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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律嚴明是黨戰勝風險挑戰、實現政治目標的重要保証。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隨著黨和國家工作中心戰略轉移,我國進入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挑戰,鄧小平同志明確指出:“要搞四個現代化,使中國發展起來,就要有紀律、有秩序地進行建設。”在改革開放大潮中,我們黨始終堅持與時俱進地推進黨的紀律建設,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不斷增強,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提供了堅實保障。
>> 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通過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
重建黨的紀律
“文化大革命”期間,個人主義、無政府主義思想泛濫,黨的紀律檢查機構癱瘓,黨的紀律廢弛。鑒於這些沉重教訓,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前后,黨中央決定重設黨的紀律檢查機構,建立健全黨規黨紀,黨的紀律建設由此開啟了一個新時期。
恢復黨的紀律檢查機構,是“文革”后黨內外的共同呼聲和普遍訴求。在1978年11月的中央工作會議上,就有人提出:“希望趕快成立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建議委托德高望重的老同志負責。”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正式選舉產生以陳雲同志為第一書記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隨后,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也陸續重建。1979年1月初,中央紀委常務書記黃克誠和副書記王鶴壽到陳雲同志家中請示中央紀委工作方針,陳雲同志當即答復:“維護黨規黨法,整頓黨風問題。”就這樣,新成立的中央和地方各級紀委,圍繞維護黨紀、端正黨風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為恢復和發展黨的紀律建設奠定了基礎。
1978年底,針對一個時期以來黨內政治原則和組織原則被破壞的狀況,黨中央開始著手制定《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以下簡稱《准則》)。經過近一年的討論,在廣泛征求意見和反復修改的基礎上,1980年2月,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正式通過《准則》並向全國公布。《准則》總結歷史上黨內政治生活的經驗教訓,把黨章的有關規定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具體化,使黨的規章更加完備,對新時期黨的紀律建設具有奠基性意義。1982年9月,黨的十二大通過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在領導起草工作過程中,鄧小平同志提出,“黨章對黨員的義務和權利要有明確規定”,“以后要求入黨和黨員登記都要根據黨章辦事”。十二大黨章中專列“黨的紀律”一章,全面具體地闡釋了黨的紀律要求,把“自覺遵守黨的紀律”確定為黨員義務,對紀律處分的類型和程序作出詳細規定。在十二大黨章和《准則》的基礎上,新時期逐步形成以黨章為根本、以黨內法規為主體的黨規黨紀體系,為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和重要依據。
一靠理想二靠紀律才能團結起來
改革開放初期,面對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潮和西方腐朽生活方式的沖擊影響,鄧小平同志強調,“我們這麼大一個國家,怎樣才能團結起來呢?一靠理想,二靠紀律”,“必須嚴格地維護黨的紀律,極大地加強紀律性”。當時,一些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利用手中權力搞特權、謀私利,引起了人民群眾的議論。針對這一現象,1979年11月,黨中央、國務院專門出台《關於高級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規定》,要求各部門嚴格執行。1980年10月,北京豐澤園飯庄一位廚師寫信給中央紀委,反映商業部部長等人在飯庄搞特殊化,請客吃飯而少付錢。黃克誠派人查實情況后,不但通報全黨,還在《人民日報》上公開披露。此事引起不小震動,有人認為處理得過重,讓一些同志下不來台。黃克誠態度很堅決,他說:“現在老百姓對領導干部搞特殊不滿,不就是因為領導干部不自覺、搞特殊化嗎?難道就不能批評了,不能見報了?有什麼不得了?輿論監督,聽聽老百姓的聲音有什麼不好?”許多人認為,連部長這麼高級的干部也通報,中央紀委動真格了。
我們黨抓紀律,不僅抓“關鍵少數”,也面向全體黨員。1983年,黨中央部署分期分批在全黨范圍內進行整黨。這是改革開放后進行的歷時最長、規模最大的一次全面系統的整黨,其重要任務之一就是“加強紀律,反對無組織無紀律的家長制、派性、無政府主義、自由主義,改變黨組織的軟弱渙散狀況”。經過歷時3年半的整黨,全黨的紀律意識顯著增強,原來處於癱瘓半癱瘓狀態的一些黨組織有了明顯好轉,黨的紀律建設有了質的提升。
隨著改革開放深入推進,經濟領域的不正之風和違法亂紀現象在一定程度上滋生蔓延。1982年1月,一篇題為《廣東一些地區走私活動猖獗》的信訪簡報反映,當時一些黨員領導干部甚至有的國家機關、執法部門不同程度地參與走私販私活動。陳雲同志看到后極為震怒,馬上作出批示:“對嚴重的經濟犯罪分子,我主張要嚴辦幾個,判刑幾個,以至殺幾個罪大惡極的,並且登報,否則黨風無法整頓。”鄧小平同志表示認同,在陳雲同志的批語上加寫了“雷厲風行,抓住不放”八個字。不久之后,黨中央、國務院出台《關於打擊經濟領域中嚴重犯罪活動的決定》。1983年1月,原廣東海豐縣委書記王仲因貪污罪和受賄罪被執行槍決,成為改革開放后第一個因貪腐被判處死刑的縣委書記,被視為“改革開放反腐第一案”。黨中央嚴厲打擊經濟領域違法亂紀行為的系列舉措,不僅淨化了黨內風氣,也維護了我國經濟社會秩序,確保改革開放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 位於北京奧林匹克公園中的“廉潔辦奧運”主題雕塑。
講政治 講紀律
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后國內外形勢風雲變幻,面對各種前所未遇的嚴峻考驗,江澤民同志認為:“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我們就能無往而不勝。”他強調:“要把整頓和加強黨的紀律,作為全面加強黨的建設的一個重大問題抓緊抓好。”在世情、國情、黨情發生深刻變化的情況下,黨的紀律建設的全面深化和發展,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起到了保駕護航作用。
20世紀90年代東歐劇變、蘇聯解體等事件,給黨的領導和黨的政治紀律建設帶來嚴重沖擊。一些黨員干部理想信念出現滑坡,有的認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就可以不注意政治紀律了,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還有的甚至公然反對黨中央大政方針,與黨離心離德。對此,江澤民同志強調:“講政治,對共產黨人來說任何時候都要堅持。”1996年10月,黨的十四屆六中全會決定,對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進行一次以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為主要內容的黨性黨風教育。以“講政治”為核心的“三講”教育層層落實、不斷推進,促使領導干部對政治紀律的認識更加深刻,政治立場更加堅定、政治信仰更加堅強,有效抵制了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潮的侵蝕。
市場經濟的逐步推開,使得商品交換原則一定程度侵入黨內生活,由此產生的腐敗現象引起黨中央高度重視。我們黨以堅定意志嚴肅查處各種貪污腐敗案件,特別是查處陳希同、成克杰等一批大案要案,產生了巨大震懾作用,維護了黨紀國法的嚴肅性。1992年10月,黨的十四大首次將“堅持從嚴治黨”寫入黨章,並且此后每年中央紀委都要召開全會部署反腐倡廉工作,黨的最高領導人出席中央紀委全會也成為慣例。1993年1月,中央紀委、監察部合署辦公,實行一套機構、兩塊牌子,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督兩項職能的體制。1996年3月,中央紀委制定並下發《關於建立巡視制度的試行辦法》,將巡視制度作為加強黨內監督的五項制度之一。1997年2月,黨中央出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這是黨的歷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統規范黨紀和黨紀處分的重要法規。這些重要制度法規的確立,有力推動黨的紀律建設沿著科學化、規范化的軌道前進。
黨的紀律建設邁出重大步伐
黨的十六大后,我國既置身於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的時代潮流中,又肩負著艱巨繁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黨面臨的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境考驗更為復雜。胡錦濤同志指出:“黨面臨的形勢越復雜,肩負的任務越艱巨,就越要加強黨的紀律建設,越要維護黨的集中統一。”我們黨全方位、多領域開展紀律建設,對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証黨的團結統一發揮了重要作用。
這一時期,黨對紀律建設的規律性認識進一步深化,不斷探索推進一系列創新舉措。黨深刻認識到政治紀律的重要性,明確提出“政治紀律是黨的最重要的紀律”。黨把廉政紀律放在突出位置,確立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黨持續糾正違反群眾紀律的各種行為,對亂漲價、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不正之風進行專項治理。在黨規制定上,出台《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等重要法規﹔在黨紀教育上,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將“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列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干部培訓院校課程﹔在執紀監督上,嚴肅查辦一大批群體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背后的腐敗案件、房地產開發等腐敗現象易發多發領域的案件、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案件等,表明我們黨正風肅紀的堅定決心。
在應對處理各種重大和突發事件中,我們黨更加注重加強紀律建設,以嚴明紀律保障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汶川大地震發生后,為保証抗震救災工作順利進行,中央紀委、監察部迅速出台《抗震救災款物管理使用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紀行為。2008年北京奧運會籌辦過程中,黨中央提出“節儉辦奧運、廉潔辦奧運”要求,並在奧運史上第一次設立奧運會監督委員會,對場館建設、市場開發、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得到了全國人民一致認可和國際社會的高度評價。
改革開放以來的實踐証明,什麼時候黨的紀律嚴明,黨的戰斗力就會增強,黨的事業就會蓬勃發展﹔什麼時候黨的紀律鬆弛,黨的戰斗力就會削弱,黨的事業就會遭受挫折。加強紀律建設,是我們黨應對風險、把握主動、贏得未來,從勝利走向勝利的關鍵所在。
(來源:《旗幟》2024年第6期﹔作者系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第一研究部副研究員)
( 編輯:王馨悅 送簽:王馨悅 簽發:鐘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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