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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落實反壟斷法 把社會主義法治優勢轉化為競爭治理效能

國家反壟斷局
來源:旗幟網2022年11月17日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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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修改反壟斷法的決定,為新時代強化反壟斷、深入推進公平競爭政策實施奠定了堅實的法治根基。我們要深入領會反壟斷法修改的重大意義,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確政治方向,抓好反壟斷法貫徹落實,把社會主義法治優勢轉化為競爭治理效能,打造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促進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

反壟斷法修改是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集中體現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度者,正之至也。”進入新發展階段,積極響應高質量發展新要求和數字經濟新趨勢,及時對反壟斷法作出修改完善,是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科學指引下的偉大法治實踐,是建設高標准市場體系、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體現和鞏固了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反壟斷和公平競爭政策實施的最新成果,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自信,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做好反壟斷工作的根本保証。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市場監管部門不斷完善公平競爭法律制度體系,持續加強和改進反壟斷監管執法,為建設高標准市場體系、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作出積極貢獻。這次反壟斷法修改,是加強黨對反壟斷工作領導的集中體現。特別是在“總則”中明確“反壟斷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在反壟斷和公平競爭政策實施領域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實踐,確保反壟斷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政治方向前進。

反壟斷法修改對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意義重大

立足我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和發展實踐,及時修改反壟斷法,明確國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完善反壟斷法律制度規則,有利於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在全國統一大市場中同台競技、公平競爭。

推動高質量發展必然要求高水平競爭,隻有高水平競爭才能推動高質量發展。經過改革開放40多年的發展,我國已經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擁有超大規模經濟體優勢。實現從“有沒有”向“好不好”的轉變,要及時完善反壟斷法律制度,有效破除妨礙生產要素合理配置和商品服務自由流通的壟斷障礙,暢通高效的國內大循環、構建繁榮的國內大市場,充分發揮市場競爭機制的創新激勵和優勝劣汰功能,增強經濟的創新力和競爭力。

公平競爭是國際經貿往來的重要基礎,公平競爭制度是國際經貿規則的重要內容。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需要積極主動適應國際開放規則的演變邏輯和趨勢,不斷深化競爭領域制度型開放,構建既立足我國發展實際、又與國際高標准通行規則對接的反壟斷法律制度,以公平競爭提升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吸引力,吸引更多的國際資源和要素進入中國,為經濟發展創造更多增長機會。

准確把握反壟斷工作的本質和規律  推動反壟斷法全面有效實施

貫徹實施新修改的反壟斷法,必須深刻把握反壟斷的政治性、政策性、復雜性和系統性,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動反壟斷法全面有效實施。

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促進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更好結合。此次修改明確國家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既完善了市場壟斷的監管規則,又明確規定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細化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相關規定,為加強和改進反壟斷監管執法奠定了堅實基礎。要堅持防止市場壟斷和打破行政性壟斷並重,為各類市場主體發展創造更加廣闊的市場空間和更加優良的競爭環境,提高市場經濟整體競爭質量和水平。

正確處理監管和發展的關系,以更加科學有效的反壟斷監管促進更高質量發展。要堅持監管規范和促進發展並重,堅持“兩個毫不動搖”,牢固樹立“監管是為了促進更高質量的發展,發展也離不開更加科學有效的監管”的意識,更加善於在發展中加強監管、在監管中促進發展,錨准壟斷堵點和痛點,選准切入點、把握時度效,不斷加強和改進反壟斷監管執法,促進貫通國民經濟循環、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提振各類企業發展信心和能力,穩定宏觀經濟大盤。要正確認識和把握資本的特性和行為規律,發揮資本作為生產要素的積極作用,立足反壟斷職能,依法加強對資本的有效監管,為資本設置“紅綠燈”,防止資本野蠻生長,支持和引導資本規范健康發展。

正確處理競爭和創新的關系,持續激發經濟發展新動能。此次修改將“鼓勵創新”納入反壟斷法的立法目的,對數字經濟領域反壟斷監管作出專門規定,進一步完善了法律制度規則。要深入理解競爭規律和創新規律,不斷加強和改進反壟斷監管執法,充分發揮大企業的創新實力,有效激發中小企業的創新活力,實現競爭和創新的良性互動。

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系,促進大中小企業協同發展和增進民生福祉。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及時預防和制止企業在逐利沖動下擠壓中小企業發展空間、損害人民群眾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切實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促進提高發展的平衡性、協調性、包容性,努力讓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

抓好反壟斷法貫徹落實  助力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

反壟斷法修改開啟了我國反壟斷工作新征程。我們要將學習宣傳貫徹新修改的反壟斷法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著力健全反壟斷法律制度體系,打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競爭法治環境。加快完善反壟斷配套立法,抓緊修改完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申報標准等法規、規章,在關系國計民生、競爭問題多發、社會高度關注的重點行業和領域制定反壟斷指南,構建科學完備、系統規范、運行高效的公平競爭法律制度體系,打造全球公平競爭政策實施新高地。

著力強化重點領域反壟斷監管執法,不斷優化市場競爭生態。堅持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平等對待,依法加強反壟斷監管執法,有效打通制約我國產業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的壟斷堵點,促進生產要素自由流動和資源優化配置。

著力深化競爭領域制度型開放,推動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加快構建多雙邊自貿協定高水平競爭政策體系,加強同“一帶一路”沿線等國家(地區)的反壟斷交流合作,打造高層次公平競爭國際交流合作平台。積極參與全球競爭治理,逐步從高標准競爭規則的接受者、跟隨者向貢獻者、制定者轉變。完善企業境外競爭維權援助體系,維護我國“走出去”企業的合法權益。

著力完善公平競爭政策實施機制,增強競爭治理效能。充分發揮各級各類公平競爭政策協調機制的作用,加強競爭政策與宏觀調控、產業發展、行業監管等政策統籌協同,更加注重從個案對接轉向規則對接。完善與鼓勵創新、及時監管、有效處置相適應的監管方式和工具,增強監管前瞻性。

(來源:《旗幟》2022年第10期)

( 編輯:劉瓊   送簽:劉瓊   簽發:鐘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