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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税收为人民 助力发展惠民生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来源:旗帜网2022年01月17日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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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党支部把“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举措,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充分发挥所得税促进经济发展、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推出了一系列惠企利民的改革举措,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精准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有效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赋能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近年来,针对科技创新企业、创新活动、创新投资、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所得税优惠政策,覆盖了企业从初创到成长的全生命周期,形成了全方位、多层面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所得税司不断提升站位,认真研判,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其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十三五”期间进行了四次调整,全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户数五年间扩大了5.4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的持续加大,有效提升了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助推了全国研发经费增长。2021年进一步出台“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允许企业在2021年10月预缴申报时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简化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等政策,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所得税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效果将持续显现。

助力纾困解难。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保障就业和民生,必须稳住上亿市场主体,尽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出台多项普惠性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司深入调研,精心谋划,精准落实,确保各项政策在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活跃市场、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其中,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10年至今,经多次调整,优惠范围持续扩大,优惠力度不断加大。“十三五”时期,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30万元分步提高到100万元、300万元,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户数稳步增长,年吸纳就业人员也不断增加,即使在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下仍保持总体上升趋势,为稳就业贡献了重要力量。2021年出台的“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施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以及对制造业中小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等政策,进一步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 税务部门到科技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生产和技术研发情况,及时帮助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

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作用,扎实促进共同富裕

立法为民,有力促进公平正义。2018年8月《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订,将分类征税模式改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发展史上一次历史性的转变。所得税司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改革始终,设身处地想办法给人民更多减税红利。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三步改革:一是改革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起征点”并适用新税率表,二是新增6项专项附加扣除,三是引入汇算清缴豁免制度。2021年新增了“首违不罚”的制度规定,对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其汇算清缴地选择项新增“主要收入来源地”选项,新设境外所得网上申报渠道,进一步扩大申报表预填服务的范围等。通过这些制度设计,减税红利充分释放,纳税人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惠民于心,有力保障改革落地。全面实施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最后一步,也是最关键、面临挑战最多的一步。首次汇算清缴,面临新冠疫情冲击,原定的汇算清缴模拟、试点、培训、辅导无法按计划组织开展。所得税司以坚定的政治定力,通过“一竿子到底”的指挥策略,实施“分区分级开通,分批分期办理”,做到了疫情防控和汇算清缴工作兼顾。2021年第二次汇算清缴,坚决扛牢政治责任,进一步夯实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调度,保障了汇算清缴全程平稳有序。经过连续两次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减税效应持续发挥、“调高惠低”的优势得以彰显,较好发挥了促进共同富裕作用。

持续深化服务征管融合,着力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

夯实“管服”基础。当前,税务部门正在扎实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稳步实现税收服务征管数字化转型。在推动本轮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建立健全综合所得“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自然人税收征管新模式,构建了自然人纳税识别号、扣缴申报和自行申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等核心征管制度。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牵引作用和大数据要素驱动作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以唯一的纳税人识别号为基础,建成了全国统一的自然人税收数据库,为更好服务纳税人夯实了数据基础,同时,通过开展数据分析和利用,及时应对化解处置各种风险,推动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实现税收管理向税收治理转型升级。

做实精细服务。一是实现优惠政策直达享。通过国家税务总局12366热点问答、税务讲堂等方式对政策进行权威解答,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两微”渠道开展广泛宣传,利用税收大数据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现政策精准推送,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同时,升级申报系统,为纳税人提供智能识别、智能计算、智能填报等服务功能,纳税人只需要填报基础信息,即默认自动选择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避免纳税人因误操作或不了解政策而未及时享受政策,确保“应享尽享”。二是实现便捷办理优体验。打造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远程办税渠道,数亿纳税人在线就能完成专项附加扣除和申报表填报、网上银行缴税、线上申请退税等一系列操作。同时,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将个人四项综合所得、捐赠和税款预缴情况自动预填到申报表中,使纳税人在“无感”中顺利完成汇算清缴。通过实现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切实减轻了纳税人负担,提高了纳税人满意度。

(来源:《旗帜》2021年第12期) 

( 编辑:贾泽娟   送签:张成付   签发:钟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