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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召開的全國組織工作會議,用“十三個堅持”集中概括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黨的建設的重要思想,其中第一條就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黨在黨的領導重要性的認識上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黨的領導的理念上做到了前所未有的全面,在黨的領導的制度上作出了前所未有的安排,黨的領導面貌和局面煥然一新。
2024年6月29日,觀眾在參觀“光輝偉業 紅色序章——北大紅樓與中國共產黨早期北京革命活動主題展”。
認識高度前所未有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是黨的百年奮斗的重要歷史經驗,是中國共產黨能夠成功和繼續成功的根本政治優勢。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以下簡稱《決議》)全面總結了黨百年奮斗的十條歷史經驗,第一條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回顧黨的奮斗歷程,什麼時候堅持黨的全面領導,黨和人民事業就健康發展﹔什麼時候弱化甚至放棄黨的全面領導,黨和人民事業就受到挫折甚至失敗。歷史和現實告訴我們,黨的領導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所在、命脈所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運所系。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是新時代偉大變革的重要內容和根本保証。《決議》總結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13個方面重大成就,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位列首位,是最重要的成就之一。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作為開創事業新局面的重中之重,堅持從理論上正本清源,深刻闡述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的極端重要性和科學內涵﹔從制度上立柱架梁,健全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制度體系﹔從實踐上扎實推進,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完善推動黨中央重大決策落實機制,強化政治監督,深化政治巡視等。通過一系列重大舉措,黨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顯著增強,為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提供了最根本的政治保証。
黨的領導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根本保証。黨的二十大明確提出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首要的就是“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提出中國式現代化必須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則,第一個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須貫徹的“六個堅持”重大原則,排在首位的也是“堅持黨的全面領導”。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深化改革從夯基壘台、立柱架梁到全面推進、積厚成勢,再到系統集成、協同高效,許多領域實現歷史性變革、系統性重塑、整體性重構,根本原因正在於堅持和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歷史和實踐表明,黨的領導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根本保証。
理念全面前所未有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黨的領導是全面的、系統的、整體的,必須全面、系統、整體加以落實。”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就要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過程中全面、系統、整體地落實黨的領導。
一是對國家治理的全面領導,是黨對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國家治理的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的領導。二是對各項事業的全面領導,是對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國防和軍隊建設、外交工作、黨的建設等各項工作和事業的領導。三是對組織主體的全面領導,是完善黨對人大、政府、政協、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武裝力量、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社會組織等的領導,確保黨在各種組織中發揮領導作用。四是對重大布局的全面領導,是把黨的領導落實到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各方面。五是對履行職責全過程領導,是把黨的領導貫徹到黨和國家所有機構履行職責全過程,推動各方面協調行動、增強合力。六是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是按照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在同級各種組織中發揮領導核心作用。
制度保障前所未有
黨的全面領導要得到全面落實、有效落實、長久落實,既要靠高度的政治自覺,更要靠完善和嚴格的制度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黨的領導制度體系不斷完善、全面從嚴治黨體系日益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得到強化。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提出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強調“加強黨的創新理論武裝”“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增強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完善黨員教育管理、作用發揮機制”等,從多維度激勵干部開拓進取、干事創業,調動全黨抓改革、促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一是把“兩個維護”作為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的最高原則。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首先是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這就抓住了加強黨的領導的關鍵。二是嚴格執行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制度。中央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黨組成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每年向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書面述職。各地區各部門黨委(黨組)加強向黨中央報告工作、及時向黨中央請示報告重大事項決定和突發重大問題等。三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完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從機構職能上理順黨對一切工作領導的體制機制,把黨的領導貫徹到黨和國家機關全面正確履行職責各領域各環節。四是健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組織體系。形成黨的中央組織、地方組織、基層組織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嚴密體系,實現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五是更好發揮黨的職能部門作用。優化黨的組織、宣傳、統戰、政法等部門職責配置,加強歸口協調職能,統籌本系統本領域工作。六是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推進紀檢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完善巡視巡察工作,以黨內監督為主導,推動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
〔來源:《旗幟》2025年第5期﹔作者單位: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黨建部〕
( 編輯:孫麗 送簽:鐘鳴 簽發:林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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