下活动可根据线上信息发布情况、协会商会间合作意愿、行业关联性和业务互补性等组成若干个协作组分别进行。工委协会商会党建工作部可视情况委托相关协会商会或有关机构组织实施。

第四条 工委协会商会党建工作部每年举办一次中央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商会跨会合作发展论坛,展示合作成果、发布合作信息、交流合作经验、探讨合作机制、谋划合作战略,推动合作深化。

第五条 各参与协会商会应重点围绕团体标准制定、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新技术推广应用、政策咨询研究、一带一路交流合作、行业职业能力培训、创建5A协会、会员单位项目对接等内容,利用好资源共享平台。

第六条 各参与协会商会应对所发布资源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负责。对违规提供虚假资源信息的协会商会,一经发现即暂停其参与资格。

第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工委协会商会党建工作部,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