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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金融普惠性 服务保障民生

李均锋
来源:旗帜网2021年03月19日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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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规划了“十四五”时期和2035年民生工作美好蓝图,明确要求“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增强金融普惠性”。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将坚持把服务保障民生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金融优势,持续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普惠金融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努力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弱项。

以强化对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的金融支持为首要任务,努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脱贫攻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普惠金融的优先支持领域。脱贫攻坚战以来,银行业保险业投入真金白银,确保真抓实干,为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重要贡献。全国精准扶贫贷款累计发放9.2万亿元,“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贷款增速持续高于全国贷款增速,涉农保险累计为2.3亿户次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不稳定脱贫户提供风险保障3.5万亿元。银保监会牵头负责的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累计发放5038亿元,支持1204.3万户次贫困户,覆盖率达40%以上。“十四五”时期,普惠金融工作将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抓好对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的金融服务。

一是过渡期内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银行业保险业现有帮扶政策、支持力度、工作力量保持总体稳定,并进一步优化完善,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切实满足脱贫群众融资需求。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政策倾斜,将银行业保险业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政策扩大到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和保险保障力度。

二是接续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向脱贫户和易致贫户发放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的优惠利率信用贷款,财政予以适当贴息,健全完善风险补偿机制,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主责任银行制度,实施名单式管理,确保应贷尽贷,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增收致富。

三是大力支持脱贫地区县域产业发展。以支持脱贫地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脱贫地区县域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发展收入保险、价格保险、“保险+期货”等新型险种,探索开展防止返贫保险。支持保险机构降低脱贫人口保险费率,切实让利于民。

以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工作为重中之重,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普惠金融的重点任务。近年来,农村金融服务取得长足发展,金融业涉农贷款余额38.71万亿元,连续多年保持增长,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7.51万亿元,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6.22个百分点,全国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达99.94%。下一步,要积极贯彻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着力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普惠性。

一是完善农村金融供给体系。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坚守自身定位,结合工作特点,实施错位竞争,找准服务乡村振兴的着力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从审批流程、产品研发、经济资本配置、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安排等方面予以全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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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创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金融服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推动完善小农户与乡村产业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乡村产业增值收益。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需求特点,研究推出专属金融产品。进一步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增加中长期信贷供给,适度提高信用贷和“首贷户”占比,鼓励发展“一次授信、随借随还、循环使用”的信贷模式。加大对返乡创业园区建设和返乡创业企业的金融支持,激发农村创业就业活力。

三是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效。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统筹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优化县域物理网点供给,确保基础金融不出村,综合金融不出镇。进一步提升县域金融服务质量,鼓励县域银行保险机构提供信贷、保险、理财、信息咨询、产业辅导等综合金融服务,促进融资与融智结合,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远程服务、人工服务、上门服务,不断完善服务设施,提高金融服务便利性。

以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为长期工作,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韧性

就业是民生之本,小微企业贡献了90%以上的新增就业。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普惠金融持之以恒的发力方向。2020年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5.3万亿元,同比增长30.9%,较各项贷款增速高18.1个百分点。2020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为5.88%,较2019年再降0.82个百分点。“十四五”时期,将强化普惠金融服务,着力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小微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一是推动丰富优化对小微企业的融资供给结构。抓住信贷投放的“牛鼻子”,督促银行机构继续加大对普惠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着重提高首贷、续贷、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比重,将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保持在合理水平。引导和鼓励保险机构更好地为小微企业融资发挥增信分险作用。

二是引导形成广覆盖、多层次、差异化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布局。以进一步拓展“首贷户”为抓手,引导各类型银行机构根据自身客群基础和资源禀赋,细分市场、下沉重心、有序竞争,扩大服务覆盖面,惠及更多小微企业客户。

三是强化监管考核。实施差异化监管,督促银行机构完善“敢贷”“愿贷”的内部机制体制,提升“能贷”“会贷”的专业服务能力。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和“难点”“痛点”,改进金融产品、流程、业务模式,补齐供给短板。重点探索加大对科技领域和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的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更好地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

(来源:《旗帜》2021年第2期;作者系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  

( 编辑:孙丽   送签:张成付   签发:张桃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