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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帜网 >> 期刊 >> 《旗帜》杂志 >> 2026年第6期

抓实案件查办 打造清廉海关

石文来
来源:旗帜网2026年07月30日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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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的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开辟党的自我革命新境界的一项标志性举措。抓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查办工作是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有力抓手。海关总署机关纪委牢固树立“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实抓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办工作。

打牢案件查办基础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对照党内法规和上级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海关总署机关纪委开展立案审查工作办法》《海关总署机关纪委开展案件审理及处分工作办法》等十几项制度规定。制定《机关纪委执纪审查工作流程》,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处分等各项制度要求,逐一细化为具体操作方法与实施步骤,并制定文书模板,明确答复要求和口径。制定执纪办案质量控制标准和核查流程,围绕10个方面工作梳理形成54个“是否”核查事项,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机制,并在案件查办过程中逐项对照落实,确保执纪审查程序规范有效。

精准处置问题线索。我们坚持信访管理和执纪审查分离,制定《海关总署机关纪委处理信访举报工作办法》,明确机关纪委对信访举报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对涉及直属单位相关人员的问题线索全部提级办理。建立综合研判分析和集体研判会议机制,审查处对新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综合研判,提出处置建议,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处置方式。建立“问题线索接收—集体研判—分类处置—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机制,定期跟进办理情况,确保问题线索处置的时限性、精准性、有效性。

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按照既定方案开展工作,当出现确需改变方案的情况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制定新的工作方案。比如谈话,坚决不允许擅自扩大范围;信息、数据调取,必须按程序报批;开展处分,必须按相应程序和权限进行。

深入推进问题线索核查

细化工作方案。我们充分考虑被反映人的身份、年龄、性别、身体状况、涉嫌违纪问题及可能产生的影响等情况,细致、严谨制定初核方案、谈话方案、安全预案等,明确具体工作方法、细化步骤和措施,做到“一人一方案”,有效提高方案的具体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坚持无安全不办案,根据被反映人的身体、心理等情况制定安全预案,谈话时严格贯彻安全要求,并协调医务室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深入开展核查。按照既定工作方案首先进行初步排查,掌握被反映人基本情况、职责权限、日常表现;及时开展必要的外调,包括就有关反映问题向可能涉及的餐厅、银行、民航、快递等单位调取证据;积极运用信息手段,包括使用商用企业信息查询软件,也包括自有信息系统。在进行必要的排查和外调工作后,必要时提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开展大数据分析,掌握进一步的违纪违法信息和证据。

深化谈话工作。坚持书记首谈,解除谈话对象思想顾虑,确保办案安全;引导其放下包袱,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尽快厘清事实,实事求是作出处理。对被反映人进行谈话或函询时,以谈话为主,一般不用函询。关心关注受处分同志工作、思想情况,及时开展回访教育。

准确定性量纪。强化审理工作的独立性,鼓励和支持审理人员坚持原则、敢于对审查工作提出质疑。重点关注笔录信息是否完整规范、事实认定表述是否严谨准确、纪法条款适用是否精准无误。审查审理协调配合、相互监督,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强化以案促改。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从查处个案向解决共性问题扩展,推动系统施治。2022年以来,我们累计向4个部门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持续跟进监督整改效果,推动解决制度漏洞、监督缺失、责任空转等方面问题,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取得一定效果。

不断加强能力建设

强化请示汇报。与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保持密切联系,对信访、审查、审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汇报请教,确保处置精准、方向不偏、核查到位;与驻署纪检监察组保持密切沟通,从信访举报收转、线索排查到案件审理处分,特别是信息、数据支持都保持密切联系和配合,为案件顺利查办提供坚实保障。

强化培训实践。积极参加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驻署纪检监察组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坚持每年举办专兼职纪检干部培训班,邀请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领导、有关党校老师、地方纪委监委同志作专题辅导。日常协调直属单位纪委有关同志参加机关纪委工作,以干代训;遇到比较复杂的案件,及时协调直属海关有关方面专家协助开展工作。

强化以干促学。所有的信访、问题线索,都在相应范围进行会议分析讨论,包括信访处置讨论会、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案件查办推进会等,人人谈看法、谈意见,充分交流、深入研判、统筹分析,确保处置更加精准。案件办结后,及时开展复盘,常态化进行自查,重点对照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对有关单位机关纪委执纪审查开展专项检查时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细致查找不足、总结亮点,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

(来源:《旗帜》2026年第6期;作者系海关总署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 编辑:刘琼   送签:钟鸣   签发:林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