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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沈阳市直机关工委以推进机关党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融合做实贯彻落实机关党建有关法规评价、党建工作评价和党建工作督查三项工作,形成并积极推进“两评一督”工作体系,推动全市机关党建工作实现新突破。
多措并举,推动党内法规贯彻落实
“深学”为先,筑牢贯彻党内法规思想之魂。聚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学,督促指导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将党内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研讨等内容。强化党务干部专题集中学,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均将党内法规相关课程设为必修课。组织开展线上知识问答活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
“实做”为基,推动贯彻党内法规落实落细。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目前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已全部达标。着力推进机关党委委员分工负责制,规范委员配置、明确委员职责、完善工作机制,使各级党组(党委)加强机关党委委员队伍建设有规可依、有令可行。
“常督”为要,提升贯彻党内法规实际效能。督促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执规责任,制定《贯彻落实机关党的建设有关法规评价工作方案》,形成《市直机关贯彻落实机关党的建设有关法规评价清单》,由各市直单位开展自查、自评、自督,并将党内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价考核工作。
守正创新,推进党建工作评价科学精准
明责知责。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机关党建重点任务,强化考评指标设计,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不断健全机关考核体系,全面提升党建评价考核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精准性。坚持以表彰奖励、领导肯定、经验推广等3个加分指标为主,使党建创新从“软任务”变为“硬指标”。
履责考责。把党建工作评价作为传导责任压力的有效手段,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推动机关党建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追责问责。将党建评价考核结果与党组织书记综合评价结果结合,综合评价由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评价体系、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委领导班子评价和工委各处室评价4部分组成。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给予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评价等次为“好”,评价结果未能获得“好”的单位,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完善机制,推进党建督查考核提质增效
推行双季考工作机制。聚焦“督在实处,查在要害”,结合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每季度建立工作任务清单、督查考核清单,定期开展党建工作督查,通过实行清单化管理、责任化推进、标准化考核,着力提高督查质效。
建立联动督查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季度督查、专项督查、线上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立体化、全方位开展督查工作。创新工作方式,实行交叉互检模式,从各市直单位遴选政治强、作风好、业务精的党务干部充实到督查队伍。
建立清单销号制度。及时形成问题反馈清单,建立销号台账,实施跟踪问效,相关单位深入整改问题,在发现问题中知不足,在整改问题中补短板,精准推动党建工作水平全面规范提升。
(来源:《旗帜》2023年第5期)
( 编辑:孙丽 送签:孙丽 签发:钟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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