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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知行合一”的思想

解揚
來源:旗幟網2021年06月01日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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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歷來重視“知行合一”,反復強調知是基礎、是前提,行是重點、是關鍵,必須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做到知行合一。“知行合一”是明代思想家王陽明提出的重要思想。“知行合一”思想,既有王陽明基於事上磨煉的體悟,也是他思考社會現狀、應對時代困境的成果。“知行合一”是王陽明思想體系的重要一環,更是對中國思想史上知行觀的繼承和發展。

“知行不可分作兩事”

正德四年(1509年),王陽明因直言觸怒權宦劉瑾,被廷杖下獄,之后貶謫貴州龍場驛。在困境中,他意識到以往從見聞經歷中尋求萬事萬物的道理,存在方向性偏差,不如承認“吾性自足”,從自身價值中尋求道理更為直接。於是,他針對以往知行觀的疏漏,從關注個人的主體性入手,重視人的個體經驗,承認差別,關心實踐,開始了新的探索之路。第二年,王陽明接受貴州提學副使席書的邀請,到府城的書院講學,開始了他對“知行合一”的系統闡釋。

“知”與“行”既然要“合一”,可見它們本身是兩個不同的事物。但是,王陽明反對朱子學者“知行相須” 的主張,認為知行之間的關系不是簡單的由此及彼。他堅持“知行不可分作兩事”(《王陽明全集·語錄一》),這並不是讓“知”和“行”兩個元素機械合並,而是主張兩者應該互相依存,彼此共同構成周而復始並有所提升的完整認知結構。在這個結構中,一方面,“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知和行之間既存在因果關系,也相輔而成。另一方面,“學、問、思、辨、行”的過程,並不是王陽明所說“知行合一”的全部。他主張,“知是心之本體”,由心發動,開啟了意識活動與實踐活動。因此,在王陽明看來,知也是行的一種﹔在知之后,當然還要有行動上的結果,同時開啟一個新的問學與實踐周期。也就是說,在本然狀態下,知和行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

在《傳習錄》中,王陽明通過這樣一個例子,對知和行的關系作了說明:一個人看見父親,自然知道要孝順,這就是知﹔孝順父親的行動和表現,便即是行。兩者之間是一體兩面的關系,並非此消彼長。

“凡謂之行者,只是著實去做”

王陽明思想是針對時代問題提出的應對方法。王陽明之所以形成“知行合一”的思想,是認為此前程朱理學主張的“知先行后”,會導致知和行兩分,以至於不行或不知,故此“因病發藥”。

朱子學者關心“格物”,這一學術傾向發展到王陽明生活的明代中期,卻形成了知而不行,甚至局限於“口耳”之學的困境,以致偽道學盛行,令王陽明等有識之士頗為擔憂。他甚至發現,當時學者受個人欲望驅使,有著“流入空虛”的風氣,好為“脫落新奇”議論,不能腳踏實地。王陽明認為,即使走上了歧路,“有疑便問,問了又走”,通過實踐修正,也能達到理想中的境界。如果踟躕不前,“隻管閑講”,就什麼目的也達不到(《王陽明全集·語錄一》)。於是,王陽明有針對性地提出通過“省察克治”之功來追求天理。

他批評了兩種情況:一種是全不思考就動手行事,結果是“冥行妄作”,毫無意義﹔另一種是僅僅停留在空想的階段,不去實踐,結果一事無成。在王陽明看來,這兩者都是沒能做到“知行合一”的錯誤做法。尤其是后者,知而不行,絕不是真知。對於“行”,他解釋道:“凡謂之行者,只是著實去做。”正確的知行觀,應該是慎始善終,念頭一動就要端正方向,力保正確,而后躬行實踐,才能取得好的結果。

王陽明的這一主張,能有效地避免盲目行動的弊端。荀子曾經說過:“不聞不若聞之,聞之不若見之,見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學至於行之而止矣。”(《荀子集解·儒效第八》)荀子顯然忽視了知的本身意義,只是從實踐的結果上進行判斷。更重要的是,荀子的這一看法無法開啟從行到知的新提升,實際上隻注意到了實踐的社會性價值,並沒有意識到人作為認知主體的意義。對比王陽明的“知行合一”思想,很顯然,王陽明的貢獻既表現出對中國思想傳統的繼承與發展,又展現了重視人之主體性的特殊價值。更有意義的是,他提出了同時帶有批判性和建設性的“知行合一”思想,打破了必然要先知然后能行的僵化認識,將知落實於行的實處,實現了知和行的互相促進。

“事上磨煉做工夫”

王陽明“知行合一”的思想,除了在知行觀上有新的貢獻,它的重要價值還在於賦予人以主體性的積極意義,為人們的認知與實踐,提供了進行價值判斷的標准。首先,王陽明並不主張兩者是機械性的組合狀態。他在南宋朱熹“格物”之學的基礎上,提出要充分認識人作為主體的價值,將人的主觀能動性與知和行構成一個完整的體系。於是,王陽明提出了“知之真切篤實處即是行,行之明覺精察處即是知”的主張(《王陽明全集·答顧東橋書》)。

其次,對於知和行,王陽明並不主張兩者之間可以自然而然地實現轉化,而是堅持在過程中要提升個人的道德水准,克服一己私欲,實現理想和實踐的統一。如此一來,王陽明思想在道德修身的整體觀照之下,側重知行的一體性色彩十分明顯。這就是王陽明強調的“事上磨煉做工夫”。“工夫”是針對人說的,主體是具有個體意識的人。人不僅能將學、問、思、辨這些屬於“知”的意識付諸行動,進行屬於“行”的生理實踐,還擁有道德、倫理、情感,能作出價值判斷,能夠實現知行合一。對於知行關系上的道德判斷,經過王陽明四處親自講學、弟子傳播,當時的人們意識到工夫不分內外,隻要能鍛造錘煉達到道德倫理的要求,就都是必要的工夫。

王陽明跟他的高足徐愛,曾經就知、行與道德倫理的關系,有過一番問答。徐愛問王陽明,雖然人們都知道要孝敬父親,尊重兄長,但現實中卻很難做到,這難道不是說明知和行不能合一嗎?王陽明意識到,徐愛的理解受當時流行的“知先行后”主張的影響,仍然認為知行過程就是明白事理進而實踐的環節。對此,王陽明解釋道,知行不能合一,問題是出在人身上,是“私欲隔斷”了知和行的關系。因此,倡導知行合一,在王陽明看來正是要恢復人的本體,通過實踐,將人心合乎天理。如此,意識端正了,一旦作用於實踐,就能在社會范圍內收到良好的效果,也就能合乎世界本然的道理。

王陽明所說的本體是指能對應天理的本心,能夠超越私欲,但是要落實於實踐而不任意妄為,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其中的關鍵環節是要用工夫。王陽明認為,要在事上做工夫,才能達到對人在視、聽、言、動上提出高標准的道德要求。工夫的開端是要端正知,得了真知,才能去做好行的工夫。在這個意義上,知的工夫既能引導行的工夫,也能成為行的檢驗。但是,王陽明又堅持,如果沒有躬行實踐,就永遠不會達到真知的境界。因此,王陽明特別強調“知行工夫本不可離”,知、行成為一套完整的修身工夫的必需要素。

回顧王陽明思想體系成熟的過程,“知行合一”在中國思想史上認識客觀世界的脈絡中,將心的知覺與行為活動在本質上視為一致﹔更重要的是,王陽明對人作為個體的價值給予了充分的重視,承認了意識的能動作用,並且將這一能動性納入道德的軌道上,既省察過往,也克治當下,構成了一套能務實有效地指導實踐的原則。之后,王陽明進一步在工夫論上發展,將“知行合一”與“心即理”結合,落實為著名的“致良知”學說,將知識與道德合一,發展成以德性統攝知識,形成了具有體系性的王陽明思想。

(來源:《旗幟》2021年第4期﹔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史研究所)

( 編輯:孫麗   送簽:張成付   簽發:張桃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