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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的重要举措。中国人民银行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开展主题教育,不断完善金融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创新驱动发展、绿色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工作力度,取得积极成效。
加大长三角一体化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牵引带动作用,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科技创新再贷款等工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长三角一体化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南京分行、杭州中心支行、合肥中心支行联合制定《再贷款再贴现支持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推动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对长三角地区企业的跨区域支持,促进金融资源合理配置。截至2023年5月末,长三角三省一市各项贷款余额60.1万亿元,同比增长14.5%,较同期全国增速高3.1个百分点,在全国各项贷款余额中占比26.4%。
强化长三角金融机构跨区域协作。深化金融机构长三角一体化互通。推动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分行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合作协议框架,明确三地间资金汇划按同城标准不收费。支持金融机构优化组织架构。指导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上海农商行等金融机构成立长三角管理总部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分支机构,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纳入银行发展重要板块。积极开展金融结对合作帮扶。推动皖北8市与沪苏浙有意愿银行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加大跨区合作和金融创新。如,建立“宁波市分行+安徽省分行+蚌埠分行”三方结对合作帮扶机制。
推动长三角绿色金融一体化发展。加大绿色贷款投放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长三角地区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目前,长三角三省一市绿色贷款余额超过7.2万亿元。促进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在浙江湖州上线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开发环境信息披露模块,实现报告编制、管理和评价等流程线上化,现已在长三角地区推广,实现绿色金融数据互通共享。推动绿色金融业务行稳致远。支持出台《一体化示范区绿色银行分支机构建设指引》,指导“示范区金融同城化服务创新发展联盟”开展工作,推动长三角地区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优化长三角一体化金融服务。扎实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充分发挥长三角区位示范优势,在江苏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现场观摩会、数字人民币应用主题展暨项目签约会等活动,有序扩大数字人民币在消费、文旅、政务等领域的应用覆盖面。持续优化地方征信体系建设。研发征信链平台增值服务等功能,稳步推进长三角征信链平台服务提档升级。截至今年5月末,已完成27个节点上链运行,累计上链企业2297万家,查询信用报告267万份。加快建设移动支付便民工程。推动以“云闪付”APP为核心、符合银行业统一标准的各类型移动支付产品协同发展,不断扩大其在公共交通、医疗教育、公共事业缴费等公共领域的应用。
开展多类型区域金融改革试点。一体推动科创金融改革试点。牵头印发《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支持五市一体开展科创金融改革试点,推动打造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研发生产新高地。探索实施绿色金融改革试点。分别在浙江湖州、衢州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推动出台全国地级市首部绿色金融促进条例。同时,设立工业、农业和居民生活等六大领域碳账户,已覆盖2392家工业企业、233万户居民。深入开展普惠金融、小微金融改革试点。在浙江台州、宁波、丽水开展普惠金融、小微金融改革试点,创新推动“不动产+生态价值”融资服务模式,建设“两小”创业通平台。
加强长三角地区金融风险防范和治理。加强金融稳定信息共享。基于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和风险保障需要,组织编制长三角金融稳定季度指数,共享各地区重大风险事件,探索建立适用于长三角一体化的金融稳定评估系统。强化反洗钱信息共享。推动反洗钱监督管理、案件协查、可疑交易分析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开展长三角反洗钱案件线索快速协查,促进区域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联防共治。推动金融消保合作。加强长三角地区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解决机制(ADR)多层次、多领域合作,推动在线纠纷解决,为长三角地区金融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专业的全流程在线调解服务。
( 编辑:鄂歆奕 送签:鄂歆奕 签发:赵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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