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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認識和把握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 發揮人大在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楊振武
來源:旗幟網2022年04月24日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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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上海虹橋街道考察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基層立法聯系點時,明確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對全過程人民民主作出全面闡述、提出明確要求。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把“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列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內容。全過程人民民主這一重大理念,豐富和發展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理論,集中概括了黨領導人民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民主政治建設的理論和實踐成果,為新時代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提供了科學指引和根本遵循。

>> 3月5日至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勝利召開,每年一次的代表大會是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實踐。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我們黨帶領人民追求民主、發展民主、實現民主的偉大創造

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本質上是保証人民當家作主。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之日起,就以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為己任,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積極探索實現人民民主的發展道路和制度模式。1945年,毛澤東同志同民主人士黃炎培就跳出歷史周期率問題進行了著名的“窯洞對”,鮮明指出“我們已經找到新路,我們能跳出這周期率。這條新路,就是民主。隻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隻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我們黨團結帶領中國人民奪取新民主主義革命偉大勝利,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實現了中國從幾千年封建專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偉大飛躍,億萬中國人民從此真正成為國家、社會和自己命運的主人。

新中國成立后,我們黨著力建設中國人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利的政治制度,推進社會主義民主不斷向前發展。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我們黨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成功開辟和堅持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總結深化對中國民主政治發展規律的認識,積極回應人民對民主的新要求新期盼,全面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建設,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體系和法治保障更加有力,人民依法享有和行使民主權利的內容更加豐富、渠道更加便捷、形式更加多樣,中國的民主之路越走越寬廣。事實充分表明,中國共產黨波瀾壯闊的百年歷史,就是團結帶領人民探索、形成、發展和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奮斗歷程﹔隻有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全過程人民民主才能有序推進,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

全過程人民民主體現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憲法原則,通過完整的制度程序,能夠有效保障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治國理政的政策措施上,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黨和國家機關各個方面各個層級工作上,具體地、現實地體現到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我們黨領導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國家,實現了中國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充分彰顯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保障作用。作為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建設者、參與者、維護者和最大受益者,廣大人民群眾對中國民主政治的特點和優勢有真切體會,更加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更加堅定制度自信,更加堅定推進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也必將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

民主的價值理念轉化為具體現實的民主實踐,需要科學有效的制度安排予以保障。中國共產黨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從我國國情和實際出發,圍繞實現人民當家作主構建完善國家各項制度,建立起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為主要內容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為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奠定了堅實制度基礎。其中,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保証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途徑和最高實現形式,是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設計和安排,全面體現了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架構下,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各級人大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各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各級人大代表忠實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參加行使國家權力。這些從根本上,是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運行和實踐,有力保障了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將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融會貫通,在各個環節都堅持民主原則,保証人民不僅在選舉時有投票的權利,在日常政治生活和社會管理中也有廣泛參與的權利。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法律法規、作出決定決議,都要廣泛征求意見、反復醞釀討論,按照大多數人的意見集體作出決定,將各方面社情民意統一於人民的根本利益之中。憲法確立的各項制度和大政方針都體現了人民當家作主。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制定完善法律法規,為發展人民民主、增進人民福祉提供法治支撐。2021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對全國人大組織法和全國人大議事規則作出修改,將堅持全過程民主寫進法律﹔今年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對地方組織法作出修改,進一步從制度運行上保証人大充分發揚民主、始終同人民保持密切聯系。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勢及其轉化的治理效能,充分展現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機與活力。從1953年到現在,我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把黨的主張和人民的意願統一起來,先后制定和實施14個五年規劃(計劃),取得了舉世矚目的輝煌成就。民法典編纂過程中先后10次公開征求意見,征集到各方面意見102萬余條,“開門立法”成為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一張亮麗名片。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渠道參與民主的實踐越來越廣泛,意願表達越來越充分,人民當家作主的實現更加真實、更有成效。

在新時代人大工作中貫徹落實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對繼續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建設提出明確要求,對發揮人大在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作出全面部署。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緊緊圍繞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這一主題,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工作,充分發揮國家權力機關職能作用,更好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保証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通過制定完善民事、刑事、行政以及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環境等領域的一系列法律法規,推動憲法規定的公民各方面的權利和自由不斷落到實處。始終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人大立法工作的價值追求,用更加完備的法律保障人民民主、維護人民權益。

不斷完善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組織制度、會議制度、議事程序和工作機制,保証黨和國家在決策、執行、監督落實各個環節都能聽到來自人民的聲音。堅持集體行使職權、集體決定問題,充分發揚民主,實行正確集中,確保制定的法律法規和作出的決議決定體現人民意志、凝聚最大共識。要抓緊完善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等相關法律,進一步健全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機制和程序,保証人民通過法定的途徑、渠道、方式、程序全過程參與人大工作。

>> 在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草坪鎮楓林口村,全國人大代表杜美霜(右三)入戶與當地村民交流。

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達平台和機制,使人大各項工作建立在堅實的民意基礎之上。審議制定法律法規、審查批准計劃預算、討論決定重大事項,都要通過調研、座談、論証、聽証、協商等方式廣泛征求和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建立了常態化的法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機制,黨的十八大以來,共有202件次法律草案向社會征求意見,超過119萬人次提出350多萬條意見建議。立法聯系點從2015年的4個擴大到目前的22個,覆蓋全國三分之二的省份,很好發揮了反映基層群眾意見的“直通車”作用。要堅持並不斷完善這些行之有效的平台和機制,最大限度吸納民意、匯聚民智,依法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

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職,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來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點優勢。這些年來,各級人大常委會與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與人民群眾的聯系越來越緊密,並形成一系列制度化安排。地方人大建立了22萬多個代表之家、代表聯絡站,成為所在地各級人大代表聯系群眾、履職活動的重要平台。要進一步拓展代表參與常委會工作的廣度和深度,豐富代表聯系群眾的內容和形式,發揮好人大代表在黨和國家聯系人民群眾方面的橋梁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

(來源:《旗幟》2022年第3期﹔作者系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機關黨組書記)

( 編輯:孫麗   送簽:孫麗   簽發:鐘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