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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着力构建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督责考责工作闭环体系。
知责明责。构建党组(党委)书记任机关党委书记、分管班子成员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处室负责人任党支部书记的责任体系。印发《关于自治区各级机关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指导制定机关党建工作“三级五岗”责任清单,明晰具体责任,贯通压实“一岗双责”。
履责尽责。探索打造“北疆先锋·排头兵”党建品牌,推动构建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促改革谋发展访谈、党支部书记政策解读面对面、党员走进基层等品牌矩阵,推进任职谈话、专题培训赋能强基,以实绩实效检验责任落实成果。
督责考责。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机关党建督查、述职评议考核、监督执纪问责,突出发挥指挥棒作用,将督考结果作为北疆模范机关建设、评优评先重要参考,以督促进、以考促优,确保各项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来源:《旗帜》2026年第1期;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 编辑:孙丽 送签:钟鸣 签发:林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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