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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幟網>>期刊>>《旗幟》雜志>>2024年第5期

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黨的紀律建設的實踐與探索

畢燁 呂春陽
來源:旗幟網2024年05月28日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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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中國共產黨是用革命理想和鐵的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紀律嚴明是黨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也是我們的力量所在。回顧黨的歷史,在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歷史時期,我們黨始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用嚴明的紀律管黨治黨。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黨帶領人民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積極探索和推進執政條件下的紀律建設,保持我們黨的旺盛生命力和強大戰斗力,贏得了人民群眾的衷心擁護和支持,創造了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偉大成就。

建章立制 加強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標志著中國共產黨從局部執政成為在全國范圍執掌政權的黨,所處的環境、地位和任務發生了根本變化。我們黨自身的隊伍面臨著新考驗,能否繼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能否繼續保持清正廉明的政治本色,能否抵制和反對資本主義和封建主義腐朽思想的侵蝕,成為擺在全黨面前的一道重大課題。

解放戰爭取得全國勝利的前夕,毛澤東在七屆二中全會上提出,要經得起資產階級“用糖衣裹著的炮彈的攻擊”,強調“務必使同志們繼續地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務必使同志們繼續地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1949年11月,在新中國成立的第二個月,中共中央作出《關於成立中央及各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決定》,朱德兼任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隨后,在很短的時間內,中央和地方縣委以上的各級黨委相繼建立了紀律檢查機構。1952年2月,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加強紀律檢查工作的指示》,強調各級黨委必須加強對紀律檢查工作的領導,在檢查和處理案件時應予紀檢干部以有力的支持和幫助。1955年3月,黨的全國代表會議一致通過《關於成立黨的中央和地方監察委員會的決議》,選舉出以董必武為書記的中央監察委員會。

1956年9月,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將黨員的處分種類調整為“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5種,並沿用至今。

在這一時期,黨中央先后頒布了各種決議、命令、規定、批語等,逐步建立起嚴格而周密的紀律檢查工作條例和細則。全國各級紀檢部門圍繞黨的中心任務積極開展工作,共查處案件近30萬起,在改善黨內紀律鬆弛現象、純潔黨的隊伍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20世紀50年代初,北京市委開展整風整黨運動的文獻。

20世紀50年代初,北京市委開展整風整黨運動的文獻。

整黨整風 清除腐敗

經過革命戰爭年代血與火的淬煉,黨的絕大多數干部保持著與人民群眾同甘共苦的優良作風,經受住了執政的考驗。但是,也有一部分黨員干部進城后,逐漸滋長了居功自傲的情緒和官僚主義、命令主義作風,其中還有極少數人被資產階級的糖衣炮彈擊倒,開始貪污腐化。這些不良現象,嚴重影響了黨群關系、干群關系,引起了黨中央的高度重視。為了保証人民政權不變顏色,清除一切腐敗現象,黨中央相繼開展了整風、整黨和“三反”等運動,對官僚主義、以權謀私、貪污腐化等腐敗現象進行了堅決的斗爭。

1950年5月,黨中央發出《關於在全黨全軍開展整風運動的指示》,這是新中國成立后黨開展的第一次整風運動。這次整風的主要任務是,提高干部和一般黨員的思想水平和政治水平,克服工作中所犯的錯誤,克服以功臣自居的驕傲自滿情緒,克服官僚主義和命令主義,改善黨和人民的關系。

1951年2月,黨中央提出以三年時間進行一次整黨。黨中央指出:我們的黨是偉大、光榮、正確的,這是主要方面,必須加以肯定,並向各級干部講明白。但是存在著問題,必須加以整理,並對新區建黨採取慎重態度,這方面也要講明白。1954年春天,整黨基本結束,有41萬人被開除出黨或被勸告退黨,一批混入黨內的各種壞分子和蛻化變質分子被清除出來,黨員素質有了明顯的改善和提高。

此次整黨過程中,黨中央還在全國開展了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反對官僚主義的“三反”運動,這是對黨員和黨組織的一次群眾性的審查,有力地促進了整黨運動的深入開展。“三反”運動,是黨在全國執政以后保持黨政機關的廉潔、反對貪污腐敗的初戰。各地廣泛發動群眾檢舉,大張旗鼓地集中力量“打老虎”,全國共查出被貪污的贓款贓物6億元,有38402名貪污分子受到刑事處理,槍斃了一批最嚴重的貪污分子,對形成清正廉潔的黨風政風和健康的社會風氣,起了很大作用。

 1966年2月7日 《人民日報》 刊登的文章《縣委書記的榜 樣—焦裕祿》。

1966年2月7日《人民日報》刊登的文章《縣委書記的榜樣——焦裕祿》。

典型案件 嚴肅處理

在上述工作進行期間,黨中央及時抓住典型重大案件嚴肅處理,引起了全黨全國的強烈反響。

劉青山、張子善案件,是“三反”運動中暴露出來的第一大案。劉青山、張子善分別是1931年和1933年入黨的老黨員,是經歷過長期革命斗爭考驗的領導干部。他們曾在敵人的監獄中,面對嚴刑逼供堅貞不屈,表現出共產黨人的英雄氣概。但在和平時期,他們居功自傲,貪圖享樂,墮落成為大貪污犯。劉、張二人在擔任天津地委書記、天津行署專員期間,利用職權貪污挪用公款約200億元(舊幣)。他們還同私商勾結,用公款倒賣大批鋼鐵,中飽私囊,使國家蒙受很大的經濟損失,干部群眾反映強烈。

劉、張二人貪污事實被揭露后,1951年12月4日,河北省委作出決議開除劉、張二人的黨籍。12月14日,河北省委向華北局報告,建議將劉青山、張子善二人逮捕法辦,並處以死刑。12月20日,華北局將處理意見上報黨中央,提議“將劉青山、張子善二貪污犯處以死刑(或緩期二年執行),由省人民政府請示政務院批准后執行”。毛澤東對劉、張一案極為重視,於12月29日下午召開中央書記處擴大會議,研究處理意見。經過慎重考慮,並征求黨外人士的意見,中共中央決定同意河北省委的建議,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宣判,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對劉青山、張子善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公審大會召開前,有人顧念他們在戰爭年代曾出生入死,有過功勞,在干部中影響較大,向毛澤東呈請是否可以不槍斃,給他們一個改造的機會。毛澤東態度鮮明地說:“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要下決心處決他們。隻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二十個,二百個,二千個,二萬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干部。”毛澤東斬釘截鐵的態度,是中國共產黨人法紀嚴明、公正無私的鮮明體現。

1952年2月10日,公審大會在河北省當時的省會保定召開,劉青山、張子善被判處死刑。劉、張二人伏法后,在全國引起了強烈震動和反響,共產黨對腐敗毫不留情的態度獲得了人民的一致稱贊,在人民中間樹立起秉公執法、嚴懲腐敗的形象,也使得全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黨紀和法律教育,提高了黨員干部的紀律意識和規矩意識。

以身作則 率先垂范

身教勝於言教。在加強紀律建設的過程中,毛澤東、周恩來等黨和國家領導人以身作則,率先垂范,與群眾同甘共苦,嚴格要求子女親屬,為全黨作出了榜樣。在他們的感召下,各行各業涌現出一大批恪盡職守、清廉為民的模范。

新中國成立后,毛澤東依然保持著戰爭年代艱苦朴素的傳統,始終嚴格要求自己,帶頭執行不祝壽等規定,堅決不搞特殊化。1953年10月4日,毛澤東在寫給毛秋月等人的信中專門寫道:“為了節約,無論哪一年均不要祝壽,此點要講清楚。”毛澤東在日常生活中也始終嚴格自律,堅決不搞特殊化。他一家住在中南海豐澤園,和普通百姓一樣按規定繳納房租,水電、煤氣、取暖、家具樣樣要交錢,連外出開會喝茶也要自己付費。無論在哪個時期,毛澤東所吃的菜肴、所穿的衣服都十分普通。保健醫生多次勸毛澤東多吃點有營養的東西,可他每次都是拒絕。他很少穿新衣服,舊衣服總是補了又補,一些生活用品即使破舊不堪了也不允許工作人員隨便丟掉,總是用到不能用為止。因此,毛澤東的賬本中總是有很多類似修補熱水瓶、換鍋底、修理手表等記錄。

周恩來也是以身作則的典范。新中國成立后,周恩來多次到故裡考察、工作和調查研究,他總是輕車簡從、布衣還鄉、兩袖清風。周恩來也一再教導自己的親屬,千萬不要因為自己是國家總理的親屬而自恃特殊。他給自己的親屬訂立了“十條家規”,對家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不許謀求半點私利,不許有任何特殊照顧。周恩來從沒有利用權力為自己或親朋好友謀過半點私利,始終過著簡朴的生活,身后沒有留下任何個人財產。

“黨的好干部”焦裕祿,也是一心為民、嚴守紀律的典范。他在工作上嚴於律己,生活中對家人嚴格要求。他的辦公桌、文件櫃都是蘭考縣委初建時買的,不少地方都有破損。有人勸他換套新的,他卻不同意,而是修理后照樣使用。有一次,焦裕祿的大兒子焦國慶沒錢買票看戲,檢票員知道他是縣委書記的兒子,便讓他進去看戲。焦裕祿得知后大為生氣,狠狠訓斥了他一頓,並命令兒子如數將票錢送到戲院。接著,他又建議縣委起草了一個通知,不准任何干部特殊化,不准任何干部看白戲。

以史為鑒,可以知興替。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今天遇到的很多事情都可以在歷史上找到影子,歷史上發生過的很多事情也都可以作為今天的鏡鑒。新時代新征程,重溫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黨的紀律建設的實踐經驗和探索歷程,對於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進一步增強政治定力、紀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來源:《旗幟》2024年第5期﹔作者分別系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第三研究部綜合處處長、一級主任科員)

( 編輯:孫麗   送簽:孫麗   簽發:鐘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