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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幟網>>期刊>>《旗幟》雜志>>2022年第8期

切實把黨的領導貫穿人民政協政治協商工作全過程各方面

政協全國委員會機關黨組
來源:旗幟網2022年10月31日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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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黨中央正式印發《中國共產黨政治協商工作條例》 (以下簡稱《條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全局出發,對政治協商工作作出的專門部署,為做好新時代政治協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條例》的出台是關系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事業長遠發展的一件大事。人民政協要把學習貫徹 《條例》 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深刻領會其精髓要義,准確把握在政治協商工作中的職能定位,結合政協工作實際,不折不扣把黨中央關於政治協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到位。

>> 3月4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

深刻領會 《條例》 精神實質和重要意義

作為黨中央專門規范政治協商工作的第一部黨內法規,《條例》開宗明義對政治協商作出明確界定,指出“政治協商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圍繞黨和國家大政方針、經濟社會發展重要問題以及其他重要事項開展的協商”﹔明確“政治協商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凝聚智慧、增進共識、促進科學民主決策的重要途徑”。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政治協商工作,切實加強對政治協商工作的全面領導。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部署政治協商工作大政方針,就政治協商一系列重大問題作出重要指示,親自主持政治協商重要會議活動,引領政治協商扎實有效開展。每年全國政協全體會議期間,習近平總書記都看望全國政協委員並與委員們共商國是,就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堅持和完善我國新型政黨制度、確保糧食安全等發表重要講話、作出重要指示。黨中央先后印發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關於加強政黨協商的實施意見、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推動政治協商工作在實踐中不斷深化發展。

《條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思想、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對政治協商工作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原則性問題,以黨內立法形式作出了全面系統規定,集中反映了黨的政治協商工作實踐、理論和制度創新成果。《條例》的制定實施,標志著政治協商工作有了明確的黨內法規支撐,實現了有制可依、有章可循,對於加強黨對政治協商工作的領導、提高政治協商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對於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對於堅持和鞏固黨的領導地位和長期執政地位、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人民政協要抓好學習貫徹,把 《條例》 列為全國政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機關各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學習和黨員干部教育培訓等的重要內容,支持政協委員和政協機關干部結合實際自覺學習、深化學習,運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座談會和委員讀書、委員履職、報刊網等平台載體加強學習宣傳闡釋,深刻領會政治協商工作的指導思想、應當遵循的重要原則等核心要義,准確把握人民政協政治協商的活動籌備和開展、成果運用和反饋、保障機制等各項要求,切實增強做好人民政協政治協商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推動專門協商機構建設向縱深發展,更好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

>> 3月4日,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的委員們在認真聽會。

始終堅持人民政協政治協商的正確方向

《條例》指出,“中國共產黨在人民政協同各民主黨派和各界代表人士開展的協商,簡稱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是政治協商的兩種基本方式之一。人民政協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政治協商作為人民政協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既有悠久的歷史傳統,又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在協商中促進廣泛團結、推進多黨合作、實踐人民民主,是人民政協一以貫之的鮮明特點和獨特優勢。

《條例》明確政治協商工作應當遵循的原則,首要的就是“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並從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持民主集中制、加強政協委員隊伍建設等方面對政協黨組在人民政協政治協商工作中的主要職責作出明確規定。作為黨領導的政治組織和民主形式,人民政協工作是黨的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領導是人民政協事業發展進步的根本保証。做好新時代人民政協政治協商工作,必須恪守黨的領導這一根本政治原則,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黨的領導貫穿人民政協政治協商工作全過程各方面,確保正確政治方向。要嚴格落實《條例》各項要求,依照政協章程和有關規定做好人民政協政治協商工作。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重要協商活動報經黨委批准,執行落實情況及時向黨委報告。要堅持發揚民主和增進團結相互貫通、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努力把黨的主張和路線方針政策轉化為社會各界的共同意志和自覺行動,更好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堅持和加強黨對各項工作領導的重要陣地、用黨的創新理論團結教育引導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礎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識的重要渠道的作用。

著力提升人民政協政治協商工作效能

當前,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相互交織,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矛盾風險挑戰之多、治國理政考驗之大前所未有,更加需要通過開展政治協商工作,落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要求,求同存異、聚同化異,鞏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礎,把各方面力量緊密團結在黨的周圍。《條例》明確,各級黨委支持政協主要通過全體會議、專題議政性常務委員會會議、專題協商會、協商座談會等形式開展人民政協政治協商﹔強調“通過黨領導下的政治協商工作的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提升政治協商效能,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凝聚起共同奮斗的力量”。

黨的十八大以來特別是中央政協工作會議以來,全國政協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部署要求,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推進專門協商機構建設,充分發揮“專”的優勢、體現“專”的水平、彰顯“專”的作為,深化規律性認識,不斷完善人民政協政治協商工作格局,政治協商在政協協商中的重要地位得到切實強化和提升。比如,著眼進一步發揮好政協全體會議這一最高履職形式的帶動作用,改進創新政協全體會議組織工作。加強專題議政性常務委員會會議的分專題討論,進一步深化協商中的交流互動。專題協商會更加聚焦黨和國家中心工作以及改革發展穩定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注重闡釋政策、解疑釋惑,充分發揮引導預期、凝聚共識功能。雙周協商座談會等注重營造良好協商氛圍,實現委員反映意見建議和黨政部門解疑釋惑良性互動、民主氛圍和協商效果有機統一。推進協商能力建設,教育引導委員樹立協商理念、遵守協商規則,培養專業的協商能力和協商精神。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政協認真落實黨中央有關要求,每年組織全體會議、專題議政性常務委員會會議、專題協商會、雙周協商座談會等重點政治協商活動20項左右,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構建新發展格局、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推動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等議政建言,服務科學民主決策,充分彰顯了人民政協政治協商在推進黨和國家事業中的重要作用。

人民政協要堅持在創新中發展、在發展中提高,全面落實《條例》各項要求,進一步推動人民政協政治協商工作提質增效。一要科學制定協商計劃。聚焦“國之大者”、民之關切,圍繞國家方針政策和地方重要舉措,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重要問題,有關統一戰線的重要問題等,在征求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年度協商議題安排,形成年度協商計劃草案,報黨委常委會會議確定,並按照程序審議通過后實施。二要扎實做好調查研究。創新調研形式,改進調研方法,堅持專題調研和自主調研相結合、線上調研和線下調研相結合、協同調研和委托調研相結合,突出政協特色,增強調研深度,為開展政治協商工作打下堅實基礎。三要有效運用協商形式。准確把握全體會議、專題議政性常務委員會會議、專題協商會、協商座談會等協商形式的功能定位,根據情況採取相應形式,強化配套支撐,優化組織方式,改進文風會風,按照要求認真籌備組織好政治協商工作。四要著力凝聚和增進共識。正確處理一致性和多樣性的關系,把發言、提問、回應、討論作為協商的重要環節和方式,把討論交流不斷引向深入,在根本問題、重大問題上統一認識,尋求最大公約數,畫出最大同心圓。五要做好成果運用和反饋。及時梳理形成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活動成果,重要協商活動成果報送黨中央和有關部門,針對性、可行性強的意見建議通過社情民意信息、簡報等形式積極反映,推動協商成果有效轉化,為黨和政府科學決策提供有益參考。

( 編輯:劉瓊   送簽:劉瓊   簽發:鐘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