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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黨的全面領導 探索公司治理南網實踐

孟振平
來源:旗幟網2022年06月22日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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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黨組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國企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重要論述精神,堅持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統一、頂層設計與基層探索相結合,努力把改革“試驗田”深耕成“示范田”,以改革成效推動公司高質量發展。

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發揮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

確立黨組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公司和21家子公司全面完成“黨建進章程”,在章程總則中明確“公司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建立黨的工作機構,配齊配強黨務工作人員,保障黨組織的工作經費”,彰顯“央企姓黨”的根本屬性﹔特設專章明確黨組織在決策、執行、監督各環節的權責和工作方式,使黨組織成為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有機組成部分。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實現黨組(黨委)班子與其他治理主體適當交叉、相對獨立、配備科學,明確基層黨委書記為企業主要負責人,將黨管干部原則和董事會依法產生、董事會依法選擇經營者、經營者依法行使用人權相結合。

>> 2020年12月21日,南方電網雲南昭通永善供電局黨員突擊隊搶修電力線路。

細化黨組決定和前置研究討論事項范圍。發揮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實的領導作用,通過在公司重大事項決策中履行決定或把關定向職責,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國家發展戰略貫徹落實。公司章程明確黨組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等7項主要職責,要求提請股東會和董事會審議事項必須經黨組前置研究討論。公司黨組權責清單細化黨組前置研究討論范圍,明確35項黨的建設等方面重大事項由黨組決定、54項重大經營管理事項由黨組前置研究討論。

豐富黨組前置研究討論方式。創新探索“制度審議、綜合審議、一事一議”等黨組前置研究討論方式,使黨組把關科學規范、簡便高效。“制度審議”指針對某類決策事項事先制定好相應制度,對事項的提出、研判、決策等過程進行規范,再以黨組對制度的審議履行對該類別事項的前置研究討論。例如,黨組已前置研究討論公司資金管理規定,便不再把關公司依據該制度對集團內各單位提供委托貸款和借款業務的具體事項。“綜合審議”指在具體項目嚴格遵循綜合計劃的前提下,黨組以對工作整體計劃的審議履行前置研究討論職責。例如,黨組已前置研究討論包含捐贈在內的公司年度計劃預算方案,便不再把關預算內捐贈的具體列支。“一事一議”指對上述兩種方式不能覆蓋的重大經營管理事項,“一事一議”前置研究討論。實施分類研究后,黨組前置研究討論議題減少了50%,既把關到位又提升效率,得到國務院國資委充分肯定。

推動基層黨支部參與公司治理。落實“兩個覆蓋”,在符合條件的單位推行“一供電局一黨委”“一供電所一支部”“支部建在變電站上”,近五年新增基層黨組織4137個,總體消除無黨員班組。發揮黨支部在企業生產經營中的政治功能,讓黨支部在基層工作中唱主角、打頭陣、挑大梁,打通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最后一公裡”。例如,將具有人財物重大事項決策權的黨支部參照黨委運作,由黨員負責人擔任書記和委員。黨內評先評優、紀律處分、黨支部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等黨的建設重大事項由黨支部委員會審議,黨支部黨員大會決定﹔黨組織機構設置、黨支部議事規則和權責清單由黨支部委員會審議后提交上級黨委決定﹔其他黨的建設重大事項由黨支部委員會決定。企業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及干部管理權限范圍內的重大人事任免事項,由黨支部委員會前置研究討論后,再按照相關規定由其他治理主體作出決定。

加快完善公司治理機制,推動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

建立與國資監管相銜接的股權多元化公司治理機制。適應治理結構變化,把握央企功能定位,構建符合實際、切實管用的章程制度體系。依法落實國資監管。在公司章程明確國務院國資委出資人職責、監管職責和黨的建設“三位一體”職責的特殊性,賦予國資委對公司實施國資監管的合法性依據。例如,章程規定,公司按規定需由國資委審批或備案的事項,應按要求履行相關程序。發揮多元股東治理優勢。聯動修訂公司章程、“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治理主體權責清單和議事規則,厘清權責邊界,確保“清單之外無權力”。保障股東會依法行權,維護股東知情權、決策權、監督權。發揮董事會“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作用,重大經營管理事項交董事會決策,保証質量﹔一般生產經營事項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總經理決策,提升效率。

實施精准授權、規范行權。優化法人層級授權,公司總部審核審批事項由270項壓縮至128項,放權比例達到53%,為企業鬆綁、為發展賦能。聚焦“授得准”,構建精准授權模型。從戰略地位等6個維度,開展出資企業授權評估、區分4種授權類型:對主要從事管制業務的控股公司“一般授權”,對主要從事非管制業務的控股公司“適度授權”,對市場化程度高、治理機制成熟、行權能力較強的控股公司“高度授權”,對參股公司“充分授權”。通過39項精准化、差異化授權,解決授權“一刀切”“上下一般粗”問題。聚焦“接得住”,分類規范行權路徑。對於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國家重大戰略和公司總部“五中心”定位、集團管控“七統一”策略的事項,實施集中統一的管理型行權,確保步調一致齊抓落實。對於日常經營事項,大力推行治理型行權,其中依托股東權利管控事項15項、依托外部董事管控事項28項,總部審核審批事項中採用治理型行權的比例達到34%,把股東意志轉化為管理要求。聚焦“管得好”,建立授權調整機制。堅持授權與監管相結合,每年開展授權審計,動態調整授權力度,對違規行權的單位和個人予以整改問責。

打造公司治理示范文本。在界定不同治理結構公司功能定位的基礎上,按照“定基准、明區別、細分類、優程序”的原則,以“股東會、黨委、董事會、經理層、監事會”標准治理結構為基礎,針對“子公司和分公司、黨委和黨支部、董事會和執行董事”的區別,考慮不同層級、不同業務板塊公司的治理需求,構建六種類型的公司治理范本。分公司數量佔比多達80%,是公司治理的重點。針對分公司黨的領導“事無巨細”問題,更加注重黨的領導和公司治理有機結合。黨的建設等方面的重大事項由黨委決定,重大經營管理事項須經黨委前置研究討論后,再由經理層或總公司決定,避免黨委直接成為生產經營指揮中心。執行董事個人行權與“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存在沖突,是公司治理的難點。針對子公司執行董事“定位模糊”問題,更加注重加強股東監管。落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要求,不將董事會職權套用於執行董事,而作區分處理。例如,經理層選聘等事項提級至股東會決策,向股東會報告工作等“三重一大”以外的事項由執行董事負責。推動具有人財物重大事項決策權的黨支部(黨總支)研究把關企業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是公司治理的突破點。針對分公司、子公司黨支部(黨總支)發揮領導作用“虛化弱化”問題,更加注重推動黨支部積極參與公司治理。

加強黨組織自身建設,將黨的領導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壓緊壓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三位一體”統籌推進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其他成員“一崗雙責”和下級黨委主體責任的嚴格履行,建立分公司、子公司黨建與經營業績“雙A制”考核機制(黨建與經營業績考核全部為A級,綜合考核結果才能為A級),對排名靠后的黨組織負責人進行約談,公司各級黨組織管黨治黨責任意識明顯增強。

統籌推進大監督體系建設。構建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大監督體系,以問題發現、跨部門協作、上下聯動、整改落實、成果運作五項機制為抓手,融合風險合規內控體系建設,實現黨內監督與企業內控有機統一,織密“立體監督網”,發揮大監督合力。強化“大集體企業”專項整治,將主辦(管)單位監督力量向大集體企業延伸,推動96%設黨委的大集體企業成立監督委員會,完善規章制度674項。

>> 南方電網公司法人治理體系模型。

提升決策水平。落實民主集中制,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細化“三重一大”事項128項。構建“會議准備、充分溝通、會議決策、形成紀要”階梯式決策流程。以“四個是否”的標准(是否符合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是否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和落實國家發展戰略,是否有利於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增強企業競爭實力、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是否有利於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職工群眾合法權益)前置研究討論決策事項。強化執行監督和決策后評估,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能力持續提升。

隨著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持續向縱深推進,改革紅利不斷釋放,治理效能逐漸顯現。公司連續15年獲得國資委央企經營業績考核A級,黨建年度考核A級,2021年世界500強企業排名躍升至91位,黨的建設和改革發展取得顯著成效。

(來源:《旗幟》2022年第5期﹔作者系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

( 編輯:孫麗   送簽:孫麗   簽發:鐘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