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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民政部聚焦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殡葬服务、公益慈善、社会组织等重点民生领域,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实干实效回应群众期盼。
坚持开门教育深化问题查摆。全覆盖排查风险隐患。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问题,部党组带队赴17个省份开展调研督导。同时,联合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调研25个省份203家养老机构,发现问题、通报督促整改。“四不两直”深入基层调研。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成效“回头看”,赴14个省份调研,组织31个省(区、市)开展异地交叉调研,进一步查深找透殡葬服务设施供给不足、公墓违规建售、价格隐形反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细化自查自纠。会同财政部开展加强慈善组织资金财会监督联合调研,会商90家业务主管单位,组织双重管理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开展自查整改。
坚持动真碰硬强化集中整治。聚焦问题强弱项。推动9490家养老机构解决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建立“红黄蓝”风险隐患动态评估机制。对122家全国性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审计,对问题较为突出的13家全国性社会团体重点约谈、督促整改。聚焦“欠账”补短板。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会同11个部门印发《关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对养老机构实行“乡院县管”改革,支持在有需求的农村地区改扩建安全达标的养老机构。初步建立全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台账,归集基础信息520余万条,累计探访关爱老年人723.3万人次。聚焦惠民优服务。规范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推动全国3.83万个乡镇(街道)建立相应机制。截至2026年5月底,在全国2117个县建立公布社会救助政策清单制度,1847个县建立发放一户(人)一张幸福清单制度,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优化救助服务便捷度。持续推进“身后事一次办”,实现88%的项目可通过多部门联办实现“一站式”完成,有力提升殡葬服务保障水平。聚焦资金严监管。紧盯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强化异常数据监测,严防虚假服务、“先涨价后服务”等违规行为。全面核查社会救助金发放管理,严格按照“民政部门核定对象、金额,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理发放”要求,加强资金分配、下达、发放、使用全过程管理。
坚持同题共答推进系统整改。加强工作统筹。向民政系统印发《关于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中推动民政领域专项整治走深走实的通知》,明确整治重点、具体措施,加强统筹指导。省级民政部门实行专班运作、专项推动,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纠治到位。定期开展调度。殡葬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工作,建立“一月一回头”“一月一梳理”工作机制,对50余项潜在风险作出提醒,切实把责任压力传导到位。强化督导检查。社会救助领域对一年内申请未通过和因动态管理退出的对象开展提级抽查,市级抽查21.7万人次,县级抽查156万人次。对全国救助服务热线畅通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累计抽查热线959条,点对点督促指导整改。深入整治社会组织领域乱象,2026年以来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对3200余家社会组织进行行政处罚,有力促进依法整治。
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治理成效。在法律法规上,指导各地学习贯彻新出台的《社会救助法》。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研究恢复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加快养老服务立法。指导地方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健全地方性法规。在政策文件上,起草关于加强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意见,研究制修订《殡仪馆管理办法》和《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印发《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等3份文件,确保慈善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指导地方出台一批“小切口”“小快灵”的政策制度。在标准规范上,加快出台《养老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持续推动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机制,健全困难群体对象认定、资金拨付、补助发放全链条管理机制。
(供稿:民政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班)
( 编辑:刘琼 送签:徐雅维 签发:林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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