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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检察实践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
来源:旗帜网2026年04月08日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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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坚持将讲政治、抓党建、强业务融为一体,以高质量党建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筑牢思想根基

强化理论武装。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形成党组示范引领、机关党委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落实的一体化学习格局。省检察院采取必修课堂、分享课堂、红色课堂、实践课堂“四堂联动”方式开展学习的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理论学习特色案例。

赓续红色检魂。建立常态化红色教育机制,开展红色基地参观、红色家书诵读等活动,深刻汲取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和苏区检察光荣传统丰富滋养。将革命精神融入检察工作,于都县人民检察院新长征先锋队、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燎原青年先锋队深入开展矛盾化解和志愿服务工作,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新时代红都青骑兵”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坚持学用贯通。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健全传达学习、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定期报告、监督问责全链条工作机制。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新理念,常态化交流研讨,三级院联动开展主题党日,引导检察人员树牢正确的政绩观,有效破解党建和业务“两张皮”问题。

2025年1月16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甘洛乡童心港湾开展法治教育课。

聚焦服务大局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部署,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统筹推进惩治犯罪、“挂案”清理和涉企执法法律监督,相关做法在全国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工作会议上作交流推介。密切与工商联、侨联、非公维权中心协作,省检察院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服务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联合多部门共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指导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成立全国首家陶瓷文化遗产和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经验做法入选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

务实精准服务绿色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部署和省人大决定,制定办案指导意见。协同相关部门在全国率先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深化拓展“河(湖、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一体推进惩治犯罪、保护公益和修复生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围绕“守住耕地红线”“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守护文化瑰宝”开展专项监督。聚焦流域治理难题,省检察院“鄱阳湖湿地保护”和“赣江流域治理”专案,被最高检认定为省级院有示范性、代表性案件,有力推动市县检察院立案1497件。

持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心办好群众关切的食药、医疗、教育、就业、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民生案件,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受家暴妇女等特定群体加强司法保护。探索、深化、运用“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机制,抓实信访源头预防和办案前端化解,促进访源治理、诉源治理,该机制获评首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事件”、新时代“枫桥经验”江西实践先进典型和检察改革典型事例。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治、精准帮教,以司法保护促进健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机制。

锻造检察铁军

加强业务能力淬炼。加强专业培训和实战实训,分层分类开展专业培训,组织开展业务竞赛、庭审观摩评议,2023年以来全省218名检察人员在全国、全省业务竞赛中获奖。紧扣执法办案、矛盾纠纷化解等开发特色课程,省检察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上台授课,推动深钻业务,提升能力。将高素质办案力量配置于办案一线,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时成立跨部门、跨层级专业化办案团队,并成立临时党支部,传承“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推动党员作用发挥在办案一线。

激励担当作为。深化“四强”党支部创建,开展“岗位建功”“承诺践诺”等活动,推动党员干部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选树新时代检察英模和身边先进典型,鼓励和支持先进典型牵头重大课题、组织办案团队等,以赋能个体激活整体。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190个集体、245名个人获省级工作部门及以上荣誉。其中,1个基层检察院、2名检察人员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检察干部),3个集体、3名检察人员被最高检授予一等功,3名检察人员获评江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严明纪律作风。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细化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党员四级责任清单,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传导到“神经末梢”。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定期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会商,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用好政治督察、巡视巡察、审计以及群众信访、案件质量评查等结果,规范检察权运行。

(来源:《旗帜》2026年第2期)

( 编辑:刘琼   送签:钟鸣   签发:林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